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哪些地方可以放烟花规定来了
来源:综合杭州日报、宁波晚报、绍兴发布、丽水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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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过年了
不少市民关心
2023年浙江部分地区可以放烟花爆竹。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相关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放开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积极回应群众“祈福禳灾、凝聚人心”的美好愿望,营造欢乐吉庆的节日氛围。
限时燃放区域范围:新安江街道的梅坪村、黄泥墩村、新蓬村、丰产村,洋溪街道除洋安社区以外的辖区内社区及行政村,更楼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及行政村,实行限时燃放烟花爆竹等多处地方。
烟花爆竹的传说:
无论是过年过节,还是结婚嫁娶,进学升迁,以至大厦落成、商店开张等等,只要为了表示喜庆,人们都习惯放鞭炮来庆祝。代表着喜庆,热闹与祥和,和对新一年的祝福。而在古代,鞭炮则是来驱退鬼神保平安的。
这个习俗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荆楚岁时记》曾经这样记载,正月初一,鸡叫头一遍时,大家就纷纷起床,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来逐退瘟神恶鬼。古代人们用火烧竹子,使之爆裂发声,以驱逐瘟神,虽然这只是迷信,但却反映出了古代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
浙江哪些地方可以放烟花
萧山、余杭、临安、富阳、建德、淳安、钱塘新区大江东区。
放烟火是中国民间古老的节日民俗活动。以火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起初,是专供贵族豪富争雄斗奢的消遣品,到了明、清,烟火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成为节日的礼品。
每逢春节、元宵节以及其它重大活动,都要施放烟火助兴。
浙江烟花爆竹2023最新规定
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经营单位:
??????为保障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环境,建立安全、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做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66 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去年做法,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县经济开发区民族创业园等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和镇建成区、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连片村庄建成区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一、设置布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的原则审批。2023年各经营单位仅可申请季节性零售许可,不再审批长期性零售许可。除《庆元县人民政府通告([2021]7号)内划定的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外,一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一个经营点,上年度季节性零售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已设点并符合安全条件的行政村不再考虑增设网点。
??????二、安全培训和考核
??????新设点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和教育,并经丽水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已经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材料申报
??????零售单位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须提交下列申请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共享材料,可不提交);
??????(三)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用于核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示意图或实测图);
??????(五)零售场所的合法证明材料(房产证明、租赁协议书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
??????四、审查考核及发证
??????在报名截止后,县应急管理局将及时组织人员对报名者申请的零售场所是否符合布点要求和经营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合格者再通知其提出正式申请,不合格者则当面或电话告知。受理申请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2 日内作出核发或不予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季节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 30 天(春节前 15 天,春节后 15 天)。申请季节性零售者,必须在距春节 25 日前完成零售场所的设置及整改工作,逾期视作主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报名地点是县行政服务中心 3 楼县应急管理局窗口。
??????(二)2022 年 12 月 16 日前,完成零售场所初审、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三)2022 年 12 月 23 日前,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 3 楼县应急管理局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依程序组织审查、核发许可证,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严禁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销售的零售点,鼓励零售点采用专用可拆装板房,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二)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县应急管理局以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为载体,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高安全条件;与公安、市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保障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三)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要及时将该文件精神通知到所辖的行政村、社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要做好春节期间属地辖区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管理工作。
2023温州海经区发布在全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关于在全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发布本通告。
一、本区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区内烟花爆竹的禁止销售、禁止燃放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通告。
三、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双禁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单位和个人遵守本规定,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双禁管理的有关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双禁管理的相关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双禁管理工作公益宣传。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双禁管理工作的教育。
四、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经营者违法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教育、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双禁管理相关工作。
五、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许可燃放的时间、地点、种类、规格、数量向社会公告。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非法销售、燃放、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七、从事餐饮、住宿、婚庆、殡葬、庆典礼仪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告知服务对象烟花爆竹双禁的规定,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服务,并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通告。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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