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珲琦五金加工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珲琦五金加工厂,该加工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珲琦五金加工厂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4X6NQ993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勒应急行罚罚字〔2023〕64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肆仟伍佰元罚款金额-万元-0.4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9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有什么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1、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什么处十万元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违法么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条例,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参照当地处罚基准:生产经营单位有一次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处少于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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