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临时便民瓜果摊点群”方便市民 乐了瓜农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淮北晨刊讯“这个摊位是城管队员帮我安排的。以往进城卖瓜,因为没有固定地点心里不踏实,总是躲着城管。今年种了15亩西瓜,前些日子还为卖瓜犯愁,哪知进了城,城管给安排了摊位,这下能安心卖瓜了。”6月10日上午,在相山路与民生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家住渠沟镇大梁楼村的瓜农孙学峰,在市城管支队设置的“临时便民瓜果摊点群”,一边张罗着生意,一边高兴地对记者说。
原来,随着炎热夏季的来临,季节性水果到了上市旺季,很多水果摊贩选择在市区主要道路两旁进行兜售或边走边卖,制造的垃圾随地乱扔,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且容易引起交通秩序混乱,影响过往行人车辆正常通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加强便民摊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深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强对中心城区便民摊点的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便民摊点。
? ? ? ?各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下同)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置早市、夜市、大排档等各类固定便民摊点、节假日便民摊点、季节性便民摊点和特色便民摊点,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将便民摊点的区域范围、数量、经营范围、经营时间等向社会公布。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学校、医院、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车站等人群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及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城市道路,禁止设置各类便民摊点。
二、规范管理,确保有序经营
(一)规范经营范围。便民摊点主要包括便民服务点和便民摊点群。便民服务点是指经批准设立的?三修?(修自行车、修鞋、修锁配钥匙)、早餐亭和应季瓜果销售等民生服务项目的经营点。便民摊点群是指在规定时间内经营的早市、夜市等临时性经营场所,主要业态限于蔬菜、果品、禽蛋、肉类、水产、五金、服装、生活日用品等。(二)规范经营场地。设置便民摊点应事先征求周围居民意见,征得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统筹考虑城中村及周边原有集市的疏导规范,在对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民生活不造成较大影响、不阻塞消防和救护等应急通道的前提下,划定便民摊点设置区域。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达标公厕;设立停车场或存车处,车辆分类停放。便民摊点应设置标志,注明占用区域、经营项目、经营时间、摊点编号、安全提示、现场管理责任人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固定的服务亭棚厦。便民摊点需建设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由各区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
(三)规范经营时间。各区应综合考虑便民摊点的设置区域、周边环境、季节气候、交通安全等因素,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便民摊点的营业时间。原则上,早市应不早于6:00、不晚于8:00;夜市不早于18:30、不晚于22:30。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按要求闭市。
(四)规范设置规则。各区政府组织制定辖区便民摊点设置管理方案,明确摊点主要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和便民摊点拟容纳摊点数量、经营服务品种、经营时间及控制范围,占用自有场地的要出具场地产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配套制定便民摊点经营秩序管理方案、卫生保洁方案和卫生费收取方法及标准,公布投诉举报渠道。
(五)规市场准入。城市便民摊点应当优先保证失业人员、城郊村民、残疾人、外来务工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需求,降低入市条件,减免各类费用,免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在取得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后方可入场经营。
(六)规范服务管理。各区政府应明确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保护措施、食品和消防安全措施等,指导和督促便民摊点的主办方及经营者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及时清查、制止违反《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共同参与管理。要加强对经营业户的教育引导,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倡导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七)规范收费标准。规范便民摊点管理规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市场管理和占用道路的维护。占用非公共场地的,场地费的收取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产权单位与使用人协议制定。对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和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加强领导,完善便民摊点管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城区便民摊点管理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各区政府负责辖区摊点设置管理、统筹规划、监督检查等工作。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公安、卫生、文化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便民摊点的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便民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便民摊点的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便民摊点区域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妨碍管理执法活动的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便民摊点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文化执法部门负责便民摊点音像制品、书刊等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二)建立便民摊点管理考核机制。加强便民摊点综合治理,维护便民摊点经营秩序,教育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临时便民摊点经营,依法取缔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建立临时便民摊点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好、乱搭乱建整治好、环境卫生管理好、门头牌匾管理好、队伍形象好和群众评价好?为内容的?六好?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于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便民摊点,应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撤销。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各区便民摊点管理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项目。对在城市便民摊点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工作不利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城市便民摊点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城市便民摊点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城市便民摊点管理监督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潍坊奎文哪里增设了便民摊点群和特色街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夜间经济和《关于疫情期间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助力复工复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原有30处便民摊点群基础上,临时增设便民摊点群4处,划定夜间特色街区6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北苑街道、潍州路街道、广文街道、廿里堡街道辖区分别增设1处临时便民摊点群;在泰华片区、阳光100广场、万达广场等区域划定特色街区6处;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经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审批手续的,可以在节假日或举办开业、店庆等特色活动时,利用店外自有区域开展室外促销活动;鼓励适度扩大便民市场内摊位数量,适当延长开、闭市时间,管理主体合理降低管理费用;鼓励在居民小区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确定特定区域设置应季蔬菜瓜果等销售点。
二、经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经营业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经营业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到属地街道办事处备案,且符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与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不销售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严禁在现场进行煎炸、烹饪、烧烤等食品制作。
保持环境卫生。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得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自觉保持摊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确保“人走摊净、摊撤场地洁”。
严禁噪音扰民。不得利用喇叭高声叫卖,招揽顾客。特色街区组织演艺活动要报请相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高音扰民。
严禁占用盲道、消防通道。摊点应设置在路沿石以上区域,车辆、工具等有序摆放,不得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和停车泊位,不得妨碍交通,不得损毁市政设施和绿化苗木。
三、工作举措
加强服务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环卫、园林等部门和所在街区及监管企业将加强服务保障,根据工作实际,为经营业户提供便利;加强值班巡查,维护临时便民摊点群、特色街区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对违规经营、不服从管理的经营业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辖区市容秩序管控。中心城区道路狭窄,人流、车流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辖区其他沿街单位、商户要自觉遵守各项城市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出现违规或者投诉问题,要加大宣传教育,对多次教育仍不服从管理的经营商户予以行政处罚,确保辖区秩序整洁有序。
后缀:“临时便民瓜果摊点群”方便市民 乐了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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