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河北香河公布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1月24日,河北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详情如下:
1月23日,河北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在香河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1日21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8日17时30分左右,该人员由北京生命科学园地铁站乘坐13号线转7号线到朝阳区大郊亭站下车,通过手机拼乘出租车返回香河,车内共计5人,19时30分左右在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附近下车,而后步行前往朋友家中。
7月29日8时左右,该人员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香河县妇幼保健院咨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而后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7月30日、31日,每天6时左右至8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8月1日6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8时左右路过公园壹号小区对面小吃店吃早饭,就餐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10时左右乘坐滴滴出租车前往香河县安抚路宝成沙发材料店,在店内时间大约十五分钟,结束后乘坐滴滴出租车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该人员7月29日由香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该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吴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
10月27日香河县发布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动轨迹
香河县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0月26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19日12时左右,该人员由北京公司乘坐938快线返回香河县,13时左右在香河县白鹭岛公交站下车,随后乘坐210路公交车前往孔雀城温莎郡小区站下车。
10月20日11时左右,该人员由香河前往北京办理业务,14时20分左右乘坐938快线返回香河县,16时左右在白鹭岛站下车,随后乘坐210路公交车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回家骑电动车前往蒋辛屯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
10月21日8时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前往北京上班,18时10分左右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返回香河县,19时10分左右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2日6时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前往北京上班,当日居住在公司。
10月23日18时30分左右,该人员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19时30分左右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4日10时45分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前往北京上班,当日居住在公司。
10月25日18时左右,该人员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19时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6日10时左右,该人员乘坐出租车前往蒋辛屯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业务,随后乘坐同一辆出租车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刘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11月3日香河县发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朱某某行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2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30日17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朱某某由北京自驾车返回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
10月31日12时4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朱某某与妻子、儿子、女儿驾车由香河家中前往蒋辛屯镇哈洛小镇公园游玩,13时左右抵达,15时左右前往哈洛小镇门口麦当劳购买食品,随后返回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
密切接触者朱某某与妻子、儿子、女儿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朱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日
11月2日香河县公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卢某行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1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纪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卢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30日13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卢某与丈夫牛某某由北京东站乘坐938公交车前往香河县,15时40分左右在香河县新华大街西口站台下车,下车后与丈夫牛某某乘坐四轮电动车前往香河县自在城小区。
密切接触者卢某与丈夫牛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卢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日
11月27日香河县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徐某行动轨迹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26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2日19时5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乘坐出租车由天津市前往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21时30分左右到达酒店并办理入住,入住后未外出。
11月23日至25日每天8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步行前往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19时左右步行返回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
11月23日19时10分左右和11月25日20时2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在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楼下的华欣24小时便利店购物,购物大约5分钟。
11月25日13时45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乘坐出租车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4时10分左右到达,而后排队做核酸,14时45分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15时10分左右到达公司。
11月26日8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由香河县安平镇桔子酒店步行前往香河县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办公。
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密切接触者徐某与同事张某以及居住场所、办公场所的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7日
后缀:河北香河公布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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