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关于曲江区马坝镇和家美食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韶曲马综执当罚字〔2023〕214号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曲江区马坝镇和家美食店,该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的行为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曲江区马坝镇和家美食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2440205MA4WTH6C4H法人代表姓名:华**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韶曲马综执当罚字〔2023〕214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的行为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罚款金额(万元):0.0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0公示截止期:2024/04/20处罚机关: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人民政府数据来源单位: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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