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万套住房,保障高校毕业生住房需求;亿元补贴,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落地;千个工位,助力高校毕业生梦想起航……福州多举措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峰会现场,高校毕业生观摩数控车铣模型作品。
万套住房保障
福州为广大来榕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构建起全方位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安排酒店式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园区人才住房、台胞人才社区等各类人才住房1万多套,提供“租售补”共7种住房保障方式,全方位保障高校毕业生在榕安居需求。
近日
??????福州市发布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推出一系列奖励补助措施
??????万元生活补贴
??????双一流硕士、本科落地奖励
??????人才限价商品房
??????一次性租房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
??????来看详情——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22年)
??????单位就业
??????1.万元生活补贴
??????户口在福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报渠道:登录“榕e社保卡”APP→“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2. 双一流硕士、本科落地奖励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福州市企业(企业所得税留成在福州市的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申报渠道:1.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2.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3.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985工程、211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学位证书需明确为工学博士、工学硕士或工学学士),毕业后三年内,近一年内到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区统计局或工信局出文认定)工作,企业支付年薪达到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一定比例(学士1倍,硕博士1.2倍)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50%(211工程)、60%(985工程或境外著名大学)的标准发放企业聘用补助,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报渠道: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或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4.人才限价商品房
??????在福州市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市场价7折申请购买50-70m2安居型限价商品住房。
??????申报渠道:通过“榕e社保卡”APP申报,申报公告将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联系电话:0591-87119523。
??????5.酒店式人才公寓
??????2018年后引进落地到福州市,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可申请租住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
??????申报渠道:向主管部门或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6454。
??????6.一次性租房补贴
??????非福州生源、在福州市无自由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福州市企业事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一次性租房补贴。
??????申报渠道:毕业生可按照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实施办法申请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由受理审核部门将毕业生申请信息转市人社部门,经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将3000元租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灵活就业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福州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65%,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渠道: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申报。
??????2.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申报渠道:1.向常住地属地的县(市)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2.保险公司代为申报。
??????创业
??????1.“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申报对象: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福州市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
??????资助金额: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渠道: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高层次人才网上申报平台”→“创业项目申报”。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在福州市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校),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政府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报渠道: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企业用户”。
??????3.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渠道:向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4.创业租用场地补贴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福州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的,可在福州市创业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实际支付场地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申报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福州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含个体工商户),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企业累计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申报渠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591-83853051。
??????6.创业工位
??????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示范园面向社会提供122个开放式工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香港、澳门、台湾全日制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生和毕业时间五年内的往届生以及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可申请入驻,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申报渠道: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91-83853061。
??????7.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渠道:创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求职/人才储备
??????1.岗位平台发布
??????查询渠道:1.线上平台:(1)福州人社求职招聘平台(2)“榕e人才”就业服务平台(3)手机“摇工作”APP等;2.线下窗口: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三个月免费住宿。
??????申报渠道: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住宿申报”。
??????3.人才储备
??????凡属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工学门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进入人才储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一年内未就业每人每月760元生活补助。申请渠道:1.网上申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申报”,按办事指南要求上传材料。2.现场办理: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层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1-83354217。
??????4.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榕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五类困难毕业生。
??????补贴金额:每人一次性2000元。
??????申请渠道: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5.主要招聘活动
??????(1)“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线上双选会系列活动
??????2021年启动“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线上双选会系列活动,围绕“六个城、五大国际品牌”开展百万高薪岗位企业、明星企业直播带岗活动,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渠道。
??????(2)正月初十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每年正月假期、毕业生返校高峰前的正月初十,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博士对接洽谈会”。这是福州市举办的涵盖领域最广、参会单位最全、对接人才最多的招聘活动。
??????(3)“好年华 聚福州”校园引才活动
??????每年秋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领导带队,组织福州市需要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外50所以上重点高校,举办校园巡回引才招聘活动。
??????(4)榕博汇
??????福州市委组织部倾力打造的招才引智平台,已连续举办四届,通过邀请知名高校毕业生到福州参观、考察、对接,让人才了解福州、选择福州、融入福州。目前该活动已成为福州市针对著名高校毕业生举办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服务最好的现场招聘对接活动。
福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福州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1、提供求职实习短期免费住宿,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三个月免费住宿,符合条件可通过申请;
2、给予在榕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3、住房保障,非福州生源、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福州的,可申请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万人计划”,未纳入“万人计划”的,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福建省福州市对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求职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三、见习企业(单位)就业见习补助
政策内容:
见习企业(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个月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助。见习补助标准为:由财政部门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留用人数,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予以见习补贴。
三、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参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补贴标准:初级工每人500元;中级工每人700元;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600元;高技技师每人2200元。?
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政策内容:
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80%确定,且每人不超过150元。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我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50%给予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一次性开业补贴?
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
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福建省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的通知
榕政综〔2009〕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切实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吸纳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三年内,凡聘用和储备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贴;聘用和储备高校毕业生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市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上岗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照省、市、县(市)区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为期三年的3—5万元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三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按照规定免交各项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企业并占35%以上股份的,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资助;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其他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三、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位见习活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一年内新建市级见习基地20家、县(市)区级见习基地80家,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社区”和选聘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重点落实好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加分等政策。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统一安排,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经学习和培训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学习和培训期间按照规定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到乡以下(含乡)卫生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到乡以下(含乡)中小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均高定一级。鼓励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就业推荐队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人事代理服务。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为高校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支持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实施“订单”教育、定向培训,打造就业“直通车”。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构建双向选择平台。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毕业后两年内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补贴。
六、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对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需要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五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由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优先安排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七、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也可以迁回原籍。需要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准予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或就业单位集体户落户。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代为申报,并可在经济租赁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八、大力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保护和支持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接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吸纳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和高校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专项科研项目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牵头协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类行业协会、民间社团,大力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收集各行各业岗位需求信息,并予以定期发布。
九、吸引优秀师范类、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符合教育、卫生岗位要求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福建省省级4所高等师范院校和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位列前1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紧缺学科的综合院校本科毕业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福建省省级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综合成绩位列前10%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可通过双向选择、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到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就业。
十、切实加强就业教育引导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爱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就业信心。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高校毕业生理性、客观地认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政府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本通知由福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就业补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按照规定,毕业生在申请万元生活补贴时,需要落户福州含六区六县市户口及集体户,并且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对于毕业生而言,这并不难。一方面,福州市已经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零门槛”落户,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落户福州市五城区和六县(市)、长乐区;另一方面,福州市今年向高校毕业生推出“十万”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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