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汕头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炉未来3年将打造潮汕特色餐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旅游休闲、创意文化、商贸服务等
这些产业的发展会在哪些方面突破?
十二五”开局之初,政策利好,汕头港迎来发展良机。 这一年的5月,国务院批复汕头经济特区的范围从原来的汕头市区扩展到汕头全市,覆盖了汕头市域的“六区一县”。媒体界普遍认为,此举不仅为汕头特区赢得了更广的发展空间,也同时为汕头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思维与血液。
同年的11月,国家政策再次对汕头给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作为以“港口立市”的汕头而言,再次迎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按照规划,为了配合全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发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就广东省航运业的发展提出了提出了“一核两翼”的战略布局,位居粤东的汕头占居其中“一翼”,担负着对接海西经济圈“东翼”航运服务业集聚区的重任。这意味着,和未来的广东一样,汕头将从“陆地”走向“海洋”。
业界人士认为,对比首轮“特区范围扩展”的政策利好,这一轮的海洋经济战略宏图,无疑成为汕头特区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港口资源丰富 助推海洋经济提速
汕头海洋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得益于该区域丰富的港口资源。
据了解,汕头建立经济特区30年来,港口建设蓬勃发展,得益于天然的地理条件。多年来,汕头新建码头泊位60多个,其中1~5万吨级泊位码头18个,3000~5000吨级泊位码头23个。至2009年全市港口通过能力达到3244万吨,比改革开放前(只有3个中级泊位)增长20倍。而港口作业区,由改革开放前只有老港区增加了石港区、马山港区、珠池港区、广澳港区和海门港区。
多年的改革开放同时也促进了汕头港的生产发展,其港口吞吐量不断刷新记录。1982年汕头港完成货物吞吐量突破200万吨大关,2006年突破2000万吨大关。2011年汕头港完成货物吞吐量4005万吨,比增14%;完成集装箱110万标箱,比增17%,进入世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00强。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两项指标的增幅,均分别高于当时全国沿海规模以上港口平均数的4.5和19.3个百分点。
目前,汕头港已发展成为我国沿海25个枢纽港之一,开港至今已与世界68个国家和地区的289个港口有贸易往来,并拥有7条国际班轮航线。国内方面,汕头港集装箱航线可以直达上海、青岛、天津、大连、台湾等26个港口。
由于特殊的港口资源优势,汕头的海洋经济发展迅速。“十一五”期间,汕头海洋经济年均增长12.5%,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临海工业、海洋渔业等产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201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248.28亿元,同比增长27.3%,是“十五”期末的1.7倍,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0%,海洋三次产业比例为30.8:32.5:36.7。与此同时,汕头的海洋交通运输业发展亦呈现良好态势,港口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7.5亿元,与世界57个国家和地区、268个港口建立了海上经贸航运关系。到2010年,港口泊位数达到8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有18个;货物吞吐量3509万吨,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十一五”年均增长15.2%;集装箱吞吐量93.5万TEU,比“十五”期末增长了154%,“十一五”年均增长20.7%。2010年,全市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76亿元,水产品总产量39.9万吨,水产品出口量9万吨,出口额5.33亿美元。
港口建设 推动城市海洋经济稳步向前
作为一个依靠海运贸易发展起来的港口城市,汕头市的港口建设与城市发展成为一种互相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港口与城市的命运息息相关,可谓“一损俱损,一荣共荣”。
汕头濒临南海,内陆江河密布,沿海港湾众多,拥有海岸线长达289公里,占潮汕三市海岸线总长的四分之三,适宜建港的自然水深岸线28公里,可建5~30万吨级码头泊位50多个。汕头市有关规划显示,预计至2020年,汕头市将把汕头港打造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年通过能力达1亿吨的大港,充分发挥港口资源集聚优势,为城市海洋经济深度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作为港口建设的同步内容,汕头还将强化汕头港作为枢纽港的功能地位,充分调整港区产业结构,搞好区域经济协作,改善大通关环境,建设大型码头泊位,巩固和发展本地航运业,增强水运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粤东、赣南、闽西的经济腹地;积极把汕头港融入“海西”经济,先行先试,与粤东、赣南、闽西等地开展交通运输协作,充分宣传汕头通关环境及港口发展潜力,吸引上述地区货物从汕头港进出口;进一步改善汕头港大通关环境,改观海关、检查、检疫等一站式服务,促进港口物流大进大出,快进快出。
汕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依托大手笔的港口建设,到2015年,汕头市的海济经济总量将显著提高,海洋生产总值将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53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进一步提高,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海洋经济空间结构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环汕头湾海洋经济核心区、南澳实验县、南澎列岛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区、北部现代海洋渔业优化带、东部滨海新城拓展带、南部临海工业集聚带等六大功能区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相对集中、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空间格局,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培育5家以上的海洋高科技企业,形成一批海洋技术专利和自主知识品牌,初步建成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科技兴海”示范基地;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10年减少近10%,主要河口、港湾、滨海旅游区等重要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沿海地区和主要大岛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建成;海洋综合管理显著优化,逐步理顺海洋经济发展的机制体制,出台一批扶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海洋监测、监视网络,初步实现海洋管理和公益业务的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据介绍,到2015年,汕头市将初步建成海洋强市,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强市。
政策给力 海洋经济迎来发展黄金期
海洋国家战略的出台,一方面给汕头海洋发展带来机遇,同时也推动着汕头地方海洋战略布局的启动。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不仅让汕头得到了机遇,也让汕头看到了未来的曙光。
在承接《规划》带来的利好之余,汕头“变本加厉”,依托自身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按照“以海引陆、以陆促海、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打造环汕头湾海洋经济核心区,做强东海岸新城拓展带、南部沿海产业带和海岛开发保护带为着力点,重点培育广澳、海门、后宅、青澳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节点,制定形成了“一核、三带、四节点”的“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
据介绍,《规划》中的“一核”是指包括金平、龙湖、濠江、潮阳四区环汕头湾的海域及依托陆域,是汕头经济发展基础最完善、海陆经济发展最协调的区域,承载着城市功能重塑和品质提升的重任,是汕头发展海洋经济的核心区,对汕头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该区域将重点发展北部海洋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海洋高技术产业、海洋金融商务和海洋科技研发;规划建设南部海洋湿地公园,推进发展高端滨海旅游,培育发展海洋职业教育、海洋会展业、现代物流业;西部牛田洋则重点发展海洋科技教育产业,打造粤东海洋教育中心等。
“三带”是指做强东海岸新城拓展带、南部沿海产业带和海岛开发保护带。“三带”的开发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海洋经济总体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重点培育的广澳、海门、后宅、青澳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节点,是推动港口、产业和城镇联动开发,提升汕头沿海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支撑点。
此外,汕头市还就提升发展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现代海洋渔业、临海工业在内的传统优势海洋产业,以及扶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等现代海洋产业进行了详细规划,并分别就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科学开发海域资源、建设南澳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县、推进海洋区域合作等规划内容进行了科学的细划。
有业界人士表示,汕头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宏篇巨制,不仅是汕头海洋经济今后10年的发展纲领,更是《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的有益补充,《规划》对推动粤东、粤西乃至整个广东的海洋经济发展也同时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粤东的经济规划
进一步加快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粤东地区人民福祉,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意义十分重大。
——有利于形成粤东地区发展合力。进一步加快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有利于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有利于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发展速度,做大经济总量,有利于形成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发展差距,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全省整体竞争力。
——有利于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进一步加快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闽西南、赣东南区域合作,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对台经贸合作,有利于强化闽粤赣经济联系,促进三地融合发展,形成东南沿海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建设全省重要的能源石化基地和特色制造业基地,打造我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全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进一步擦亮经济特区品牌,充分发挥粤东地区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临近港澳台的区位优势以及侨乡优势,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与港澳紧密合作,积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建设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立足海陆统筹,充分发挥粤东地区沿海港口优势,积极布局建设粤东沿海工业经济带,深度开发和集约利用海洋资源,优化粤东地区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建设全省海陆关系协调示范区域。
——宜居宜业的特色城市群。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推进一体化发展,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美化人居环境,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海滨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努力打造文明富裕、充满活力的宜居宜业特色城市群。 到2015年,具有粤东地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较大提高,基本实现“十年大发展”的目标。
——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粤东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98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4150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比例达到6∶52∶42,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水平达65%,初步实现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大会战成效明显,消除区域内省道以上公路“断头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500公里,新增铁路通车里程约22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超过1.8亿吨。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源、电网、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初步建立现代化水利支撑保障体系,地级市市区防洪防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城防洪防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年均实际增长均达到12%左右。人口数量得到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0‰以内。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达到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三项医疗参保率达到98%.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目标,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森林覆盖率达到52.6%.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合理划分空间功能,加强空间联系和组织,建设形成点圈一体(市区、重要城镇及“汕潮揭”都市圈)、块带结合(产业园区和沿海工业经济带、休闲旅游产业带)的空间发展布局。
(一)构建点圈一体的城镇发展格局。
以汕头中心城区为中心,潮州、揭阳市为副中心,提升重要城镇发展品位,打造特色品牌名镇,推进“汕潮揭”同城化,构建“汕潮揭”都市圈,形成协调发展的粤东城镇群。
强化汕头市作为粤东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形成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效益农业基地。建设中部珠港新城、南部濠江海滨新城、东海岸新城、沿海产业新城和西部牛田洋生态新城。汕尾市以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为全市中心发展区,建设成为“海在城中、城在山间”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积极参与“汕潮揭”合作,加快融入珠三角,打造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的桥头堡,建设国家级海洋渔业基地、广东重要的电力基地和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潮州市形成中心组团、潮安县城组团、饶平县城组团和柘林湾临港组团四大发展组团,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滨江临海城市,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的临港产业集聚区。揭阳市按照“粤东水城”的要求建设成为山海工商城市,能源石化及制造业基地、粤东航空物流基地。
加强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合作,加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的对接,加快推进融合发展,形成一体化的“汕潮揭”都市圈。
专栏1 粤东地区的中心镇
汕头市:外砂镇、东里镇、莲下镇、隆都镇、谷饶镇、关埠镇、和平镇、两英镇、陇田镇、陈店镇、后宅镇。
潮州市:庵埠镇、彩塘镇、古巷镇、黄冈镇、三饶镇、钱东镇。
揭阳市:渔湖镇、炮台镇、新亨镇、白塔镇、棉湖镇、五经富镇、靖海镇、葵潭镇、洪阳镇、占陇镇、里湖镇。
汕尾市:海城镇、公平镇、可塘镇、梅陇镇、河口镇、河田镇、螺溪镇、甲子镇、碣石镇、南塘镇、
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鹅埠镇。
(二)形成块带结合的产业空间布局。
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和国内外产业转移,重点建设深圳(潮州)、深圳(汕尾)、珠海(揭阳)和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建设对台经贸投资合作园区。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和重点园区,构筑高水平的产业集聚平台,促进形成集聚发展的块状经济区,逐步形成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产业经济带。依托沿海港口,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积极发展石化、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建设沿海电力能源基地和揭阳(惠来)石化基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形成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揭阳大南海工业园—汕头沿海产业新城—潮州临港产业集聚区为主的沿海产业带。依托自然环境和潮汕人文景观,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产业开发,打造粤东文化休闲、旅游观光产业带。以发展高附加值特色效益农业为主,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优势的加工型蔬果、茶叶、花卉、水稻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借鉴台湾精细农业的经营模式,在汕头、潮州建设粤台精细农业合作发展示范园区,在揭阳、汕尾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示范园区。
专栏2 粤东地区的产业带
沿海工业经济带:范围西起汕尾红海湾开发区、向东经揭阳(惠来)石化基地、汕头南部工业经济带,东至潮州临港产业集聚区等粤东沿海地区。属于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海峡西岸经济区南翼,定位为我省重化工业基地和特色制造业基地,对台经贸合作重要区域,我省新经济增长极。依托海岸资源和港口优势,大力发展能源、石化、装备制造、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提升发展电子信息、玩具、陶瓷、精细化工、生物环保、纺织服装、音像制品、海产品及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走自主创新创造名牌的发展道路,积极承接珠三角及国内外产业转移。
文化休闲旅游产业带:依托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潮汕人文景观,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产业开发,发展独具特色的潮汕文化游、海滨度假游、地质遗址游、特色工业游、绿色生态游和革命老区红色游,打造粤东文化休闲旅游观光带。
专栏5 产业发展重点
工业:装备制造、高级游艇;精细化工、生物环保、电子信息、金刚特种玻璃、数字化超声仪器;印刷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塑料机械和输配电设备、医疗设备等产业。
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旅游休闲、总部经济。
精细农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渔港经济区;特色水产养殖基地;特色畜牧养殖基地;海洋牧场;茶叶、水果、药材、蔬菜、花卉等基地。
特色产业:玩具、食品加工制造、金银珠宝首饰及圣诞礼品;陶瓷;婚纱晚礼服;纺织服装;塑料工艺鞋;不锈钢制品;水族器材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传统工艺、五金塑料、印刷包装、音像制品。 专栏3 粤东地的产业
汕头市:凤翔街道办事处(玩具制造)、永祥街道办事处(包装印刷)、两英镇(纺织服装制造)、外砂镇(潮式毛衫制造)、谷饶镇(针织内衣制造)、达濠街道办事处(工艺包装品制造)、石炮台街道办事处(包装机械)、新津街道办事处(包装印刷制造)、澄华街道办事处(工艺毛织制造)、和平镇(文化制品制造)、峡山街道办事处(精细化工制造)、同益街道办事处(食品制造)、鮀莲街道办事处(水产养殖)、东里镇(五金制造)、礐石街道办事处(建筑)、陈店镇(电子制造)、贵屿镇(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处理)、乌桥街道办事处(电源控制设备制造)、岐山街道办事处(纸塑制造)、海安街道办事处(医药化工)、莲下街道办事处(日用化工)、河浦街道办事处(海水养殖)、珠池街道办事处(电力电器制造)、深澳镇(海水养殖)、龙祥街道办事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大华街道办事处(塑胶制品)。
潮州市:新圩镇(水果)、城西街道办事处(服装)、高堂镇(高堂菜脯)、凤塘镇(陶瓷)、新丰镇(日用陶瓷)、浮滨镇(茶叶)、三饶镇(日用陶瓷)、汫洲镇(海水养殖、水产加工)、金石镇(花卉种植)、古巷镇(卫生陶瓷)、黄冈镇(水族机电)、凤凰镇(茶叶)、彩塘镇(五金不绣钢制品)、庵埠镇(食品及印刷包装)。
揭阳市:锡场镇(食品及食品机械)、玉湖镇(淮山、芋头)、河婆镇(电子琴)、棉湖镇(电线电缆电器、印刷包装)、仙桥街道办事处(鞋业)、梅云街道办事处(五金、不锈钢)、榕东街道办事处(微电机产业)、炮台镇(汽车轮胎模具)、地都镇(石材和石材机械)、京溪园镇(旅游)、惠城镇(服装)、凤美街道办事处(模具工业产业) 、占陇镇(纺织服装)、军埠镇(服装产业)、里湖镇(茶叶产业)。
汕尾市:公平镇(服装)、可塘镇(珠宝)、东海镇(海马养殖与加工)、东坑镇(青梅种植与加工)、
碣石镇(圣诞礼品)、甲子镇(家具配件)、梅陇镇(首饰)。
专栏4 粤东地区的各类园区
汕头市: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汕头金平工业园区、汕头龙湖工业园区、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园、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
潮州市: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安经济开发区、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潮州(饶平)台商投资试验区、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区。
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阳经济开发区、揭阳榕城工业园区、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高新技术开发区。 普宁英歌山工业园区、广东(粤东)纺织产业生态园、广东(普宁)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园。
汕尾市: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海丰经济开发区、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陆丰东海经济开发区。
专栏5 产业发展重点
工业:装备制造、高级游艇;精细化工、生物环保、电子信息、金刚特种玻璃、数字化超声仪器;印刷包装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塑料机械和输配电设备、医疗设备等产业。
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旅游休闲、总部经济。
精细农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渔港经济区;特色水产养殖基地;特色畜牧养殖基地;海洋牧场;茶叶、水果、药材、蔬菜、花卉等基地。
特色产业:玩具、食品加工制造、金银珠宝首饰及圣诞礼品;陶瓷;婚纱晚礼服;纺织服装;塑料工艺鞋;不锈钢制品;水族器材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传统工艺、五金塑料、印刷包装、音像制品。
此外,就历史概念而言,整个广东省都曾被称为粤东,与之对应的是广西省(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曾被称为粤西,但这种解释已被弃用。
未来5年汕头如何发展?重磅《规划纲要》用22项主要指标描绘发展蓝图
文章来源:汕头橄榄台
近日,汕头市政府发布《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要求,谋划部署重要任务,并对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
《规划纲要》共分为5篇17章,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更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其中,
“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篇围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区域科创中心、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现代海洋强市等章节明确发展目标任务;
“省域副中心城市”篇提出打造高水平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区域教育医疗高地、树立开放包容文明典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高水平建设“平安汕头”;
“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篇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新时代“侨”文章、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谋划部署。
《规划纲要》提出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安全保障5个类别共22项汕头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经济发展方面,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6.5%左右,到2025年总量达到4100亿元
根据《规划纲要》,我市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建设沿海经济带东翼产业发展主战场,全力打造时尚潮派服装、动漫玩具、精细化工、印刷包装和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八大重点发展工业集群,加快建设汕头六合、龙湖龙东、澄海莲花山、濠江滨海、潮阳海门、潮阳金浦、潮南两英、潮南井都等8大重点产业片区。
交通方面,整合铁路、公路和航空实现省内核心城市1小时、粤港澳大湾区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2小时、国内主要城市3至5小时通达,打造“一纵两横三环”铁路网格局和“三环八射一加密”高快速路网,逐步成为服务沿海、全省及全国的高水平综合交通枢纽。
民生方面,到2025年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省先进行列,全市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保持100%;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建设健康汕头、卫生强市。
《规划纲要》提出构建“一轴两带两走廊多组团”的区域空间发展格局,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内海湾为核心,以沿海发展带和城镇提升带为支撑,以榕江生态科技走廊和韩江潮侨人文走廊为依托,以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名镇、文旅强镇、农业大镇为节点,功能定位突出、资源优化配置、区域深度融合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此外,《规划纲要》明确了汕头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合计103个大项,总投资12011亿元,“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投资7500亿元,项目涵盖新基建与创新发展、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代能源体系、现代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更新等10个领域。
解读广东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2019年广东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规划分析
解读广东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广东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规划分析
是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关键之年。今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狠抓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企业,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改革攻坚,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3.5%,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在全面落实“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全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培育发展创新主体。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施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珠三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万家以上。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出台省新型研发机构总体规划,在珠三角率先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竞争力评价,新型研发机构达110家,产学研创新联盟达103家。2015-2017年全省投入5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大学提高科研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筹建广东省科学院。大力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港澳办等负责,列为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落实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规划,制定2015-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广州打造华南科技创新中心,联合珠三角其他城市以“1+7”方式整体申报创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佛山、东莞、珠海三市加快形成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第二梯队,江门、中山、惠州、肇庆四市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资源集聚。推动各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责任书目标任务。(省科技厅,珠三角九市政府等负责)
(三)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研究制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出台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前孵化器达50个,在孵企业数量突破1?5万家。加快珠三角9个国家级高新区建设,高新区产值达2?8万亿元。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组建专业镇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点示范专业镇”行动,认定一批专业镇升级转型示范区。(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负责)
(四)实施创新重点突破。组织实施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动力系统、3D打印技术等9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推进50-100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设。加强高端成套工艺装备、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智能车间、环保装备等先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跟踪研究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基因组、核电子等源头性技术创新领域。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散裂中子源等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五)优化创新制度环境。全面落实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配套政策,推动出台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建立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优化科技专项资金配套结构和方式;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探索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和引导基金。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重大科技专项专利导航工程。发挥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省科技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省国税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全面推开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支持“六市一区”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办好首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对接活动,新引进10个投资额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完成装备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实现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2700亿元左右、增长18%。支持珠海市申报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区和海洋工业园。做大做强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围绕平板显示、集成电路芯片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装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打造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引进1-2个新型显示项目,新增2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集成电路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600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7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培育20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促进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出台促进健康、养老、体育、文化创意与设计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体育局等负责)
(八)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珠三角地区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174项,总投资271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3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05个,总投资118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4亿元;现代产业重点项目37个,总投资11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8亿元。“九年大跨越”61个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920亿元。深圳长安标志雪铁龙合资项目、珠海中海油精细化工园、中山明阳风电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成投产,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新一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推出新一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重大项目。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珠三角亿元以上项目台账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纲要办,珠三角九市政府等负责)
(九)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出台实施省科学推进重大区域发展平台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广州南沙加紧实施金融创新15条政策,落实部际联席会议15条支持事项。深圳前海重点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研究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放款主体。珠海横琴推动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编制粤澳合作产业园产业规划,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分平台”。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知识产权枢纽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高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加快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建设。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全面推进三大起步区建设,加快跨界道路对接。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区启动水乡新城建设,推进疏港大道延长线等路网工程。中山翠亨新区加快招商引资,推进中瑞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江门大广海湾新区加快银洲湖先行区产业整合提升。肇庆新区加快推动路网、水网及重点配套项目建设。珠海西部生态新区、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完成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港澳办、金融办,珠三角九市政府负责)
(十)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强对工业技改的分类指导,督促各市制定新一轮工业技改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实施省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支持4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800家。力争新增1-2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增5个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加强技术改造情况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实现5280亿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468亿元,同比增长28.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和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办法。出台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遴选确定首批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指导各市制定培育超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后备企业目标和措施。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珠三角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211家,其中超千亿企业20家。出台促进小微型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创新扶持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帮扶500家高成长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完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研发推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负责)
三、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十二)加快推进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广州、深圳(光明新区)、惠州、东莞市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深圳市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珠海、江门市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中山市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东莞市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佛山、肇庆市加快推进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建设。(珠三角九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十三)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协调推动解决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问题。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市县级分别在3月底前和6月底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第二批40个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展“一照一号”试点。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法制办等负责)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国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出台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PPP模式的操作办法。推广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债券创新品种。引进保险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争取保险资金运用新增规模超过500亿元。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股权众筹、互联网信用担保融资等融资模式创新,支持设立和发展民营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负责)
(十五)加快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自贸区总体方案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出台自贸区基本管理架构方案。推动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加快落地,对港澳投资者争取实施比上海自贸区更短的负面清单。发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完善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省商务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等负责)
后缀:汕头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炉!未来3年将打造潮汕特色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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