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到过深圳南山宝安光明这些地方请报备
到过南山区这些场所的居民请报备
亲爱的市民朋友:
近日,辖区内发现核酸检测异常人员,为迅速控制疫情,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尽可能减少对市民朋友健康和生活的影响,请在以下时间点到访过以下相关场所的市民朋友进行申报:
1.后海市场专项
近日,广东省多地相继报告本土阳性个案,阳江市也发生了本土疫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阳江市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阳江疾控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近7天以来,有广州市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天河区,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光明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蓬江区、鹤山市,惠州市惠城区,梅州市丰顺县,中山市石岐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小榄镇、沙溪镇,揭阳市榕城区、揭东区的来阳人员,以及所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隔离排查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阳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阳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阳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抵阳后倡导3天居家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二、所有跨省、跨市出行人员抵阳后落实“落地检”,并及时落实“3天2检”的基础上,倡导“3天3检”,期间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若所在县区近7天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抵阳后倡导3天居家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三、请各社区和各单位主动加强排查,并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来阳人员开展健康管理。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非必要不外出、不离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阳的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落实核酸“落地检”和3天2检。
五、疫情当前,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11月8日南宁疾控提醒来返人员需48小时核酸证明
11月8日,南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信息落实防控措施
来邕人员:
需通过微信搜索“智慧防疫-健康南宁”小程序进行入邕报备,提前48小时向在邕目的地社区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邕,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区内边境八县来邕人员:
须实行“三天两检”和居家健康监测3天。
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县来邕人员:
提前与在邕目的地社区联系,了解来邕管控政策,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疫情防控政策动态变化,来邕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
请11月1日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流出的所有人员;10月29日以来广东省广州市流出的所有人员;10月7日以来有山西省旅居史的人员;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9月25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措施。
重点人员排查起始时间:
为该地确定为高、中、低风险地区之日起往前7天,截止时间为当地所有低风险区调整为常态化防控当日。
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或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区:
【北京市】
朝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密云区、昌平区、海淀区、顺义区、东城区、丰台区、西城区
【天津市】
静海区、滨海新区、西青区、北辰区、蓟州区、宝坻区、津南区、河西区、东丽区
【河北省】
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鹿泉区、循环化工园区、栾城区、
承德市双桥区、宽城满族自治县
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霸州市、三河市、开发区
张家口市宣化区、万全区、康保县、沽源县
保定市安国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满城区、竞秀区、阜平县
雄安新区安新县
邢台市襄都区、信都区、内丘县、柏乡县、任泽区、宁晋县、平乡县、开发区、南和区、临城县
沧州市新华区、运河区、高新区、南皮县、泊头市、
唐山市丰润区、玉田县、遵化市、汉沽管理区、迁西县
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永年区、临漳县、魏县、复兴区
衡水市冀州区、高新区
辛集市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海港区
定州市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大连市西岗区、甘井子区
沈阳市浑南区
朝阳市双塔区
丹东市元宝区、振兴区、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合作区
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开发区、高新区
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
【吉林省】
长春市宽城区、朝阳区、农安县、汽开区、南关区、绿园区、二道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双城区、五常市、阿城区
牡丹江市阳明区
黑河市爱辉区
绥化市北林区、绥棱县、望奎县、肇东市
大庆市让胡路区
鸡西市鸡东县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上海市】
普陀区、浦东新区、徐汇区、静安区、嘉定区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栖霞区
苏州市吴中区、昆山市、相城区
无锡市江阴市
南通市如东县
扬州市刊江区
盐城市大丰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
【浙江省】
杭州市滨江区、上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
金华市义乌市
【安徽省】
阜阳市颍东区、颍州区
宣城市广德市
芜湖市鸠江区
六安市裕安区
淮北市濉溪县
【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闽侯县、高新区、连江县、永泰县、长乐区、闽清县
南平市蒲城县
宁德市蕉城区
漳州市东山县
【江西省】
南昌市青山湖区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开区
抚州市广昌县
赣州市章贡区
【山东省】
菏泽市
曹县、郓城县、鄄城县、定陶区
威海市荣成市
淄博市临淄区、博山区
济宁市兖州市、微山县、泗水县、高新区、太白湖新区、鱼台县、曲阜市、梁山县、金乡县
聊城市茌平区
临沂市兰山区、河东区、莒南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
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山亭区
德州市德城区、夏津县、武城县
日照市东港区、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滨州市博兴县、邹平市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李沧区、胶州市、平度市
潍坊市诸城市、潍城区
泰安市泰山区、高新区、泰安区、岱岳区
【河南省】
郑州市
平顶山市汝州市
信阳市平桥区
焦作市武陟县、温县、沁阳市
鹤壁市浚县、淇滨区、开发区
济源市济源示范区
许昌市魏都区
安阳市内黄县
【湖北省】
武汉市汉阳区、东西湖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经开区、黄陂区
襄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
宜昌市西陵区、点军区
黄冈市麻城市、团风县、黄州区、黄梅县
鄂州市华容区、鄂城区
十堰市茅箭区、竹溪县
黄石市下陆区、开发区
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恩施市
随州市随县
天门市
【湖南省】
邵阳市双清区、大祥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北塔区
怀化市鹤城区、中方县
长沙市浏阳市、开福区、长沙县
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
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
衡阳市耒阳市、珠晖区
益阳市南县
郴州市苏仙区
【广东省】
广州市
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
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澄海区、金平区
江门市蓬江区
湛江市吴川市、雷州市
茂名市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电白区、高新区
梅州市丰顺县
阳江市阳春市
东莞市
揭阳市普宁市
清远市清城区、阳山县
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
韶关市曲江区
潮州市饶平县
【重庆市】
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足区、永川区、璧山区、铜梁区、高新区、万州区、合川区、巴南区、江北区、渝北区、江津区、南川区、渝中区、垫江县、綦江区、大渡口区、万盛经开区、长寿区、梁平区、忠县、丰都县、彭水县、开州区
【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双流区、彭州市、新都区、成华区、郫都区、金牛区
广元市
利州区、经开区
南充市
蓬安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资阳市安岳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经开区
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
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
内江市东兴区
【贵州省】
贵阳市清镇市、花溪区
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
【云南省】
昆明市呈贡区、普宁区、五华区、石林彝族自治县、官渡区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
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昭通市昭阳区
玉溪市红塔区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长安区、高陵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高新区
宝鸡市金台区
咸阳市三原县、秦都区
渭南市大荔县、华州区、潼关县
汉中市西乡县
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榆阳区、横山区
商洛市柞水县
延安市宝塔区
【甘肃省】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永登县
武威市凉州区
庆阳市宁县、西峰区
天水市秦州区
白银市会宁县
嘉峪关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金凤区、永宁县、灵武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海原县、中宁县
吴忠市利通区、同心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
固原市泾源县、原州区、隆德县
【青海省】
西宁市城中区、城北区、城西区、城东区、湟中区
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门源回族自治县、刚察县
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县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杂多县、曲麻莱县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合理慎重安排出行
近期,若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邕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速看!2022年广东深圳光明区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安排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广东深圳光明区中小学、幼儿园返校时间安排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复课工作,光明区返校时间安排如下:
1.光明区返校时间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
4月8日,高一、高二年级学生返校;
4月11日,初三年级学生返校;
4月13日,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返校;
4月14日,小学4-6年级学生返校;
4月18日,小学1-3年级、区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学生返校。
高校:
4月11日,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返校;
4月18日,其他年级学生返校。
2.返校前健康状况申报
各学校要提前部署,精细安排师生员工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家校沟通,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护网,全力保障返校师生健康平安。
全市所有学生及教职员工返校前2天,须如实进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方可返校!如何获取“专属申报码”?
目前,高一、高二年级师生健康信息申报已开始,其他学段师生员工只需在返校前2天联系学校(班主任)获取本校(本班级)“专属申报码”(学生一班一码,教职员工一校区一码),根据下方操作指引线上完成健康申报。
即:如x日返校,则在x-2日联系学校(班主任)获取“专属申报码”即可。
注: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申报的师生员工,可联系学校(各班主任)获取《健康信息申报卡》模板,打印纸质版,签名后反馈给学校(各班主任)审核是否符合返校条件。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完成健康申报,做好防疫措施,符合条件方可返校!每位师生员工要如实、按时申报,以免影响返校!
3.相关阅读: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特制定本技术方案。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一校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学安排。
一、开学准备
(一)组织要求。
1.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各级教育部门依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中小学校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2.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3.机制有效,保障防控效果。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完善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疫情防控要求及各项方案,并在开学前对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各项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开学。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6.加强宣传,做好健康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所属媒体的管理,发布或转发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二)保障要求。
1.合理筹划,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的有效期。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2.应接尽接,做好疫苗接种。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做好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合理规划接种进度。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制定疫苗接种工作指引,分批稳妥有序推进,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工作。
3.整治环境,保障学习生活安全。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测、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件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配备人员,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人员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医师,并定期对校医或保健教师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确保开学后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二、开学后
(一)重点环节管控。
1.入校排查登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了解新冠肺炎症状,对于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
2.加强校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二)入校后管控。
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两案九制”中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做好健康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落实晨午检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建立“一人一台账”,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
3.巡检重点区域。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重点场所地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4.加强活动管理。组织活动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作出安排,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加强校园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不举办;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报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引导学生在校期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校外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随身备用口罩。
5.做好手卫生。学校在体育运动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部遮挡。
6.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和分类。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7.加强寄宿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好垃圾分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他可疑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
8.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学校党政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9.加强近视防控。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严格控制视屏时间。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引导学生运动,平衡营养膳食,确保睡眠充足。低风险地区要确保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10.加强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关注所在区域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全校停课并实施学校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师生员工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在家发病就医,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如在校内发病,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对共同生活、学习的其他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复课证明。学校应配合做好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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