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授予权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2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3〕67号)精神,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市教育局将以委托培养的形式,于2013年开始在丽水学院开展“2+2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并公开进行招录新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预招录计划共50人,各县(市、区)具体人数如下:莲都区6人;青田县10人;景宁县6人;龙泉市8人;遂昌县8人;缙云县6人;庆元县6人。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丽水学院符合报考幼儿教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在读、自愿从事幼教事业的大二本科生(2013年招录2011级学生)。
三、招录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丽水学院5-209。
(二)面试
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查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按幼儿教师录用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县(市、区)组织面试,实行双向选择。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幼儿教学工作的艺术技能基础,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艺术爱好特长,展示一项限时5分钟完成的才艺,内容形式不限;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初试合格人员进入复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幼儿教学工作的潜在教育素质,复试内容包括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由考生随机抽取考题参加复试,准备时间30分钟,陈述和答辩时间15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后,面试总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面试合格为60分。
(四)体检
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临时选定一家三甲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有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录取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并在丽水学院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丽水学院发给转专业通知书,签订聘用服务协议,并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四、培养与就业
丽水学院将根据幼儿教师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研究型幼儿教师需求,合理科学开设相关课程,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培养方案,并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教育系统聘请省内外知名学前教育专家、幼教名师来校授课。市教育局将加强对试点班学生培养质量的跟踪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
被录取学生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经培养合格的毕业学生,由相关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毕业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毕业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本次招录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209969、220230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
举报地点:丽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不知道丽水中学教师的待遇如何?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通告
为提高市直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浙江省丽水市教育局和浙江省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一、招聘岗位
普通高中政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教师。丽水中专计算机教师。职业高中数控、旅游管理与服务、食品工程等学科教师。
初中英语教师;小学语文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高中教师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职教师要求现在高中任教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并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市学科教学带头人、重点中学教研组长等骨干教师可放宽5周岁),身体健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5、2006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教师可放宽),高级技师可以放宽学历条件。省优、校优、综合排名前20%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初中英语教师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在职要求教龄6年及以上;小学语文教师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四)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教师要求特教专业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在职要求3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及以上任教经历。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外市(地)应聘者应届毕业生要求是校优秀毕业生及以上,在职教师要求是本学科的市(地)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三、招聘待遇
(一)经应聘考核合格,入围者参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丽水中学、丽水二中、丽水职高、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市实验学校、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丽水中专双向选择。新进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一年试用期,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调入或分配手续后,档案转市人才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学校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二)所有录用者给予解决子女入托和中小学入学问题。
(三)所有录用者,按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待遇。
丽水学院应届师范生怎么样进编制
丽水学院应届师范生怎么样进编制,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1、考取教师资格证:作为应届师范生,您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关注编制公告:每年,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会发布编制公告,其中包含了具体的编制招聘信息。您可以关注官方网站、报纸、招聘平台等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参加编制招聘考试:根据公告要求,参加编制招聘考试。这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以评估您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通过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您有机会被录用为编制内教师。所以,丽水学院应届师范生怎么样进编制,可以按照以上的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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