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滤镜美食”不该“滤”掉消费者的信任
图片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餐饮商家、美食平台开展美食营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炮制“滤镜美食”进行促销等行为是短视表现,只是“做一锤子买卖”,影响自己的正面形象,后果难以预料。
在美食推荐平台,有不少消费者吐槽被宣传图片或者文案吸引,结果吃到的食物与图文严重不符。(据9月20日《法治日报》报道)
图片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夸张的美食宣传违反广告宣传的法律规定,容易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
现在市场上的广告宣传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很多商家为了能够吸引消费者,不断的对广告宣传进行各种夸张的手段,各种奇奇怪怪的包装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但是真正所购买的事情却与图片具有很大的差异,很容易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
滤镜拉满,包装千奇百怪的美食宣传。
现如今商家所推出的广告宣传照片可以说是非常的漂亮,各种美食都呈现出金灿灿的样子,让人看了照片之后就有想去打卡的欲望,但很多照片都是经过商家进行滤镜拉满的P图之后才进行宣传,因此消费者在吃到食物的时候与宣传照片存在很大的差异。商家在广告宣传上一笼包子有二十几个,但实际到店里其实却发现一笼汤包只有五六个。
违反广告宣传的法律规定。
对于商家的广告宣传内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如果广告宣传内容不真实,存有虚假宣传并且容易引人误解的内容,很容易误导消费者的状况,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工作人员会将所有产品进行没收,并且处以一定的罚款。
容易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
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之所以会去消费,是因为看到琳琅满目的宣传广告之后才会有所行动。市面上很多商家所做的夸大宣传广告,很容易让消费者有误导的心理,在照片上各种美食可以说是看起来非常的美味,都不禁的想去品尝一番,但当实际去店铺品尝之后却发现确实是并没有那么美观,很多美食即便是拍照加滤镜之后,也与商家所拍出的照片不同。
滤镜拉满、包装千奇百怪,夸张的美食宣传究竟打了谁的脸?
有一些商家在宣传美食时把图片的色彩饱和度调到最大,失去了食物原本颜色。夸张的美食宣传打了餐饮界的脸,有不少人根据网红博主推荐到某一处去进行美食打卡,结果到了之后才发现和宣传效果大相径庭。大家对于此类宣传手法都表现了极度反感,仍然有商家不遗余力的用各种方法吸引大家注意。比如说用输液包装、大木桶等等包装来装食物,给人留下的并不是好印象,那么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滤镜拉满,包装千奇百怪
在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不少人在网上买东西之后拿回家和图片上的商品完全不符。这是因为做了一些优化,想要使食物看起来更加可口美味。为了拍图片会拿一些颜料刷在食物上增加颜色饱和度,物上空飘散的烟雾,也只是在旁边熏制而成,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呈现这样的状态。还有一些大的冰块,其实也是塑料制品,这些图片上的食物基本上都是人为效果,在包装方面他们还使用一些药丸的形状、输液瓶的袋子等等,看起来极其夸张。
二,夸张的美食宣传究竟打了谁的脸?
夸张的美食宣传打了餐饮界的脸,没有以自身出发,好好的研发食物味道,反而侧重于如何诓骗消费者。把他们欺骗到店铺里,消费者大呼上当的同时,也不得不为一桌美食买单,毕竟食物已经呈上了桌面。一些不合理的包装也会错误的引导小朋友,以为输液瓶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来喝,餐饮行业想要发展长远,一定要以味道取胜。
总之,我们处在一个浮躁社会,大家总是会被华丽事物所吸引。往往最朴实的才会打动人们的心,光在包装上下功夫毫无用处。
滤镜拉满、包装千奇百怪,夸张的美食宣传打了谁的脸?
红彤彤的烤馒头夹龙虾、焦褐色的炸肥肠、金灿灿的菠萝饭……看到这些美食图片,来自天津市河东区的邹楷不但没有“打卡”的欲望,反而有点反胃,因为高饱和度的色彩让食物看上去太假了。
除了颜色失真以外,邹楷还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店家用一些夸张的容器装食物,比如用8斤重的桶来装椰子水、用输液袋装奶茶、用泡菜坛子装面条和小龙虾等。
“美食推荐图片为啥都要千篇一律使用滤镜?千奇百怪的包装或容器合规吗?”邹楷心里很是疑惑。
和邹楷一样,对美食宣传过度现象不理解的人不在少数。《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多个美食推荐平台搜索发现,有不少消费者吐槽,其被宣传图片或者文案吸引,结果吃到的食物与图文严重不符。
多名受访专家指出,当美食图片或文案属于广告性质时,如果消费者吃到的食物和图片相去甚远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建议店家诚信守法经营,提升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消费者获得真正实惠和良好消费体验。
精心修图推荐美食
夸张包装吸引眼球
记者在社交平台、本地生活平台等搜索“美食”,发现排名靠前的大多是高饱和度、加了滤镜的美食推荐照片。不难看出,这些照片是经过精心构图和修图的。
有的博主将美食分享拍得像物资储存,照片中每个角落都堆满了食物;有的博主为了显示美食分量大,用大号塑料透明手提袋装食物,如拇指生煎包,可装下一两百个,配文“逛街的时候一口一个”;还有的博主为了博眼球,用输液袋装奶茶、用塑料桶装海鲜、用泡菜坛子装面条和小龙虾……
这样的美食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据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介绍,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效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从许多美食宣传图片来看,相关食品包装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如果这些食物包装只是外观上的“奇葩”或“特别”,很难说它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法规。但如果是过度包装或导致食品浪费,则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中的有关规定。
“食品采取多样化和个性化宣传的前提是,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不造成资源浪费和食品浪费。”陈音江说。
美食图文若属广告
图不符实涉嫌违法
“多少次来××就为了吃这一口”“总要为了吃××来一趟××吧”“封神系列&天花板系列”“肥肠包大葱,外面焦香酥脆,里面糯叽叽的”“芋泥菠萝包,吃起来滑唧唧,奶乎奶乎的”……
除了夸张的美食图片外,不少美食博主的文案也经过“美颜”,但去掉滤镜之后呢?
记者采访了天津、安徽等地10多名消费者,他们均被美食文案吸引前去相关店铺“打卡”解馋,却失望而归,直言自己被“打脸”了。
来自安徽省滁州市的李鹏前不久在美食推荐平台上刷到一家“一笼20个汤包,仅30多元,每个里面都有大龙虾”的小龙虾汤包店,兴冲冲地去尝鲜,结果发现一笼汤包实际只有6个,里面也没有完整的虾肉。当天晚上,他又去了一家美食博主推荐的火锅店,发现锅里只有两片肥肉,芝士泡菜炒饭的分量也只有推荐图片的四分之一。
“味道可能因人而异,但菜量不能骗人,再也不信网上的美食推荐了。”李鹏说。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美食推荐图片之所以看着量多,是因为一些博主一次性购买了多份,装作一份进行拍摄,还有些博主自己带了食材加到里面,比如面皮卷虾仁、小龙虾拌面等,而其实餐饮店里并没有这些食材。
从网上的“酒池肉林”到现实中的“残羹冷炙”,这种图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美食宣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任超分析,如果宣传文案仅仅是消费者个人的评论,消费者有对美食进行夸张性评论的自由,但如果宣传文案属于广告宣传,则应当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广告法第三条提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求;第九条第三款明确广告中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由此,当美食宣传文案属于广告性质时,不应当采用‘最’或‘封神’‘天花板’等用语。”任超说。
陈音江认为,当美食文案属于广告性质时,如果买到的食物和图片相去甚远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宣传的商品与实际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商家故意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可能构成欺诈。一旦被认定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三倍的赔偿。”陈音江说。
美食宣传标明广告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美食推广是不是广告,现实中很难认定。
记者注意到,一些社交平台上的美食推荐并未注明是广告,甚至有些博主会强调自己是“无广推荐”。记者也曾尝试向多个相关平台投诉这些美食推荐内容,均因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违规内容而被驳回。
任超提到,对于现实中的软广告,消费者很难辨别。欧盟成员国曾要求Instagram软件对于涉及推广的视频、文案应当明确标注是否含有广告,我国广告法中也有类似规定。由此,广告发布者、生产经营者等进行广告宣传时负有向消费者表明其为广告的义务,以和其他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应当注意的是,对于大众传播媒介,包含互联网在内,进行广告宣传应明确标明‘广告’,而不应该仅仅是‘合作推广’‘合作宣传’‘恰饭’,同时‘广告’二字应当显著。”任超说。
受访专家认为,不管是否为广告,面对这种非正常的食品宣传,消费者、平台、相关部门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监管义务。
“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该法第九十四条对广告中的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形转引至广告法。面对夸张奇葩的美食推广,消费者有知悉真情权,也有权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收到附有初步证明的相关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下架等。”任超说。
在陈音江看来,奇葩的美食推广,在短期可能确实会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但从长期来看,不仅不能给消费者带来良好的消费体验,还可能打了企业的脸,影响品牌的正面形象,甚至可能涉嫌违反现有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让企业承担难以预估的后果。
“企业开展正常营销活动无可非议,但前提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和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诚信守法经营,把主要精力放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让消费者获得真正实惠和良好消费体验,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品牌美誉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陈音江说。
失去消费者信任后果
在现代生活当中,店大欺客的情况时有发生。可这些店大欺客的商家,不仅是在消耗消费者的信任,同样是自绝于市场,他们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店大欺客失去消费者信任,我非常认可这一观点。
在如今这个时代当中,所有消费者都在追求更舒适的消费感受,都在追求更好的消费体验,可是在市场当中真正不可被替代的消费场所真的少之又少。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一个商家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这个商家的口碑势必会断崖式下跌,消费者势必会抛弃这家店,而选择另外一家。在所有损害消费者信任的行为当中,店大欺客无疑是性质相当恶劣的一种。
我个人对于店大欺客会失去消费者信任这样的观点非常认可,因为现实生活里的消费者没有傻瓜。只要商家在某次提供的服务当中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会立马选择替代者。商家失去的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同样也是自己的生意。
把消费者当傻瓜的商家,永远都走不远。
店大欺客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这其实是企业文化不到位或者是个别商家素质问题。可毫无疑问,一旦一个商家给了消费者这样的印象,那这个商家势必会在短时间内受到极大负面影响,可能会严重影响生意,甚至会一蹶不振。
这种事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某家灌汤包店,当其店大欺客的行为被证实曝光后,店立刻就黄了。这其实也是在告诉所有商家,永远都不要把消费者当傻瓜,对于有这种行为的商家来说,他们永远都走不远,早晚都会被消费者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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