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老汉见驴追寡妇连忙到府衙报案三日后寡妇被浸猪笼
马安寿大清早到街上捡粪,等日上三竿的时候,已经捡了满满一竹筐。等马安寿经过胡同口的时候,看见凤莲神色慌张跑了出来,在她身后,还有一头毛驴。那毛驴似乎疯了一般,朝凤莲追了过去。马安寿看到这一幕,连忙跑到府衙去报案,三日之后,凤莲被浸猪笼。
马安寿年过五旬,他妻子死得早,后来因为家贫,也没能再娶上妻子,便一个人在家过活,平日捡粪拾柴,勉强能够维持生计。在马安寿家隔壁住着一个货郎,货郎名叫张福,此人十分忠厚老实,深得乡邻喜爱。
张福原本是个孤儿,后来自学了经商的本领,成年之后,张福靠着自己积攒的钱财,不但买房置地,还娶了一个漂亮媳妇凤莲。但是好景不长,在张福娶妻之后不久,张福便暴毙而亡。后来张福家中便只剩下玉莲和一头毛驴。
关于那头毛驴,马安寿曾听张福讲过,那头驴颇有灵性。有一次张福外出经商,途径一处饭馆时,那饭馆掌柜正准备杀驴,谁知那驴突然挣脱缰绳,跪倒在张福面前。张福心想这驴有灵性,索性买回家中,到时也能帮自己拉货,这算是张福救了毛驴一命。
浸猪笼是封建时代的一种私刑。就是将犯罪之人放进猪笼里,在猪笼的开口处捆上绳索吊起来,放到到湖江河里淹浸。罪行轻者让犯人的头部露出水面,浸泡若干时辰;而重罪者就埋没至顶,直到淹浸至死。
什么是猪笼呢?在民间,为方便运输猪。人们用竹篾扎成一个呈圆柱呈作网状的笼子,笼口比较大,一端开口。猪一旦进了这个笼子,基本上就任人宰割而动弹不得了。
那么在封建时代,究竟会有哪些行为会被浸猪笼呢?一般来讲犯下几个罪行,是要实施浸猪笼这个私刑的:
一、如果一个女子在婚前或是在婚后期间,有失女贞。她的丈夫有权将她浸猪笼。
二、如果发现女子和其他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女子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与其他男人私通。那么知情人就有义务向族长报知。一旦被捉了个现行,或者是确认成为事实。那么这对私通的男女就会受到私刑的处罚。男的一般会被村中青壮年乱棒打死,女的则会被放进猪笼扔入河中淹死。
三、做贼偷盗。如果有偷盗被捉住,即使是男子,也逃脱不了被浸猪笼的命运。
一般来讲,浸猪笼的私刑大都是用于女方偷情,不守妇道。因为在浸猪笼的过程中,受刑人在水中由于生理作用,不得不张开大口拼命吞咽,这时大量的水被吸进胃、肺及气管中,导致受刑人在水中呕吐、咳嗽,肺及气管分泌大量浓鼻涕,大小便失禁,饱尝难以名状的痛苦,不断死去活来。以达到惩戒的效果。
在广东梅县隆文镇岩前村有一个绿窟潭,专家在深潜勘探时,在水深46米处竟然发现有1 0多具被铁链锁颈捆手的人体骸骨。经过现场查验后初步判断这些人体骸骨属清末民初时期留下。
那这些人为什么在绿窟潭底呢?又为何铁链锁颈捆手呢?也有专家推测,这些人都是被浸猪笼死在这里的。当地村民也证实道:在岩前村及周边村庄,凡是李姓宗族众有违反乡规民约的。例如村妇不守妇道、村中男子做贼偷盗等,都有可能被锁上铁链装入竹编"猪笼"投入绿窟潭中沉入水中毙命,这种刑罚为当时最严厉的私刑。
为什么会产生“浸猪笼”这种残酷的私刑呢?据恒实推测有几种原因:
在封建 社会 ,说白了就是“人治 社会 ”。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操纵着生杀大权。在民间也有无数私刑来随意处置治下百姓。例如“浸猪笼”这种毫无人性的私刑也就应运而生。而这种“人治 社会 ”,很容易造成各地各施各法,全国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形成 社会 的分裂、不完整。而在新 社会 “法制 社会 ”中,“浸猪笼”这种愚昧粗暴的私刑,就已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悄声退下了舞台,消失在 历史 长河中了......
前两天,广东茂名一名男子因感情纠纷,被人绑缚起来,放进竹笼沉入水中浸泡。该视频传到网上后立刻上了热搜。而消失多年的“浸猪笼”则又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影视中“浸猪笼”场景)
说到“浸猪笼”,那简直就是封建 社会 女性的血泪史,为什么这么说呢?
要知道,封建 社会 数千年来都是男权 社会 ,妇女由于 社会 地位低下,往往沦为男性的玩物或私有财产。
虽然在 历史 上也出现了一批非常出色的女性,比如秦国时期的芈太后和西汉时期的吕后。她们尽管在政治上很有能力,并且一度临朝称制,但总的来说她们还是得依附于男权 社会 。
既然是男权至上,做丈夫的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娶妻纳妾,但妻子则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且婚姻能否延续,也由丈夫说了算。丈夫如果继续婚姻,那么妻子就能继续做丈夫的私人物品。但如果丈夫嫌弃妻子年老色衰等,便可以依据“七出”的法规休掉妻子。
说到“七出”,它是站在封建男权 社会 的立场上,为了维护男人及家族的利益,所制定的压迫妇女的法规。其内容包括:“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除此外,封建 社会 由于政权不下乡,因此除了官府有执行法规的权利外,家族为了管理家族内部事务,也会制定一些族规。为了惩戒那些犯了族规的人,往往会动用私刑。这种私刑被官府看作是家事,因此就算出了人命也不干涉。所以私刑就成了合法化的产物,像“浸猪笼”便是私刑中的一种。
猪笼本来是为了运送猪方便,用竹篾扎成的像圆柱一样的物件。这也是古代农村里面比较常见的物件。
不过,也正是因为它的高度和普通人的身高差不多,所以有人把违背了族规的人捆缚了手脚装进去,并且在猪笼上缚上石头,沉入水底。这个就叫做“浸猪笼”。
(网络配图)
那么,怎样的情况会被“浸猪笼”呢?
通常那些被定性为通奸行为的男女,如果被发现后,一般妇女会被浸猪笼,而男子则被族人活活打死。所以这种私刑非常残忍。
“浸猪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虽然已无史可考,但追根溯源,妇女受迫害最严重的时候,应该是从宋代开始的。
在宋代之前,尽管妇女的地位也十分低下,不过国家和 社会 对寡妇再嫁等还是比较宽容的。到了宋朝,由于朱熹在程朱理学中提到了“存天理,灭人欲”,并且还提到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言论,因此妇女的贞节便被 社会 和男人们极为推崇。而妇女们则必须三从四德,一切都以夫为纲,一言一行更是要极为克制,否则就会有“举止轻佻”之嫌。
而妇女们受 社会 影响,也逆来顺受,不敢有半分逾越。这个时候名节被看得和命一样重要。所以寡妇再嫁,会很被人鄙视,而那些丈夫前脚去世,后脚就为了彰显自己的名节而自刎的妇女亦不乏其人。
自然,那些为名节而死的妇女,不光有文人为她著书立说,就连朝廷也称赞她的举动。
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程朱理学成为了 社会 主流思想,而“贞节牌坊”和“缠小脚”更是把妇女们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一方面当时的 社会 要求妇女必须从一而终,哪怕遭受虐待和冷落也要独自忍受。甚至丈夫去世后,还要守身如玉,但同时对男子却显示了相当的宽容。男子娶妻纳妾养外室,这在大家看来,都合乎情理。
(潘金莲和西门庆)
当然,高压强权下会出现贞节烈妇的同时,也不能完全阻止男女之爱。
总有人为了追求幸福愿意触碰这根高压线。所以,古代描写偷情的小说层出不穷,而这些小说中折射的其实也是 社会 的一个镜面。
比如《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在嫁给了武大郎后,由于武大郎长得不帅又不富,所以她在西门庆的勾引下,遂与其通奸。为了达到在一起的目的,又毒杀了武大郎。
好在潘金莲活在宋朝,所以没有机会“浸猪笼”。但是数百年来,她也成了“淫妇”的代名词。
到了清朝和民国初年,在南方的一些大家族中,如果发现妇女行为不轨,在有确凿的证据下,这个妇女就会受到“浸猪笼”的私刑。
在2012年,在广东梅州的绿窟潭中,有专家在深潜勘探时就发现在水下46米的地方,发现了10多具被铁链捆手锁颈的骸骨。
在进一步考察后发现,这些骸骨都是清末民初时留下的。
据住在附近的老太黎伯姆回忆,在他们庞大的家族中,就有沉绿潭的刑罚。也就是把那些不守妇道的妇女和喜欢偷盗而屡教不改的男子,锁颈捆手后,装入猪笼,投进绿水窟,以此警效后人。
可见在 历史 上,“浸猪笼”就是封建糟粕。当今 社会 的法制更为健全,其实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完全可以走其他途径,又何必一定要用这种古老又野蛮的私刑去解决呢!
(参考史料:《大戴礼记》《明史》等)
私通,婚外情按族规家规沉猪笼。那只是 历史 ,放在现在是追求真正的爱情。因现代 社会 进步了,妇女彻底翻身解放了。
浸猪笼,本名浸竹笼,是古代沉水刑罚中的一种。
古代很早就有沉水的刑罚。比如著名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中,西门豹就是将巫婆给沉入江水中。
在汉魏南北朝时期,如果有人利用巫蛊之术害人,就会被绑上黑山羊拖着一条公狗一起沉入深渊之中。
浸猪笼之刑最早源自唐朝末年,有一个节度使叫做李福,他镇守南梁州时有一批官宦子弟为非作歹,欺凌良善。李福到任之后就将这帮家伙全部抓起来,装入一个大竹笼中,沉入汉江。
李福宣布:这帮家伙作恶太多,我要让他们死后也永远被困在牢笼之中。
浸竹笼最早的用意:让死者在死后依然受困,永世不得超生。
之后,这种浸竹笼的方法在江南广为流传。江南地区宗族势力强大,许多家族为了惩戒族中一些不肖子弟,或者是做了伤风败俗,比如偷情,出轨,扒灰等事情,就会被投入竹笼,沉入河水中活活淹死。
明朝大儒王阳明早年被贬,暂居杭州时,忽然从京城来了两个军校,将他带走,要将他浸竹笼。后来,王阳明实力跳绳,竟然从竹笼中逃脱,后来才有龙场悟道,平定宁王的壮举。
沉水的刑罚历代不绝。到近现代,比如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入侵南京,就曾经将大量南京市民赶入江水之中活活淹死,若不从命就用机枪扫射。其残酷冷血令人发指。
私奔,身体发肤受于父母,哪由得自己做主。那个时代就这样,因为这是反大众的,别说古代,30年前你未婚先孕都是被人指手画脚。慢慢就进步了。
出轨,通奸,谋杀亲夫等,是情节严重才会使用的处罚,专对不守妇道、淫乱、恶毒的女人使用的私刑,一般是公开执行,由村长或者族长主持,执行之前需要通报官府,也有执行之后才通报官府的。
“依法治国”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奉行的治国准则,其实依法治国早在我国古代就有了类似的案例,在战国时期,还形成了一个学说叫法家。秦国的商鞅就是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正是在他的改革下,秦国国力迅速提升,最终横扫了六国,首次统一全中国。
除了国家层面上的依法治国外,民间也受其影响,纷纷用条例、规章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比如族规就是约束自己家族的人员,家规约束的是自己家里人。还有一种处罚方式,也许大家都听过,那就是浸猪笼。
浸猪笼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处罚方式,因为灭绝人性,现在早已废除。猪笼就是装猪的笼子,是由竹子编制而成,圆筒状。人们通常会将猪装在笼子中抬走,也就是说,猪笼一开始是用来运送猪的工具。
浸猪笼这种惩罚方式在古代通常被运用在女性身上。我们都知道,古代妇女要恪守妇道,不得做出违背妇道的事情,尤其是与其他男子私通,是不守妇道的最大表现。而女子不守妇道,民间自然会有相关的规矩来惩罚她,浸猪笼就是一种常见的惩罚不守妇道的女子的处罚方式。
浸猪笼通常由家族中年老的长者来主持,将不守妇道的女子装入猪笼中,用绳索吊起来,抬至水边浸入水中。如果罪行比较轻的话,则是将头部露出,不会要了性命。如果情节严重者,则整个身子都沉入水中,活生生淹死,手段极其残忍。
为什么古人会用浸猪笼来处罚不守妇道的女子呢?
猪笼本来是装猪的笼子,将人装入其中,代表着这个被装入猪笼中的人罪大恶极,禽兽到连畜生都不如。既在明面上惩罚了不守妇道的女子,同时也在精神上摧毁了她们的尊严,让其与猪并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惩罚。
当然,男女私通的事情双方都不可饶恕,惩罚女子是用浸猪笼的方式,而惩罚男子的手段更简单粗暴,用乱棒活活打死。
我从公理上说:一伙子人用私刑平私愤是不对的。我不是圣人,我绝对反对私刑。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什么佛法、道法、其他宗教法、包括家法,族法、都是不合法的。古代对法律明知故犯.都是在一部分人优势存在下耍混蛋,乱用私刑的后果很严重,如果某些小人得志.做出缺德事还以为自己在做好事呢!我们所有人都有可能犯错误,得罪一些人,为一点小事就致人死地太不应该了。
古代女子成为寡妇之后,她们如何填补内心的空虚?
古代没有现在这么开放的思想,如果夫妻不和谐过不去,是可以离婚,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可要是在古代,女子没有做过分的事,是不会被休妻。丈夫去世了,她们就会成为寡妇。那成为寡妇之后,她们又如何填补内心的空虚?
1.寡妇的处境并不好
中国古代寡妇的处境并不好,但有这样的女强人。用转移注意力的办法将身体欲望转化。寡妇清是个很厉害的人物,能让秦始皇对她夸赞。秦始皇还为她修建了“女怀清台”。成为寡妇后,寡妇清没有气馁,而是鼓起劲扛起丈夫留给她的重担,把自己的家族做大做强,与她有同样气魄的还有山西周莹,她也是富甲一方,在慈禧落难时还曾资助过。被慈禧认为干女儿。她们用拼命工作来忘掉寂寞。
2.达到自己想要的
还一些用自残带来的痛感达到自己想要的。在春秋时期,魏国一个名为裘玉的寡妇,这个寡妇可是相当彪悍,经常是拿着菜刀看自己大腿。然后就知道吃下去,血淋淋的,很难想象。这样做既是转移注意力,也是通过伤害自己填补空虚。即使伤害自己也不会去找男人,在古代对女子的要求非常多。身为寡妇更是是非多,即便不做出出格的事,也会被人指指点点,更何况要是真做了,被发现会被浸猪笼,遭到人唾弃,死的时候特别难受。非常的不容易。
3.改嫁
还有一个就是改嫁,虽然在古代改嫁的寡妇不多,但在不同朝代情况还是不一样的。汉朝的平阳公主就改嫁过三次,第一次嫁给平阳侯曹寿,第二任是汝阴侯夏侯颇。可惜两人也是没长久,之后在卫子夫的介绍下,嫁给卫青。汉朝的公主都能改嫁,在民间寡妇自然也是一样再嫁人的。寡妇改嫁在宋朝还是很常见的。主要是宋朝的寡妇开始追求自由恋爱。只不过让女子说话的朝代并不多,等到元朝思想就越来越禁锢,不让寡妇改嫁变成了节烈。
不过历史上也有过得很潇洒的寡妇,就比如春秋时期的夏姬,她成为寡妇之后,便成为一个“睡每人”。经常是走在路上,碰到熟人聊天很开心,随后便坦诚相待了。她既然敢这么做自然也不在乎什么名声了。她不是皇亲贵族,可以光明正大的豢养男宠让自己高兴。作为没有什么经济能力的普通寡妇,自然是谁让自己高兴就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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