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国学院院长马士远贪污受贿罪判决书
曲阜师范大学国学院院长马士远贪污受贿罪判决书
马士远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士远,男,1970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枣庄市山亭区人。原中共党员。原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原院长、国学院原院长、二级教授。户籍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住青岛。因涉嫌受贿罪,于2021年9月2日被济宁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于2021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被逮捕。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济高新检一部刑诉[2021]Z2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士远犯贪污罪、受贿罪,于2021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新庆、韩玉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士远及其辩护人顾铭心、杨丽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