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严禁严控规范瓮安城区这样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 #小升初# 导语】 从沧州教育局了解到,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沧州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沧县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
(二)同步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由其隶属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民办初中自行招生、提前招生、私自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与当地公办初中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要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三)划片入学
公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
(四)严控班额
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合理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如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由学校依据报名学生入学资格审定情况,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统筹,平稳有序实施分流,学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在规定时间结束后报名的学生,如未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由学校审定报名学生入学资格并上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如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分流,学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
(五)严审资格
6月15日-16日将进行小学升初中网上报名,网址另行公布。家长参加网上报名时,将同时签订诚信书。招生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一律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校对所有租房居住的适龄学生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六)严控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转入学校班级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生要符合转学条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要与新生入学条件一致。
二、入学条件
(一)市区户籍适龄学生
1.就近入学条件依据为户口本、房产证“双证”齐全,且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学生落户一致,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1年6月14日前。
2.实行一房一位,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市区初中就近学位,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来市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持有2021年6月14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市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适龄学生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市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适龄学生申请入学资格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市区户籍适龄学生
1.适龄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3.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4.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协议书;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D、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E、适龄学生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F、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B、租房的: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社保:父母双方的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6.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三)其他情况入学学生
1.军人子女
就近入学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沧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协调办理。消防人员子女入学同上。
2.华侨、港澳台籍子女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可凭居住证接受义务教育。
3.“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
根据《沧州市“狮城英才服务卡”(A、B卡)管理暂行办法》,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沧就读的,可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待遇。引进高层次人才外籍子女入学的,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4.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子女
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安排入校就读。
5.关于异地拆迁户子女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至(三)中所有学生报名时需要一并提交小学毕业证。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
相关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建立工作推进、入学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二)加强学籍管理
相关县(区)教育局,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
相关县(区)教育局,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要高度重视招生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家长理解。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严格执纪问责
相关县(区)教育局要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初中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初中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由于监管不力,民办初中学校未按规定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民办初中学校处罚外,还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工作汇报(县市区)
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 工作汇报 (县市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部门的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坚守岗位,充分保障社会民生。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检验检疫,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市农业农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部署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做到生产、防疫两不误。为确保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进店、进村进户,市农业局派出工作组了解目前经营店农资储备情况,就疫情防控给备耕生产带来的运输及购买农资难等问题现场解答,让农资经营户吃上“定心丸”,确保种子、化肥、农业等物资供应充足,为农产品经营做好服务,确保销售顺畅衔接,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提倡以分级配送、代买代购等农资购买方式,通知乡镇以村村响、微信、电话等方告知农户,确保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提请预定自己所需要的农资,打通疫情期春耕备耕的“最后一公里”。在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及基本知识宣传的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大现代农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为全市农业生产打牢基础。在蔬菜生产、粮食生产方面,制订了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手册,成立农技人员服务组,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问题;
在畜禽养殖方面,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及时出栏、积极开展生猪复养;
在农机备春耕方面,强化服务指导,对疫情防控用工紧张地区,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根据奖补政策,对购买的农机,在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x%的地方补贴;
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户用上放心农资;
在农业技术指导方面,农技人员通过手机app、微信、qq等线上学习等方式给村民推送种植选种、育苗技巧、技术指导等相关资料,引导农户做好防控的同时加紧春耕生产。市财政安排x万元“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城区“菜篮子”工程市级标准化蔬菜基地和全市蔬菜加工销售大户新增担保贷款额度x万元。
(二)完善市场监管,确保市场交易不受影响 。印发《关于暂停x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关于暂时禁止办酒席、聚餐的通告》《关于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稳定价格行为的通告》等通知公告,并在市场张贴、分发给市场经营主体。加强相关物资价格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开展市场巡查。市场监管局协助商务部门、各乡镇对集贸市场每天开展消毒和冲洗,活禽交易市场全部关闭。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市场供应的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严禁餐饮单位开办酒席,防止人员聚集。执法人员还对市场销售野味的行为进行了巡查,目前没有发现销售野味相关违法行为。组织价格监督执法人员每天对超市、药品经营企业、集贸市场等重点环节进行民生价格监督巡查,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并对相关投诉举报予以迅速调查核实。在开展巡查的同时积极向广大经营业主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监管巡查的同时配合社区乡镇对辖区内的宾馆招待所,对外来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x余台次,共巡查市场x个次,药店x家次,宾馆招待所x家次,超市x家次,食品经营店x家次,餐饮单位(酒店)x家次,发放宣传资料x份,消毒液x瓶。受理消费者关于相关投诉举报x起,处置核实x起。
(三)搭建电商平台,确保网上销售不受影响。 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市商务局严格落实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工作的同时,也在解决群众生活物资采购难题。从电商角度予以创新,推出“电商平台保供应,物资配套为乡亲”举措,保障企业及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确保其工作及生活不因疫情防控受到影响,为电商产业从业者保驾护航。开通“紧急物资电商直通车”,商务局联合消费扶贫工作组于“电商扶贫小店”平台设立疫情专属购物版块,嫁接于微信之上,操作简单,资金安全,各买家可直接与微信搜索“电商扶贫小店”即可进入购买。买家需要的紧急物资,如大米、油、盐、洗衣服等都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买家下单后第一时间由邮政公司配送到户。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及群众生活物资供应。联合电商协会举办“农产品电商特别直播培训会”。商务局联合电商协会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各销售及种植户可在家中学习农产品电商销售方法,进一步解决库存农产品销售问题。商务局设立“专人专班”有序指导电商产业园企业复工,建立园区疫情管理办法,并号召各企业积极学习,督促产业园运营团队严控园区防控工作,制定24小时巡园制度,并建立了防控台账,在园区入口设立关卡,对园区所有人员及车辆予以登记备案,定期对园区无死角消毒。
(四)做好复工复产,确保工程建设不受影响 。市住建局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有序、科学、安全复工复产。制定项目包保工作机制,由局党委统筹,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质安监督小组包保负责电话提醒项目经理,逐一落实项目来洪复工时间,对接社区监测工作,确保防疫监测及时跟进。建立复工防疫每日会商机制,掌握复工需求,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将掌握的入洪复工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社区,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复工防疫工作。利用微信、qq群、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对疫情防治应知应会内容的宣传,建筑工地制作横幅x余幅,向建设工地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复工预防新冠肺炎宣传图x套,开工复工指南手册x份。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建立进出工地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宿舍、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项目部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用品,施工企业建立日报告制度,如实掌握项目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指定专人每天2次进行体温测量工作,发现有发热等症状按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每日定时向所属社区和住建局监管人员上报监测情况。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工。组织建设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发动协会单位捐款x万元、捐赠医用口罩x万个、84消毒液x公斤,红外测温枪x枪,以实际行动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了贡献。截至3月x日,我市x个建设工地项目,已复工项目x个。
(五)做好环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在狠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以环境整治助力疫情防控,取得较好成效。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医疗废水处置工作。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医院废水、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出动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人员x余人次,对x市人民医院,x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巡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水规范处置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台账,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落实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要求,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收集相关医疗废物并认真配合x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转运,确保医疗机构储存的医疗废物24小时内得到及时、规范转运。严格规范管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将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丢弃的口罩等防护器材作为特殊有害垃圾进行规范管理,定点收集、集中暂存、单独运输。在居民小区、农村团寨、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增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容器,并张贴明显标识,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统一交由专门公司进行专门处置,实行日产日清,并做好消毒工作。加大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农贸市场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对辖区内地表水监控断面和x饮用水源监测断面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对定点医院按规定开展取样和监测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六)抓好民政服务,确保民生事项不受影响 。x市志愿者协会带领志愿者深入社区、车站、码头、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清洁消毒和小区封闭管理,帮助市水果行业协会等单位搬运物资x余吨;
市水果行业协会向武汉疫区捐赠x吨爱心水果;
全市社会组织共捐款x万元,捐赠水果、猪肉、消毒液等物资折价x万元,开展服务x万人次,发放疫情防控各类宣传资料x万余份,走访登记x多人次,消毒面积达x万多平方米,向一线执勤人员及乡镇敬老院老人、环卫工人等送出防护口罩x个、酒精x公斤、消毒液x公斤。婚姻登记中心是人群聚集的重要场所之一,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点,洪江市民政局及时通过电视台、政府网、张贴公告公开预约电话,建议当事人尽量避开2月14日、2月22日等结婚登记高峰日,采取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按顺序排号分批分段进行登记、登记场地每天定期进行消毒等措施。自2月x日恢复办公以来,进入婚姻登记处所有人员佩戴防护口罩,并测量体温,根据预约登记信息,实行“一对一”服务。截止目前,电话预约x对,办理婚姻登记x对,接受咨询x人次。
二、下步工作打算
各级各部门要把帮扶企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服务,进行精准帮扶。同时,对于制定的政策开展自我测评、企业测评、第三方测评,确保政策符合需求、管用有效。一是强化惠企政策推送,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让企业得到实惠、得到支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政策落实的督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保障企业防控物资需求,拓宽采购渠道,深挖自身生产企业潜能,做好平抑物价工作,确保复工企业生产需求。三是开展企业员工、农民工等返程群体的客运包车、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厂”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返岗人员的隔离、用餐等需求,确保外地员工安全返岗、安心工作。四是全面畅通物流渠道,对辖区内的县际、乡际道路进一步摸排,确保市域内循环畅通,同时,实行重点地区来滨货物临时周转运输制度,确保货物周转顺利进行。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宽银企对接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引导高库存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存货质押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阶段性的融资需求。六是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组织“线上招商会”“在线洽谈会”等线上招商对接活动,确保项目招引不断档。同时,这次疫情对我们生产生活、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催生新的业态、新的模式、新的技术、新的产业,要积极应对,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后缀:严禁!严控!规范!瓮安城区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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