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昌吉路一居民楼起火
网友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房浩)前天傍晚5时45分,嘉定区昌吉路上一居民楼突然起火,所幸消防部门迅速到场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目击市民介绍,起火的是昌吉路上一居民楼二楼的一户人家,当时有明火从沿街一扇窗户内蹿出,并冒起滚滚黑烟,随着火势越来越大,燃烧产生的高温还将窗玻璃烧爆,窗框脱落。楼下餐饮店内的人员见状,立即疏散并拨打报警电话。
消防部门接报后派出多辆消防车到场,经消防队员全力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火灾造成该户居民家中许多物品被烧毁,好在无人员伤亡。
水火无情,在上海一居民楼发生了大火,而发生大火的原因是电瓶车的电瓶出现了爆爆炸的现象,旁边的易燃物也是比较多的火苗,迅速的蔓延导致有一些住户没有及时的逃出,对自身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这件事情是发生在2022年的2月8号凌晨1点51分左右,在这个时间段当中,大部分的人都在熟睡,所以,对于火势的蔓延也都没有第一时间发现。
一、事故的详情。
这一次起火的小区是一个老的小区,设施也是比较老化的,而大家可以通过图片和事故现场的视频发现,很多的墙面都已经被火给烧的漆黑。有住户表示,自己在凌晨的时候听到了一些爆裂的声音,而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了,是因为有租户把电瓶车带到家中充电,最终导致出现了爆炸的现象。这一次的事故导致三人死亡,两男一女可以说事故还是非常严重的。上海一居民楼起火男子徒手爬楼救出女孩,这名男子身上有哪些可贵的品质?
一、男子身上有着乐意于助人的精神。
在上海,有一个居民楼起火了,有滚滚的黑烟顺着四楼的窗户往外冒,看到这个情况,有人赶快报警,当消防员还没有到的时候,大家又发现在窗户上有一个小女孩,在这里躲避,情况特别危险,有一位50多岁的男子发现了这种情况,他从二楼楼道的窗户开始向上爬,爬到四楼,将小女孩接到三楼,到了开着窗户里的屋子,然后又背着小女孩下楼。虽然我们这个过程中很简单,但是过程却很困难,因为攀爬的过程中,很可能就会发生危险,但是这名男子却丝毫没有顾及自身的安危,他脑子里想的都是小女孩的安全,希望她能够得救。通过这件事,我们能够看到这名男子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乐于助人,救小女孩儿为难之中,如果没有这名男子,那这名女孩儿就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孩子小,很可能由于着急不小心跌落在楼下,或者被黑烟熏坏。
二、男子有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爱心,他是勇敢的人,是难能可贵的品质。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能够看到,这名男子虽然是在上海打工的一名外地人员,但是他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看到有孩子有危险,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他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他有一颗闪闪发光的心,他的爱心感染着我们,他是那样的可亲可爱,让我们为这位男子点赞,在救人的过程中,他的手部也受了伤,但是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救人。他这种品质是非常可贵的,也是非常朴实的,他的行为感动了很多人。
上海居民楼凌晨大火 两男一女不幸身亡,导致起火的原因是什么?
每一年在世界上发生的火灾都令人非常的痛心,在2022年2月8日凌晨1:51的时候,上海宜川四村的有一户居民家中就发生了火灾,在这场火灾中有两男一女不幸身亡。根据警方的初步了解,这次的机会原因主要是因为楼中的住户将自己家的电动车放在了卧室里面,结果电动车的电池出现了故障而引起的火灾。
一、上海居民楼凌晨大火,两男一女不幸身亡
在这次的火灾中,起火的小区是居一幢居民楼,居民楼中有一户人家外面的墙和门帘都被我给烤的发黑。根据周围的业主介绍,在晚上的时候听到周围有爆裂的声音,天亮之后才知道是别人家着火,类似于电瓶车爆炸的声音。因为大火发生在凌晨,所以周围的居民也有被惊醒,很多人都跑到窗户前面去看,火灾蔓延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当时的消防员也是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但是这次火灾中还是死亡了两男一女,是一对夫妻和夫妻的老乡,三个人是在2月7号抵达上海的白天的时候还在上班,没想到晚上就遇到了火灾。
二、导致起火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消防部门的初步认定,这次的火灾主要是由于由于这三名住户将自己家的电瓶车直接放在了卧室里面,电动车的锂电池由于出现了故障,从而引起这次的火灾。而且对于这件事周围的业主也是有很多意见的,根据业主的透露,很多人平时都特别喜欢把电动车放到家里面去充电,要么就在上面直接拉一根长线下来充电,这样是十分危险的。电动车的电池如果起火的话是非常危险的,逃生时间很短,几乎是无法逃生,所以相关部门对于电动车充电这件事情还是要进行整治,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电动车入户充电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更何况如果晚上睡觉离电动车太近的话,几乎是没有逃生可能性的。
居民楼起火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要先找到或确定肇事人是谁,其次还要有能力赔。否则就无法挽回损失。如果有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没有保险只能等待政府救助,但政府救助仅限于生活必需品和临时居住地;房管或物业会对房屋进行修缮,需要业主承担一定费用。但如果是自己的过错引起火灾的,由受害者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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