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方禁止洗涤游泳捕鱼舟山征求意见→
为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公共环境文明行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应急局联合市城管局对舟山市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进行调整,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在2023年8月15日前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jldeai@126.com;
二、通过电话方式可联系市应急局:0580-2280397,市城管局:0580-2182280;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城管局法规处(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金岛路9号市城市管理局401办公室;邮政编码:316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舟山市禁止洗涤、游泳、捕(钓)鱼的水库、山塘、景观河道名录”字样。
4月起陆续进入休渔
据介绍,春夏汛期间,正是抱卵梭子蟹生子、幼蟹成长的时候,在这个季节进行捕捞,对梭子蟹资源的杀伤力相当大。为此,省渔业部门规定,在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期间,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区域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5月1日起,我县其他作业渔船将陆续进入休渔期。据了解,灯光围(敷)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帆式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他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类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拖网类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此外,杭州湾6月10日12时至7月25日12时,禁止以海蜇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南昌赣江取水口游泳为什么禁止不了
在保护区里游泳是违法的。南昌赣江取水口是赣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保护区里游泳是违法的,禁止在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挖沙、捕鱼、游泳和洗涤,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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