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教育系统腐败窝案小小包工头牵出7人腐败
2012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联合区检察院对该区教育系统多名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腐败窝案串案浮出水面——该区教育局上至局长,下至基建办负责人,乃至街道分管教育的领导干部共7人涉案。
最终,区教育局原局长林小朝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徐道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区教育局党委原委员徐一鸿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螺洋街道人大原副主任牟逢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区教育局基建办两任主任童永新、朱又财,基建办原副主任陈建宇等3人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街道干部主动索贿
2012年4月,区检察院对长期承包该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的包工头张某进行调查,随之牵出了该区螺洋街道人大原副主任牟逢春。之后,区纪委迅速对牟逢春展开调查,并很快查清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浙江省教育厅的办公室电话为:0571-8800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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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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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处理高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高校稳定。
(二)研究制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
(四)研究制订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办法、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省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全省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提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实施方案;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省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管理、指导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文件,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管理厅直属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五)指导全省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六)承办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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