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夏天烧烤"火"起来 上街区城管局治理露天烧烤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露天烧烤归哪个部门管
露天烧烤环境污染到城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一直是这样判定的:对室外露天烧烤造成的环境污染到所在地城管部门投诉,对于室内烧烤的环境污染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对于这一类的环境污染在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未做详细的规定,所有的规定基本上都是基于各地市制定的管理办法中体现的。对于露天烧烤由于国家在立法中未做强制规定,按相关的露天焚烧垃圾之类污染进行处理,一般处罚力度较小(200元以下罚款),很难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对于露天烧烤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国家非常重视,在2014年10月8日的新环保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将此违法行为列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五十七 第一项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晚上在街上露天摆烧烤摊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城管在晚上执法的时候是会进行处理的,属于核发摆摊的地方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城管执法局应依法查处露天烧烤经营、在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场地露天焚烧物品、在室外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音污染等行为。
而对于噪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表示,市民可及时拨打12369举报,执法人员会现场处理。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露天烧烤的治理力度,重点整治规范沿街门店室外烧烤和流动烧烤摊点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及扰民问题突出的违法露天烧烤行为。如市民遇到问题可积极向各区、市城管执法局反映。
露天烧烤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经依法批准的露天市场、户外餐饮烧烤整治,此类烧烤摊位要按照市场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规范经营,严格规定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在经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装置,餐后及时清理垃圾,严禁污染路面及公共设施。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三)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四)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当地管理部门规范,让其在店门口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禁止店外吹炭,露天烧烤”,警示牌费用由该店负责缴纳。
露天焚烧或在城镇公共场所露天烧烤的会受处罚吗
法律分析:露天焚烧秸杆、树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市或者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在城镇地区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的,由城管监察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后缀:夏天烧烤"火"起来 上街区城管局治理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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