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成立38年的大厂突然倒闭员工领到了几十万的补偿金
深圳一家电子厂新安电器倒闭了,他们的员工排队领取补偿金,有的员工在里面工作了几十年,领到了几十万的补偿金!
新安电器成立于1985年,曾经是多少打工人的归宿,于2023年8月18日解散,它整整存在了38年!电子工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激烈的行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日新月异使得市场需求和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然而,不幸的是,有些电子厂却无法适应这种变化,最终导致倒闭。
首先,电子厂倒闭所带来的第一个教训是:不断创新和适应是企业生存的关键。当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企业必须及时调整产品和策略,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的电子厂未能及时意识到市场对于新技术产品的需求,持续生产老旧的产品,结果失去了竞争力。
其次,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稳健的资金运作是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公司经营过程中是有可能会倒闭,一旦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倒闭的话,在公司里面的员工就失业了。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倒闭公司员工怎么赔偿
1、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2、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3、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倒闭能领失业金吗
1、如果在此之前,你曾经参加过失业保险,就完全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具体办法是,如果你的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单位应当在结束与你的劳动关系之后,及时将你的人事档案转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你应当在档案转回(或接到单位通知以后)后6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金手续。
3、而你的档案如果存放在人才或职介中心,你可以要求人才为你办理转档手续,同样在转档以后60日内到街道办理手续。
三、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怕,华律律师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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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倒闭了,应该怎么赔偿员工,依据是什么?
这个时候的赔偿肯定是会按照签署的劳动合同里面相应的条例进行赔偿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一般来讲是会按照大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另外也是需要看大家的月工资,如果工资是当地标准值的三倍以上,就需要按照月工资平均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
其实公司倒闭是一个偶然事件,也是一个绝大多数不可能发生的一件事情。不过设想一下,一旦公司出现了倒闭的现象,那么员工的利益才是大家所操心的一个问题。对于员工的赔偿是非常简单的,因为公司除了普通的员工之外,还有核心人员以及技术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肯定是要比普通工资高的,所以赔付金额较高一些,而普通员工拿的多少就跟自己的工作年限有关了。
也就是说如果大家在这个公司里面走到了总经理或者CEO的位置,那么每个月的工资肯定是非常高的,即使税后也是很多员工不能比拟的一个金额。除此之外,也是需要按照这些领导人员为公司当牛做马的年限来计算,这个时候并不是只统计在本家公司的工作时间,只要是工作单位都可以算入其中。
但是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也要看每个公司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是非常人性化的,会多给员工一部分的赔偿,而有些公司特别狗,就连员工应有的赔偿都不愿意支付。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将公司告到法庭之上,这样一来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毕竟公司都倒闭了,也不存在日后共事的现象,所以该撕破脸皮的时候就要撕破脸皮。
如果公司的大部分财产都被抵押了,然后公司又倒闭了,作为员工还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可以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公司的大部分财产被抵押,公司倒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会成立清算组,清偿债务,抵押权优先,公司会优先清偿这部分的债务,然后才会发放补偿金给员工。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企业倒闭10年以上员工怎么补偿
辞退十年以上员工,劳动法没有特别的规定,能不能辞退以及能拿多少赔偿要看辞退的原因。
1、公司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合法理由,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即平常说的2N。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则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且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最多支付12个月,即双封顶原则)。
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13.6年,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1万,且1万没有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14*1万*2=28万。
2、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况(包括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了不能继续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公司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平常说的N。
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所谓的+1。
另外,如果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公司不能以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和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否则也属于违法,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3、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例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基本是N+1。
无限期劳动合同辞退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特别说明: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过去12个月,你在该公司所得的工资、福利、奖金、加班费等等,所有的收入之和的平均值。
举个例子,你在单位工作了十年又七个月,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是一万块钱。
工作十年又七个月,则按11年计算。
如果公司和你谈妥赔偿之后,当天开始就不用你上班,则是N+1,即按12个月的工资给你补偿,应该补偿你12万元。这也是大多数公司普遍采用的补偿方式。
如果公司和你谈妥补偿之后,让你继续工作一个月,则赔偿你11万就可以了,当你工作满一个月之后,再给你正常开一个月的工资。
前两年三星中国分公司纷纷撤离,给予的补偿基本是n+1,同时,三星公司还按照员工工作年限的不同,给与不同型号的手机作为奖励,折算下来,补偿能为n+1到n+3。
还有一个特殊状况,如果你的工资和城市平均工资相比过高,比如说你在南京工作,南京市去年平均工资是7000块钱,而你的工资是3万块钱一个月,则你的赔偿是:7000*3*11(需要你继续上班一个月)或7000*3*12(不需上班,立即离职)。
我从事十几年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公司辞退员工,工作年限这一块对于辞退影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很多人总是有这种误解,认为10年以上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比其他员工更有保障一点,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来看看《劳动法》里面关于辞退10年以上员工有什么规定。
为什么大部分朋友对10年以上的员工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因为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大部分朋友和一些公司的印象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免死金牌,认为公司就没办法辞退员工了!这个也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而且工作10年以上,不一定就代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两个概念。有可能第二份合同还没到期,工作年限就满10年了。这个事后除非公司主动提出要求签订。
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有什么规定实际上,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比不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辞退员工和工作年限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有一种情况才会有所限制。那么有哪些规定呢?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的。那么公司就少了一条依据,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并不代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还是比较尴尬!不同的城市,对这块的判定有所不同。
二、辞退中唯一和工作年限相关,就是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种情况,公司不能随意地辞退该员工,少了一些可依据的条款,但也不代表不能。
三、如果出现这些情况,不管是什么情况的员工,公司都可以辞退!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等等,那么不管员工工作多少年,即便处于工伤、产假期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一样可以合法辞退,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公司能否辞退一个员工,和一个员工工作了多少年并没有太大关联,出现了《劳动合同法》中相应的情形,公司一样能辞退。
工作了多少年,只和经济补偿金有关系!是不是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公司赔偿就高一点呢?实际上也并非如此!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只和我们的工资高低、工作年限有关系!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以下三个方面,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1、经济补偿金的月基数是按照公司辞退你前12个月的的平均应发工资来算;
2、如果上面算出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3倍的,那么补偿金的最高是12个月;如果低于这个工资3倍的,那么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补偿,没有上限。
3、每工作满1年,公司需要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中不足6个月的部分,按照0.5个月计算补偿;工作年限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部分,按照1个月计算补偿。
二、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是否有补偿金或赔偿金,还要具体看!
并不是工作10年以上,被公司辞退就一定有补偿金或赔偿金。
1、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等,公司以此辞退不用补偿一分钱!
2、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其他条款解除劳动合同,但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违法辞退员工,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也就是2倍的经济补偿金。
通过以上看出,工作年限长,只不过补偿月份会多一点,并不会高一点,更不会按照所谓的2倍赔偿!辞退10年以上员工,是否有补偿只和辞退的依据有关,而这个补偿的高低,和我们的工资额度和工作年限正相关,不会因为工作10年以上,就有有额外多一点的奖励。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劳动法对辞退10年上的员工有何规定?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又反复查看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两部法律都是对劳动者比较重要的法律,但都没有对于辞退10年以上员工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但是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是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按照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根据这个规定,一般情形下,只要劳动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满10年,如果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提条件是,只要员工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则上都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员工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的情形外,如果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外,即使没有工作满10年,原则上也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管你是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也好,还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好,其实都不影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禁止的规定,但是需要一定的前置条件,这个前置的条件,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是平等的,当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更倾向于保护员工的利益,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都是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不管是对员工还是用人单位都是如此,其中对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可以采取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的方式。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外,其他情形基本上都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精神,给予经济补偿金。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是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还是给予赔偿金这个界限往往不是很明显,所以这也是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但是可以负责任地说,是给予经济补偿还是给予赔偿,并不是看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或是是否工龄满10年,主要判断的依据还是要看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呢,根据我的理解,主要还是指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用人单位按照自己的意愿强行解除了劳动合同。比如劳动合法四十二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属于这六类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那就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对辞退10年以上员工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是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辞退了就要给予经济赔偿金,当然15年也是属于10年以上。
首先,很遗憾,公司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跟辞退1年以上的员工,基本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其次,这个问题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打工人要随时保持危机意识,不管什么时候离开这家公司,你依然要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劳动法具体有这样几个规定:
一、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公司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赔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跟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当然这一条对于10年的老员工来说可以忽略,新员工可以看一看)
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比如你前12个月平均工资5000,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2年,那么赔偿金就是5000*2*12=12万。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三、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一些情况被公司辞退,公司也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比如你工资5000,工作12年,那么赔偿金就是5000*12=6万。
1、患病或者不是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且经过协商,没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这几种情况都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持危机意识,提升自己的能力,只要能力足够,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常规操作n+1补偿,想得2n补偿几乎不可能。
工作十年以上,员工都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其他合同最大的不同是单位不得单方面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雇辞退员工。
目前实际工作中,单位常常想辞退一些工作超过十年的老员工。一来超过十年的老员工,工资会比新员工高不少,但是其实他们的工作新人稍加培训之后,也可以胜任。二来老员工过多会给单位一种暮气沉沉的感觉,思维创新不多,不能彰显公司活力。三来公司老总,公司高层也愿意看到年轻靓丽帅气的年轻人。
在业内常常为人称道的辞退员工的案例是韩国三星公司解散在中国的分公司的处理方法。
常规操作n+1的补偿金,同时,三星公司还依据员工的职位不同,在单位工作年限不同,赠送不同价值的的手机。
所以说辞退十年以上的老员工常规操作就是n+1的补偿金。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协商好了,签订协议之后,员工立即走人,就会是n+1的补偿金。如果签完协议之后,员工还可以继续工作一个月,那就给N的补偿金,不需要+1,但是公司会正常给这个员工后续发放最后一个月上班工资。
自己说有人想得2n的补偿,那就要双方好一顿扯皮,一般的公司也不会答应,还会让你继续上班,上班时再给你找茬,穿小鞋,让你不得不同意N+1补偿。
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有可能一分钱都不用补偿
这里先给大家纠正一个观念,辞退时要不要给劳动者补偿,关键看是合法辞退还是违法辞退,与劳动者是1年工龄还是10年工龄没多大关系。
如果公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即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第1款规定辞退员工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公司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辞退员工的,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
而且赔偿金不受12年的限制。
综上所述,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可能一分钱都不用补偿;补偿金额的多少关键看(1)合法辞退还是违法辞退,(2)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工作年限。
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和辞退其他员工一样。
从辞退补偿来讲,应该没什么特殊规定。但劳动合同超过十年,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到你法定退休日合同才会终止。在此期间,如果你没有违反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没有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那么单位无理由辞退你应该是2N补偿吧?就是以辞退前12个月工资性平均收入为基数,一年工龄补偿二个月工资。大体如此,仅供参考!
第一:看下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过错。公司原因,最低N+1。个人原因,绩效比达标,最低N+1。
第二:协商解除,N+X,X随便谈。
第三:如果你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2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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