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第76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一、不合格产品信息
宿州市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商标为瑞丝字母的无蔗糖代餐饼干(牛奶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50||g/100g||0.25,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辐照食品鸡爪不要吃。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2年第72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肉制品1类食品16批次。15批次肉制品全部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宿州市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商标为味满多+图形+字母牌的野山椒泡凤爪(辐照食品),规格型号:228克/袋,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药品采购部工作总结
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它的职责,那么作为药品采购部的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由我为您整理的“药品采购部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药品采购部工作总结(一) 首先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调到采购部这个如此重要的位置,给我个学习的机会,让我从对采购一无所知道认识更多的人与事,接触更多的新鲜事物,学到了一些新知识,增长了更多见识!在刘经理的工作指导之下,经过四个月的采购,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同时也明白,还有很多事要继续学习的,继续去完善的,继续去提高的,在这一年里,我没有做出轰轰烈烈的事,但对每一件事我都会用心去想,用头脑去思考,用行动去做事。我每天按采购计划基本完成了所负责的剂型,值此辞旧迎新的时节对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更多地便于自己以后的工作中总结今年的经验教训,提升综合素质,找到更好的方式方法去迎接XX年的到来。
我们主要采购的供货商来自“太华、九州通、东龙、汇康源、华辰等”我们所购进药品的质优价廉,关系到采购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体效益的快慢,药品的价格始终抢占商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经验不足的采购员,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深知做采购的,要了解各药品信息的重要性,为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好,价格低廉,今后我要做好每一项工作,要用敏锐的眼光看待事情的变化与发展,主动和个部门沟通!经过这几个月的采购,深知并不是单单做个计划表和打电话报计划,那么简单的事,公司现在的采购数量是以开票处订的数量为准,个人认为开票处与销售部每个星期要有个总结,把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反馈给采购部、我们采购人员也要对公司畅销品种有个基本的了解,在采购大量数量的情况下,我们要采取价格策略,与供货商业务员联系,尽量降低药品的成本,为了满足我们所需的库存,满足质管部要求,还要总结质量问题的因素,反馈给供货商,并与供货商达到共识,共同解决质量问题,做到及时退货。今后我们要更注重保质优价廉,货比多家,我发现要做好“质优价廉”是作为一个采购员的工作精髓,这个过程的操作与实践,是需要平时的细心积累才得到的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才能更深入地做到“质优价廉”降低成本。XX年里我主要从以下方面去做:
1、认真做好采购计划,货比多家,做好内勤工作,多多与各部门的人员沟通,每次计划做好的反馈表与涨价表,做到及时通知开票处与销售部,并分析调查市场价格是否适合客户需求!
2、报计划时要细心、多多了解各品种的信息变更、变更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质管部、开票处、销售部、当有新品种引进时,要授集好信息,及时与销售部、开票处沟通,并快速备货,还要多多了解供货商与厂家在各个时间段的优惠政策等。
3、采购不同品种,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询价、讲价、仪价以达到降低成本的最终目的。
4、对已知涨价的畅销品种,要尽快的调查原因,根据市场,和部门领导商讨应该涨到什么价,对于销售部反馈如是客户已订品种,销售部要提供大概价格,采购部根据各公司销售的价格来做价格调整。
5、对于业务员提供的新品种,要注意看月销量,畅销品种要经常查看库存是否断货,要保证库存不缺货,如因天气原因或流行病因要结合现实分析,针对不同品种做好备货准备。
6、对于采购了的品种要及时跟踪货是否到库,在第二天早上查看是否入完库,查清楚原因,以免做重复计划。
自从进入采购部以来,让我更明白总成本的优先原则,和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技巧的重要性。,在这里,感谢领导这几个月来对我的工作指导,今后的我还需领导的支持与培养,请领导放心,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昨日的成绩已成过去,现在重要的是在新的一年里好好珍惜时间,珍惜机会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更完美地完成新一年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xx市局党组和江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盛xx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顺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中心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药品环节监管,更新监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快速有序推进。回顾我局今年以来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综合协调,保障食品市场安全
积极应对部门职能调整,振奋精神,理清思路,不等不靠,坚持一手抓综合协调,一手抓餐饮监管介入,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典型,分析形势,部署全年目标任务,并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将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促成市政府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保证了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的顺利推进;强化目标考核,集中组织走访各镇,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工作。
二是开展市场整顿。结合江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xx年全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明确整顿的重点区域、环节、对象和品种,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围绕各部门确定的整顿重点,发挥市食药安办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电话调查、上门走访、参与执法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督促相关单位按序时要求扎实推进。目前,农业投入品整顿、无证照食品生产企业整顿、农村食品整顿、校园食品整顿等一批整顿活动,正快速有序开展,成效较为明显。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奶粉、地沟油、邵伯香肠生产小作坊、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等专项检查。在地沟油专项检查过程中,我局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市餐饮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累计检查饭店、食堂705家,抽取检验食用油样品18份。
三是参与餐饮监管。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参与新申领单位的现场审查和日常监管,累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44份;联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对全市131家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重点突出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保洁、卫生设施配备等情况的检查,累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对4家不具资格的单位责令停止供应学生餐。四是进行综合协调。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抓综合,抓调研,抓服务,增强部门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3月初,集中走访食安委主要成员部门和部分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及推进措施;正常食品安全例会制度,通过食安委季度例会和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月度例会,加强沟通,交流情况,安排计划,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家宴管理,截至目前,累计登记农村帮厨563人次,组织体检培训近千人次,10桌以上家宴备案登记1024桌次,未发生一起家宴食物中毒事故;协调做好世博期间供沪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沪食品质量。4月份,我局还配合市纪委组织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走进江都电视台“政风热线”,以食品安全为主题,通过电视和电台直播的形式,接听咨询,解答问题,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深化市场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以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促使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3人次,检查单位181家次励志网/,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9件,涉案货值9、9万元,罚没款24、7万元,其中制售假药案4件,无证经营案9件;抽检药品191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书9批次。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械产品、假劣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邮寄假劣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五项整治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开展强力度、广覆盖、高频率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检查活动中,以疫苗产品质量检查为重点,累计检查相关单位28家,检查疫苗品种75批次,特别是查处姜某涉嫌无证经营疫苗案,反应快、行动速,仅用3天时间赴武汉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事实,涉案货值高达9、33万元,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在完成规定检查项目的同时,我局还适时开展了个体诊所、医用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法广告药品等5个专项检查,分别查处慧科公司生产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件1起;查处体诊所超范围用药案4起,没收药品21种27个批次,涉案货值5000多元;查处某药店擅自经营省局暂停销售药品案件1起。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注重监管关口前移,实施源头防范,加大对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在生产环节,深入中惠、金利源等企业生产一线,对核定处方及工艺流程执行、成品药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人员培训、采购控制、质量检验等5大类29项进行重点检查,严防源头性药害事件发生;在使用环节,巩固药品“两网”创建成果,对大桥、永安等卫生院进行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在经营环节,部署gsp跟踪检查工作,要求企业自查自纠,狠抓药品质量管理。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把加强基本药物监管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三药、中惠两家企业涉及的22种基本药物的生产情况、注册情况、药品标准等信息予以建档,加强企业购进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同时,要求企业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质量安全。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力度,对生产企业在产的5种基本药物全部进行了抽验,对经营和使用单位基本药物组织抽检111批次。
三、注重帮促服务,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始终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寓帮促于监管之中,通过优化服务、提供咨询、教育培训等途径,多管齐下,强化措施,推进全市医药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壮大。
一是帮扶企业发展。积极动员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大对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引进力度,研发药业新品,更新生产设备,加快扩张裂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三药公司在完成前期研发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强化资金投入,购买进口设备,新上硫酸沙丁胺气雾剂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省局审批,进入国家局产品注册阶段,预计项目达产后将实现每天5000罐的生产能力,年产值5000万元左右。在康豪公司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过程中,我局主动联系,热情服务,先后上门指导6次,帮助解决困难,受到企业的好评。
二是受理行政许可。今年以来,累计受理药械零售企业立项50家,gsp认证企业76家,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企业25家,为全市34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开展换证工作,深入企业指导服务367人次,办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430人次。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为着眼点,围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知识,开展分层次、分批次的教育轮训工程,先后举办零售药店负责人、从业人员和gsp培训班4期,培训从业人员716人次。四是构建长效机制。深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市符合参评条件的216家零售药店进行集中考评定级,评选产生星级诚信药店103家,并视企业诚信等级确定相应检查频次,实施分级管理;深入推进药品质量远程监控体系建设,全市已有282家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纳入监控体系,比上年新增20家,累计上报数据500万多条;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加大软硬件设备投入,新添了机顶盒、计算机、数码相机等设备,每周检查报刊媒体信息3次以上,电台、电视台分别在2次以上,累计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7期40个品种;深化adr监测工作,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9例,其中新的严重病例54例。
四、狠抓关键措施,推进部门形象提升
以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依法行政为出发点,认真查找在机关管理、人员管理和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大力推进***机关、效能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再创新业绩,重塑新形象。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在现有岗位职责基础上,从落实执法责任的角度,确定执法岗位责任,将执法责任制层层落实到科室、岗位和个人;严格执行案件合议、内审、重大案件案审会集体讨论等办案制度,深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改革,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杜绝暗箱操作,打造“阳光工程”;继续推行公务廉政行为反馈制度,积极开展执法情况回访,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机关日常管理。针对入驻新办公大楼的实际,对机关现有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新增中央空调、会议室等管理制度共8类,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对照执行;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核定,登记造册,加强管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重申了考勤考绩、车辆管理、会务接待等一批管理制度,将机关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意见,局党组与各科室所签订责任状,明确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全局人员向党组递交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落实廉政责任;深入开展“凝心聚力、艰苦创业”等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党课、组织交心交流、新农村结对共建、祭扫革命烈士等活动,召开党员***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全局人员筑牢廉政防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市廉政书画评比活动,布置了廉政文化展牌4块,集中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内控体系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排查运行风险点,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加快办结案件数据上传。目前,已上传办结案件2件。四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扫尾工作,多功能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健身房、机关食堂等一应俱全,机关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新建了荣誉室、假劣药品陈列室和廉政文化展览室,融“三室”为一体,成为对外展示工作成效的“窗口”;投入9、2万元,购置了电脑、照相机、传真机等一批执法装备,以科室为单位,均已配足配齐,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回顾我局今年以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还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尚需不断强化宣传。二是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力量尚显不足,“两员”作用发挥不够,监管方法和手段还需创新。三是农村药品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市场监管力度还需加大。四是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的思路、举措不够多,还需进一步创新创优。五是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仍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规范行政、廉政监督等方面需要更加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局和江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勤对照,抓排查,赶进度,确保落实工作不松劲,完成任务不打折,努力以良好的实绩为全年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是围绕综合协调抓落实。重视食品安全整顿,继续对地沟油、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等使用情况跟踪了解,督促相关单位逐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餐厨垃圾去向管理,把好进出两个关口,确保不出问题;吸取海南毒豇豆事件教训,对我市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水产品及特色餐饮行业安全状况,进行专题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防止发生典型案件;强化效能监察,建议市政府组织政府办、效能办、食安办等部门,对食品安全主要职能部门和各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专题督查,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学习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逐步介入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市场整治抓深入。深入推进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强化源头监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全面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检查及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检查,保证各项检查任务高质量完成;加大大要案件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注重药品抽样针对性,提高工作效能;巩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加强“两员”培训,切实规范药品采购渠道,确保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抓成效。强化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开展案件讨论、案件点评等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完善考核办法,以良好的监管业绩,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积极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药品采购部工作总结(三)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XX]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XX]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励志网/。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我精心推荐
三只松鼠出啥事了
近日,“网红零食第一股”三只松鼠再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三只松鼠1批次开口松子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对此,三只松鼠予以道歉并对产品采取召回处理。
事实上,三只松鼠所被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屈指难数。其中涵盖了产品出现异物、产品生产指标超标等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三只松鼠还加码了婴幼儿、宠物零食领域,惯用“代工模式”的互联网零食品牌三只松鼠,在频频触碰食品安全底线的情况下,其产业扩张目标能实现吗?
01
高于行业的食品安全投诉量
?
据三只松鼠表示,通报批次产品系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于2020年10月31日在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店抽取的1批次标称由该公司分装的开口松子(规格型号:160g/袋;生产日期:2020-05-23)产品。
在获知该信息后,三只松鼠在第一时间对该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处理。经调查,造成该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为上级经销实际履行人运输过程中未按产品包装标示的要求存放。并补充说明该事件已于2021年3月查明原因并完成整改,并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对所有产品从生产到流通进行全面排查。
据中食财经调查发现,过氧化值超过限度说明食品已经变质,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对心血管病、肿瘤等慢性病有促进作用。
彼时,深圳市消委会挑选了15款国内外知名品牌薯片开展比较试验,三只松鼠薯片的丙烯酰胺含量超过了2000μg/kg,而当时欧盟设定的基准水平值为750μg/kg。三只松鼠丙烯酰胺含量超出近两倍,回应为国家标准中没有要求,便草草了事。
事实上,不论是三只松鼠推诿经销商运输过程产生产品变质,还是代加工模式,二者均给三只松鼠未来发展埋下了隐患。
据媒体报道,三只松鼠在黑猫投诉平台所收到的投诉量远超同行。
截至今年5月10日,三只松鼠的投诉量共有874条,良品铺子的投诉量为594条,来伊份的投诉量为101条。有关三只松鼠的投诉内容主要为凤爪存在蛆虫、面包带头发及包装袋受损等等。投诉量位居第二的良品铺子亦与三只松鼠在运营模式上不尽相同。
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文及解读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2年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企业应当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第五条 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具备条件的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第六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第七条 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第八条 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第九条 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要求对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
??????第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抽查考核不合格,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采纳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提出的否决建议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已经依法履职尽责的,不予处罚。
??????第二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违法行为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包括食品安全总监等。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具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食品安全员等。
??????第二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相关负责人就涉及《规定》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食品产业获得长足发展。但同时仍存在企业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况,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为推动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制定了《规定》。
??????《规定》的出台,将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监管触角深度延展,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记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记者: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必须为专职人员?
答: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
记者:除了《规定》第五条明确的企业外,其他企业是否需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名称必须叫食品安全总监吗?
答:《规定》第五条明确了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类型。未达到食品安全总监配备要求的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员。如果企业已配备了符合本规定食品安全总监任职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不必改变原职务称谓,明确其为食品安全总监,履行总监职责。
记者: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有规定吗?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本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记者: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企业,是否可以保留其原有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答: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可保留企业原有的部门和人员配置,但要确保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相应职责。
记者:《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自查工作基础上制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此处的自查是指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此处的自查是指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自行组织的定期检查评价。自查工作不能替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但可以结合开展。
记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原有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什么关系?是否需要改变?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加大管控、排查和调度频次,但不能低于此要求。如果企业已经有类似工作机制的,可以将原有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继续执行。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允许按日、周、月方式划分,也可以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对应建立班次管控、双日排查、双周调度等类似制度,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风险隐患始终在可防可控范围。
记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制度?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后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记者:《规定》提出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企业是否需要按照统一的文件名称来执行?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文件名称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状况调整,但要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情况有记录、可核实。
记者: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随机考核,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 
后缀: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第76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