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召集各区县主要领导布置了什么任务
从城市群到都市圈,始终都在强调核心的带动能力和各区域之间的分工协作,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强调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并重,避免同质化竞争。
而将这一逻辑具体到城市各区县开发区,亦是同样的道理。
近年来,西安身负国家中心城市、“双中心”城市、西安—咸阳一体化、西安都市圈和“北跨”发展等诸多战略光环,我们能发现不同战略规划中区域有着不同的任务,一方面体现了区域发展多元化的方向,一方面也容易忽视不同战略规划要求的时间不同,分不清主次,都要发展,却都发展的一般。
而随着近期西安市重要会议中透露出的信息,在当下发展的关键时期,西安市为各区县开发区明确明晰了近期发展任务和方向。
西安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卫战”集中整治,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确保春节前后全市食品安全稳定。
据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聚焦“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媒体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环节和品种,结合春节大宗食品消费特点,靶向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据了解,将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聚焦糕点、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等民众消费量较大、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屡次抽检不合格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以及投诉举报集中、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着力整治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风险高、过程控制不严格、原辅料来源不明等问题。
同时,强化食品销售环节集中排查,对米面及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等高风险和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大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检查力度,严查“山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假冒伪劣和过期,以及打着临期食品的旗号,销售过期食品或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
此外,将加大春节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准确把握春节食品领域消费特点,聚焦民众消费量大的品种,以农贸市场、年夜饭订餐、节日聚餐等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靶向抽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分别完成不低于0.4批次/千人的抽检任务。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集中整治中,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结合节日民众食品消费特点,紧扣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同时强化应急值守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振民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易车讯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内容显示,计划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以下是意见原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构筑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紧扣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合作并重,强化整车整机带动、创新引领、应用牵引,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端化;依托龙头企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增链、稳链,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实现“一跃升四突破”:
(一)产业规模实现新跃升。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汽车制造业的40%以上,产销规模稳居全国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千瓦时/百公里,市场推广规模全国领先。
(三)关键领域发展取得新突破。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发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国际、国内知名的汽车品牌,打造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形成市场认可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车制造品牌。
(五)绿色交通体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左右;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提升重载货车、工程车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汽车等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多技术路线并重,实现乘用车、商用车及专用车全系列多元化发展。
(二)提高产业链稳定性竞争力。着力构建安全可控、层级合理、供给全市、配套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以整车需求为牵引,做强动力电池,做大电机、电控,破解“卡脖子”瓶颈及短板弱项,形成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全市汽车电动化,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相关标准和完善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整车规模
1.扩大新能源乘用车领先优势。大力支持比亚迪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比亚迪发挥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品牌领先、市场领先优势,支持企业DM-I超级混动和纯电动并行发展,推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新车型,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依托现有基础,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和造车新势力,进一步扩大全市新能源汽车产能。鼓励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更多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车型产品,抢占市场,充分释能。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车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盖,纯电动与混合动力多路线,轿车和SUV全系列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局)
2.推动新能源载货车规模化量产。鼓励支持陕汽、比亚迪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纯电动、氢燃料、无人驾驶重卡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针对不同用途、不同工况、不同需求,丰富系列、拓展车型、加快推广。支持专用车企业针对电动汽车特点,做好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制上市,做专做精新能源专用车。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载货车实现多技术路线并举、产品系列全覆盖、产销规模行业领先。(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车投产释放产能。支持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基地充分释放产能,依托品牌优势、营销渠道,丰富客车品种,实行定制化生产,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游观光车、通勤车等市场为重点,研发生产适应城市和农村不同使用条件、耐用、经济的城镇客车系列产品,激发现有客车企业的发展潜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车自主品牌,不断做大新能源客车制造产业规模。(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贯通产业链供应链
1.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推动比亚迪、三星环新等企业持续放量和提产扩能,加快比亚迪刀片等新型动力电池、北汽双园等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汽车动力电池形成配套西安、供应全国,产销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发改委)
2.培育拓展产业链体系。围绕整车需求牵引,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园区承载,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三电”核心部件企业,以及车联网、车规级芯片、汽车电子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企业,补齐短板弱项,形成自主可控、层级合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投资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区域,持续强化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优化园区“软硬件”实力,创新入园政策,不断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通过整车带动、服务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聚集发展,打造1—2个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局)
(三)强化突破关键领域
1.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率先应用的载体,支持和推动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跨界协同、跨领域融合。发挥全市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支持高校、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联合攻关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突破研发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应用,支持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等区域,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测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
2.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机构、汽车企业以及制氢运氢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重点推进燃料电池电堆、超临界水蒸气制氢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应用。支持推动陕汽等整车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试验、适应性改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探索研究市场运营商业模式,加快产业化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陕汽、比亚迪、法士特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瓶颈技术,突破整车控制、车身轻量化、电动汽车底盘、动力电池设计、电池正负极材料、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智能驾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起草,引领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突出产业市场拓展
1.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电动化。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成果,加快出租车、网约车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鼓励其带头使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稳步提升驾校和考试车辆、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2021年起,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纯电动网约车全部完成退出。鼓励渣土车、环卫车等电动化,2022年底前争取向市场投放1000辆小型电动建筑垃圾运输车;力争到2025年,渣土、环卫(中小型)、搅拌、城市客运、景区、通勤、物流、驾校和考试等车辆实行电动化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私人领域推广使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便利、不限行、充电桩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整车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加大渠道建设和促销力度、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让利消费者,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健全市场流通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并完善鉴定评估机构,不断壮大交易份额。到2025年,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力争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根。力争到2025年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50个、充电桩20000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做好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安全检测标准,逐步推动动力电池针刺试验等综合测试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管理,督促指导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和故障应急处置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防、救灾和人员疏散等重大应急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汽车产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其职,协同推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全市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汽车专项资金向我市汽车项目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进制造业强市等相关政策,继续兑现落实现行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补贴政策,实施三环内新能源物流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担保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并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我市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交通运输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训基地,提高专业技能人才实践能力。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作用,探索“订单式”人才培训机制,对操作人员加强针对性技能培训。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督查督办举措。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分解,督查、督办、核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指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进行考核。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污染治理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监督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落实及验收。
(六)制定水体、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土壤、电磁辐射、光、恶臭、化学品、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负责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辐射安全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安全防护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监督执行国家、省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指导全市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全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西安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区县、各行业的教育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城市和农村的教育综合改革。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市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区、县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市属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我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市属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全面负责机关职能建设和机关内外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组织协调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组织人事处
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处级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党的隶属关系在市教育局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工作人员考核等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宣传教育处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策划宣传工作;负责局直属系统政工职评工作;负责市级教育宣传媒体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普通中学、民办职业高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的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教育改革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
发展规划处
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负责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按权限负责中等公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制定各级教育部门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发展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以及校产处置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财务管理处
指导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指导教育系统教育专款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拟定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督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政策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基础教育一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指导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和使用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与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基础教育二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通高中、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和使用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
基础教育三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高教职教与成人教育处
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文化培训学校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管理市属高等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职业中学和成人中专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培训、教育创强、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
师资管理处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校长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按权限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评审、奖惩工作。
稳定安全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教育系统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邪教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人口和环保教育、节能教育、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防教育和“双拥”等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大型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红十字会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指导区县教育督导工作;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级各类办学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作。
纪委监察室
指导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受理局机关、直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查处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办理市监察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团委[市教育局捐资助学指导中心]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制定并实施局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直属单位共青团组织制定并实施共青团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团的组织宣传、思想教育、成长成才服务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少先队工作。承担局党委及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教育系统少工委、关工委工作。
负责全市捐资助学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捐资助学工作制度,拟定捐资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捐资助学的宣传引导、服务表彰工作。
http://www.xaedu.gov.cn/ptl/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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