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地方组织部公告
中共怀远县委员会组织部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准确选拔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公布如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姓):
李传统,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京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任(兼曾)县监委借调监察室三级正科员,拟担任专职正职领导职务;
张红图,男,男国籍,1980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成人),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飞河镇党委副书记,拟担任领导职务官方层面;
赵宏,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电大),中共党员,现任柳城镇党委副书记,拟担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莫涛,男,男,1978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县长。办公室主任,三级科员,拟担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于雷,男,男国籍,1986年6月出生,博士、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县纪委常委、监事会委员,并拟担任部门级领导职务。
如有必须报告的情况,请于2023年7月8日至14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察股(报告中心)口头或书面报告(电话:12380、0552-8212178))。
中共怀远县委组织部
2023年7月7日
(来源:怀远先锋网责任编辑:周泽)
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0人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100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共100名。
二、引进对象
(一)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考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本科、硕士毕业生。
(二)取得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毕业。
(三)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人员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有特别需求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不超过30周岁”为“1992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引进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上传毕业证照片”“上传学位证照片”“上传其他照片”栏分别上传本人毕业证照片、学位证照片、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照片、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照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等证书照片,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如在同一上传栏需上传多项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上传;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学生干部经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三)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3月7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3月7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博士学位岗位,可等额开考。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9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00-17:00。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1:6比例的,采取先比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比选将院校排名、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奖惩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留蚌意愿等要素作为重要参考。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历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学术成果、学生干部经历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及账户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
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排名靠后的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招聘岗位成绩要求的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免费为应聘者提供食宿(1天);按来蚌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补贴交通费不超过1000元。
(七)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市直岗位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区)岗位考察由县(区)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先锋网(http://bbxf.bb.ah.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有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待遇
(一)待遇保障。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范围内,博士可按管理七级(相当于正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可按管理八级(相当于副科级待遇)定岗或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县(区)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各县(区)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除享受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外,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含试用期)每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协调提供3年周转住房;引进后5年内(含)在蚌新购自住商品房的,比照享受我市产业人才引育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4:3:3比例发放。紧缺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二)培养锻炼。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优先推荐参加专题培训、专业学习、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择优使用。对引进毕业生经综合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及时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择优调任为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
六、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2-3121239(市人才办);
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2-3075107(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0552-3137161(蚌山区委组织部);
0552-4956389(禹会区委组织部);
0552-2829931(淮上区委组织部);
0552-3182320(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8212488(怀远县委组织部);
0552-6022050(固镇县委组织部);
0552-5037916(五河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国有企业)
原文标题:蚌埠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brsksfwdt.cn/web/news/newsDetail_3893.html
2014年安徽省蚌埠市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市2014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271名。其中市直机关59名,县(区)以下机关198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1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的考录工作,纳入我市统一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0日至199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要求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0 日9:00至3月18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蚌埠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报考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4年3月20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4年3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3月25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23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4年4月8日至4月1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其中,报考市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区)、乡镇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4月12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13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蚌埠市市区,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县(区)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监督检查
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录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考录工作人员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和违背诚信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市招录公告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bbhrss.gov.cn)、蚌埠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蚌埠人事人才网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2-3125657、2073578(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2-2056631(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监督举报:0552-3124000(市纪委纠风室);
(四)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联系电话:0552-3121202(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蚌埠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013年安徽蚌埠怀远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48名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学校今年暑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选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参与选调教师须在学校任教满三个学年度以上。
本县城区(城关镇、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学校教师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单位、名额及学科
详见附表。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1、报考高中(师范学校)选调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选调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选调岗位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选调岗位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以上学历均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任小学教师不可报考高中岗位。
5、遵纪守法,遵守师德,无违纪违规行为。
6、若某学科报考人数低于该学科选调人数的2倍,将减少该学科选调指标数至比例达2:1为止;因报考比例不足而减去的指标,根据其它学科报名情况调剂使用,并于笔试前公告。
7、年龄在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怀远教育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教育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怀远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有关事项:
(1)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2份,同意报考证明(本县教师需提供学区、局属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县外教师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个人报考书,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签名处均需本人在报名处当场签名。
(2)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选择相应的报考学科,每人限报1所学校的1个学科。
(3)所有教师报名时必须书面所报考学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4)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选调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并视情节对学区、学校和本人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后,履行报名手续,并参加电子摄像(报名时须本人到现场,不得他人代替)。
六、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分2科: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设计。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学科教学设计成绩×30%。
①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师范学校)岗位为报考学科高中阶段专业知识;初中、小学岗位为报考学科初中阶段专业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特教专业为相关专业知识;幼儿教师岗位为报考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②学科教学设计考试卷面将提供某一课题具体内容, 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场。
获得市级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教师,在报名时可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考试加分事宜,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此项加分为成绩合计后加分),此项加分不累计计算。
3、2013年8月24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28日在怀远教育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8月29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七、选调办法
1、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学科选调人数按最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2、入围对象确定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入围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县外教师还需将个人全部档案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选调人员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需重新核定。如无相应级别空缺岗位的,必须低聘直至初级(12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档案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八、组织机构
成立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倪 涛(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长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蔡长森(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明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崔佰顺(县人社局局长)
王守本(县财政局局长)
崔 伟(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工作纪律
1、凡抽调参加选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到守时、守纪,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凡抽调参加选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参加选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选调条件,仔细验证考生证件和照片,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者报考。
4、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出现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由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它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附:
1 、 2013 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xls
2 、 2013 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doc
3 、县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doc
4 、县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doc
5 、个人报考书 .doc
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2021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启事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7: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7名,具体选调职位见附件1:《固镇县2021年部分县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含已进行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服务期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和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guzhen.pzhl.net/)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根据个人意愿或组织推荐,采取网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9:00至5月18日17:00。
3.报名要求:统一在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guzhen.pzhl.net/)报名。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者报名后至5月19日17:00前可登录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20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5月21日17:00前通过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计划数。选调职位取消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可于5月24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5.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5月27日9:00—5月30日8:30登陆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报请任免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个人原因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选调计划数5人以上的差额2人、5人以下的差额1人确定。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对象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决定与任职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选调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固镇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布。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各选调单位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2-6012341(中共固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12380(中共固镇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未尽事宜,由固镇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固镇县部分县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21年固镇县部分县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0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53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53人,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0年度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度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53人,其中11人用于2020年校园招聘(公告已另行发布)。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发布。
本次计划招聘共42人,其中安排27人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进行“先上岗,再考证”);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期间,由区教体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0日—11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各区教体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上报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公布。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该证明或批复出具时间需在2020年7月3日(含)前。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时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0年度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ngshan.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2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51-62614230(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
咨询电话:0552-2043608(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552-313713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2-2042191(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2日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