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未经扫码入店就餐金华一小吃店主被拘
10月10日,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对依法查处的3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其中,当地一小吃店主未落实进店扫码防疫措施,让来自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未扫码入店就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被处行政拘留。
通报称,10月10日凌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宾馆负责人盛某某、前台吴某某在明知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宾馆等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和“一扫三查”等防疫措施的情况下,仍未对进入宾馆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核验。盛某某、吴某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10日,金东区某小吃经营店店主俞某某未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工作,造成来自疫情风险地区的人员未经扫码进入该小吃店内就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俞某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0月9日,郑某驾驶车辆从G60杭金衢高速义乌收费站进入义乌,在工作人员对郑某及车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时,郑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工作人员。郑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依法科学加强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当我们面对新冠疫情时,我们不能有一刻的松懈--坚持防疫抗疫。你知道怎么写疫情防范安全通知吗?请您阅读我辑为您我整理的《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短信内容(集锦7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短信内容(篇一)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将返回工作岗位。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防控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一篇完整的疫情防范安全通知是什么样呢?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集锦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当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陆续推开,返岗人员的逐步增多,人员流动日趋频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为切实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个人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继续当好防控的主人,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
二、村(社区)、小区要继续实施闭合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一顶遮阳棚,一张办公桌,一本登记册,一台测温仪,一支防控队)等措施,继续对本村社人员实行进入单向测温,凭“健康码”绿码和有效证件通行;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管控,情况特殊确需进入的,实行“扫码+测温+登记”,坚决守好“小门”,守护家园。
三、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和工作时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要通风消毒,工作人员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要洗手。
四、从事基层防控、交通运输、宾馆服务、窗口服务、餐饮、安保、快递及外卖等行业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每日至少测量两次体温,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报告,按处理流程请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五、主动落实好健康防护措施,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医疗机构调查,得到单位准许后才能上岗。严格遵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用餐安排,采取分餐方式,避免多人共同用餐,避免面对面就餐。
六、各餐饮企业和门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倡导打包外卖、门店自提的方式,进店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健康码”。
七、各商场、超市、个体门店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佩戴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八、全体市民做到非必需不出门,孕妇、老人、孩子尽量不外出,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时间,与他人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外出一定要戴好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健康码”,积极配合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
九、在公共场所尽量不接触公共区域设施,商场购物不使用公共小推车,乘电梯时不触摸电梯扶手,回家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认真洗手。
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广大市民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一鼓作气,共同努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特此通告。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二) 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在严格执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基础上,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严密部署、严加防控、严实责任、严肃纪律”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内所有经营性旅游景区、景点一律关闭,违规运营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进入红岸公园等开放式景区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及查验身份等管理措施,严禁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以铁一般的纪律严格杜绝重点场所发生感染。全区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全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一律禁止各种探视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发生感染的,相关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一律就地撤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加强火车站、公路及小区卡口管控和查验工作,凡省内xx市、xx市及绥xx市、xx县、xx县、xxx县和对x货物通关的口岸市县,省外的xx市、xx市,xx市xx县、xx市xx市、xxx市、xx市来x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上述地区人员已来x的,按照公告规定落实管控措施,集中隔离期满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区内各酒店、宾馆一律不得接待市外未经隔离人员入住。所有开展商务洽谈等人员一律由接待单位提前3天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一律劝返;批准来x的,必须持出发地5天内核酸、抗体检测呈阴性证明,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一律禁止离x出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离x出行的,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同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无论何时返x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无异常方可返岗。因被隔离影响所承担工作的,由区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五、“五一”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任务的各类人员暂停休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区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一把手一律取消休假。防控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守,应急处置人员必须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六、全区各类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个体工商业户严格执行测温、扫码要求,严禁举办各类促销和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一律严禁聚集聚餐聚会,不外出、不串门、婚丧嫁娶不操办,出入公共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七、“五一”期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持续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精准高效。对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三) 公司各单位:
x月x日,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称,自x月x日xx省xx市xxx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病例以来,疫情已外溢扩散至多个省市,涉及机场、旅游景点等特殊场所,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持续关注疫情地区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变化。在琼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旅程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旅程结束归琼前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我省相关管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到少聚集,勤洗手,用公筷,1米线,科学戴口罩(包括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注意咳嗽礼仪。房间常通风,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加强锻炼,坚持规律作息。
三、配合健康监测。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尽快接种疫苗。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提高免疫能力。
五、主动申报告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有涉疫地区行程史、经停史或发现涉疫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检查。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四)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将返回工作岗位。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取消新春团拜、走访慰问、项目调研等集中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其他拟定的会议活动特别是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应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控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控制会议时长,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做好佩戴口罩、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对确需举办的活动,需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合理调整办公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办公时间和办公方式,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除工作要求必须在岗人员外,暂未承担实际任务的干部职工,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灵活把握和管理,可安排学习、相互谈心或在家网上办公、电话办公,但应加强在家工作的人员管理,不得离开市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三、全面掌握干部职工近期动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敦促干部职工如实报告个人自疫情以来的具体行程、密切接触者、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于尚在隔离或居家观察期间的人员,应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未满前不得返岗工作。
四、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进行询问登记和体温监测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2.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近日内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勤开窗、常通风,特别是要重点对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扫除和消毒工作,对办公室过期的书报、文件等进行清理,对办公室的门把窗锁、电脑键盘鼠标、座椅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滋生病菌。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
3.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护措施。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干部职工在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多人同室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在上、下班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提倡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设施和物品。
4.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可适当添置必要的取暖设备。确需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先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进行检测,并对风道、送风口、回风口等进行消毒处理,确定无交叉污染风险后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项目停工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维修、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号)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五、做好单位食堂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内,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坚持“防疫优先、安全第一”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分散就餐、错时供餐等方式供餐就餐;就餐人数较多的应采取打包配餐制,避免食堂规模聚集就餐;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确保食堂操作间及餐饮用具的清洁卫生安全。
六、做好公务用车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公务用车,加强疫情防控公务出行保障。注重加强对公务车辆和车库(位)的疫情检控,出车前后要对公务车辆车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定期对车身、车库(位)进行喷洒消毒。多人乘坐公务车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对各级干部约法三章严明纪律
1.凡干部个人近期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而隐瞒不报告的,一律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2.凡干部个人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降职,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3.凡干部个人在所居住社区搞特殊、耍特权,不配合社区工作、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的,一律按战时要求,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县市区(园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五) 全场广大居民:
目前,全国已无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当前生产生活需要,农场撤掉部分疫情检测执勤卡口。但解封不等于解控,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近期武汉、牡丹江核酸检测查出的无症状感染者表明,新冠肺炎病毒的威胁依然存在,稍有放松就可能为自己和家人带来风险。我们仍要绷紧“安全弦”,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意识,建立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健康生活新常态,做好个人防护不放松。
1、注意减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会,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少去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
2、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勤开窗、勤通风、勤消毒,保证居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多人用餐时使用公筷,从源头上阻断病毒的传播。
3、防疫“三宝”不能少,注意个人防护。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扫码、测温、戴口罩”要求,做到时刻牢记在心。
××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保定疫情防控最新通知(保定疫情防控最新通知公告)
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月19日以来,北京丰台、房山等地出现冷库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多个环境场所,疫情波及到北京6个区、河北、山东、山西、辽宁等地,外溢风险极高。1月25日,我市涞水县也发现1名丰台某冷库返回人员核酸检测阳性,被诊断为轻型确诊病例。此外,浙江杭州、天津河北区、贵州安顺、湖北黄岗、新疆、黑龙江等多地均发生新的疫情。截至1月28日6时,全国有高风险地区13个,中风险地区44个。
我市与北京接壤,人员流动频繁、类别复杂。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加之春节临近,返乡群众增多,我市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增大,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来自不同风险区域的来保人员,实行分类施策的防控措施:
1、“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点位人员;
接触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的冷链食品、邮件等物品,有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大数据推送的“时空伴随者”,经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被感染风险的人员;
以上四类来返保人员,到保后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每2天一次核酸检测;完成“三件套”检查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继续落实1人1户居家隔离,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1人1户隔离要求的,继续集中隔离7天。
2、“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阳性感染者所在县的来返保人员,到保后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要求1人1户、足不出户,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
3、“14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保。到保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4、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来保返保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来保,到保后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和第7天1次核酸检测。
5.已在涉疫地区“集中隔离期满14天”的人员
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若已在当地集中隔离期满14天,由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证实其集中隔离已满14天,持48小时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抵保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主动报备
外地来返保人员到保后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农村进行返程报备,告知14日内外地活动史、活动轨迹等信息,配合落实防控调查和管控措施等要求.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与密接、次密接接触史,其他风险环境场所暴露史的,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外出来返保人员,更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表现,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不自行购买药物,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四、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故意造成疫情传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五、非必要不外出、不离保
近期全国疫情多点散发,此时正值冬春季节,新冠病毒传染性增强,为避免外出造成感染风险,如无必要不外出、不出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确需出行的,外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到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六、严防冷链物品输入风险
凡从事冷链工作的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凡在外地从事冷链工作已返保的人员,一定要主动报备,配合执行各项防控政策。
温馨提醒近期购买冷链产品的市民朋友:
做好个人防护
在家中处理冷链食品时,建议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接触了生鲜食材,应先洗手再接触其他食材,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消毒外包装
消毒冷链食品外包装,建议用84消毒剂与水1:99稀释成含氯消毒剂,或用医用酒精,擦拭物体表面2遍,84消毒液作用15分钟,酒精作用5分钟以上。静置30分钟后再放入冰箱中存放。使用酒精时勿喷洒,注意安全。
生熟分开、分类储存
要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及时清洗、消毒。生、熟食物分层、分隔存放。提倡分餐、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交叉感染风险。避免交叉污染。
烧熟煮透、避免夹生
烹调食用冷链食品时,加工烹调应做到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烹熟未食用完的海鲜及肉类,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七、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型活动,倡导线上团拜,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避免在密闭空间中聚会,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督查”的原则,所有交通场站、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文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落实红外线测温、一米线、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规范消毒消杀,对未携带智能设备不能扫码人员查验身份证。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对抗病毒的免疫力,保护自身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要相信疫苗、相信科学,符合接种条件的要积极主动,尽快完成疫苗接种程序,符合加强针接种的也要尽快完成强化免疫。我市各接种点春节期间接种不断档,24小时面向接种人员提供免费接种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守护好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全力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为冬奥会顺利举办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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