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疯狂造城的原因你绝对不敢相信
吉林市,吉林省的一个重要中心城市。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吉林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市内有许多历史古迹和名胜,如吉林市博物馆、吉林大桥、珲春垒等,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观光。
吉林市是中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有着发达的汽车制造、钢铁、化工和能源产业。同时,农业也在该市占有重要地位,特别以水稻、大豆、玉米和煤炭等产业著称。该市拥有较为便捷的交通条件,有多条铁路和公路贯穿其中,以及吉林机场提供航空服务。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增长持续稳定,吸引了不少投资和商业活动。
造城的背后原因
造城的背后可能存在以下五点原因:
吉林市是人类在东北较早栖息和开发的重要地区之一,
这里出土了距今2万年的人类居住遗址——寿山仙人洞,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
殷周时代,这里已有氏族部落,即满族的祖先“肃慎2人”。
西汉时期,这里是夫余国前期首都,称夫余前期王城,是当时东北最先进的城市。该王国归玄菟郡管辖,后属辽东郡。据考其前期王城就在“秽城”,即今吉林市东团山麓“南城子”,直到东晋永和二年(346年),该城被鲜卑慕容皝派军攻占之后,扶余王室才“西徙近燕”。[2]
东晋义熙六年,高句丽王国第十九代王广开土王谈德即好太王,其势力扩展到今吉林一带。为抵御勿吉王国的南下,在今吉林市龙潭山、东团山和三道岭子修建了规模大小不等的军事城堡。高句丽灭亡后,勿吉王国七部之一的粟末靺鞨部首领大祚荣,于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在敦化、宁安建立渤海国(初称震国),到大湮撰时(926年)被契丹国所灭,共历229年。今吉林市为渤海国三个独奏州(即中央直辖州)之一的涑州所辖,该州治所沿用了今吉林市东团山麓“南城子”。
916年,耶律阿保机建立契丹国,926年,灭渤海国后统一东北,947年,改国号为辽,今吉林市一带为辽的东京道所辖。1115年,靺鞨族的后裔女真人建立金国。1125年,金灭辽后,吉林初属金之咸平路,后改属上京路会宁府。至今,在吉林市地区尚有辽代修建、金代沿用的规模不等的古城堡30余座,如今吉林市区就有江北土城子,江南官地等辽金古城。
元朝,今吉林地区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海西辽东道辖地。
明朝,这里是海西女真四部之一的乌拉部所在,成为“乌拉国”。1409年,明朝政府在吉林市设置造船基地,来加强辽东都司与奴尔干都司之间的联系,负责建造运载官兵,粮草赏赐品和贡品的船只,同时也把这里作为运输官兵、粮草的转运站。
清朝在东北地区实行军府制,吉林市为吉林将军驻地。
清朝,统治者把沈阳看成清朝的发祥重地,为了防止满族汉化,保护当地土特产品,施行了严格的封禁政策,于顺治、康熙年间先后修建两条柳条边墙(壕),吉林位于老边外,新边内,故称边外。
1658年,为抗击沙俄入侵并加强对东北地区的控制,清廷谕令宁古塔将军沙尔虎达在今吉林松花江畔临江门至温德河口一带恢复船厂造船,操练八旗水师。1661年,在此正式建立水师营,驻防旗兵近2000人。1671年,宁古塔副都统安珠瑚奉命率领满洲八旗军队三千多人在此进行了两年施工,于公元1673年建成了吉林木城(后改土城和砖城)。公元1676年,宁古塔将军(后更名为“吉林将军”)巴海奉旨移驻吉林城。
康熙皇帝于1682年和1698年两次东巡吉林城,乾隆皇帝于1754年东巡吉林城。
1727年,置永吉州,州治吉林城。1747年,改永吉州为吉林厅。1881年,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次年又升为吉林府。
1913年,吉林府改称吉林县。1929年,吉林县改称永吉县,同时设立吉林市政筹备处。1931年9月21日,日军占领了吉林城。1932年3月1日,成立伪吉林省公署。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国民党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在中共吉林市委组织下成立吉林市政府。11月,成立吉林省政府,省会设在吉林市。
1946年5月,共产党军队从吉林市撤出,国民党在此成立了吉林省政府和吉林市政府。
1948年3月9日,中共占领吉林市。3月10日,中共吉林省政府迁至吉林市,3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政府。
1954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迁出吉林市,省会迁至长春市。
1968年3月,成立吉林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销吉林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吉林市人民政府。
名称演变
秽城时期: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346年(东晋永和二年),是夫余国的前期王城,在东团山遗址发现了吉林省内最早的城池,即《三国志·魏志·东夷传》所记载的“秽城”。
船厂时期:公元1409年(明永乐七年)4月,明朝政府在吉林设置造船基地。辽东都指挥使,骠骑将军刘清先后三次到吉林市造船运粮,并在松花江边山崖的石壁上刻字留念,即阿什哈达摩崖石刻,吉林从此得名“船厂”。公元1658年(清顺治十五年),为抗击沙俄入侵并加强对东北地区的控制,清廷谕令宁古塔将军沙尔虎达在此恢复船厂造船,操练八旗水师。公元1661年,在此正式建立水师营,驻防旗兵近2000人。公元1671年,宁古塔将军巴海奉旨移驻船厂,统治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流域的重镇。
吉林乌拉(吉林)时期:公元1673年后,“船厂”由于“建木城”、“驻将军”,再叫“船厂”似有不妥,便渐渐改称“吉林乌拉”。后来在口语和行文中多将“乌拉”省略,简称吉林。公元1685年,康熙皇帝下令“通称吉林”,从此“吉林”成为法定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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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原来是不是吉林省的省会
吉林市原来是不是吉林省的省会
吉林市原来是吉林省的省会。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11月,成立吉林省 *** ,省会设在吉林市。
1946年5月, *** 在此成立了吉林省 *** 和吉林市 *** 。
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3月10日,吉林省 *** 迁至吉林市。
1954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 *** 迁出吉林市,省会迁至长春市。
吉林省的省会是哪个城市?
长春啦!!这种常识问题
吉林省的省会为什么不是吉林?
吉林省的省会曾经是吉林市的!后来才改为长春市。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 *** 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在 *** 吉林市委组织下成立吉林市 *** 。11月,成立吉林省 *** ,省会设在吉林市。
1946年5月, *** 军队从吉林市撤出, *** 在此成立了吉林省 *** 和吉林市 *** 。
1948年3月9日, *** 占领吉林市。3月10日, *** 吉林省 *** 迁至吉林市,3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 *** 。
1953年8月1日,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理。1954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长春市改为吉林省辖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 *** 从吉林市迁到长春,长春市才成为吉林省会城市。
吉林的省会是哪里?
在1954年以前,吉林省的省会在吉林市,当时的长春市还是我国的一个直辖市。从1947年开始、到1954年以后,东北的行政区划有了很大的调整,由原有的“东北九省”逐渐调整为现在的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四盟(现为东两盟两市)及河北省的一部分。
1954年调整的时候,撤消了长春市的“中央直辖市”的地位,改长春市为“省辖市”,由吉林省管理;同时,吉林省也将省会由吉林市迁到了长春市。(同时还从吉林市和东北其他城市迁来了一大批省级单位,如: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空军二航校、空军七航校……等)。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长春市的发展就已经超过了吉林市。从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和俄罗斯以长春为界,南北划分势力范围,此时的长春就逐渐发展为一个大型的商业、加工业城市。后随着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定都长春、称长春为“新京”,并且在长春建造了“伪皇宫”、“伪满八大部”、“伪国务院”等。而且,作为“伪帝都”长春的轻重工业、交通业、商业、教育科技等都有了一定的发展。此时的长春人口就已经达到了100万以上。成为了东北平原的中心城市。
解放后,人民的长春市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在长春建设了一大批的工业企业:主要是行走机械(汽车、拖拉机)、铁路车辆、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教育科技等为主,长春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就越来越高。
而且,长春的交通地位也是很高的,位于“京哈铁路”主动脉上、同时也是位于连线沈阳和哈尔滨铁路线上(沈阳到长春的距离要小与沈阳到吉林市的距离、哈尔滨到长春的距离也小与哈尔滨到吉林市的距离);长春同时也是连线东北南部和北部的交通枢纽、也是连线东北东部山区和东北西部的内蒙古草原的交通枢纽。重要的、便利的交通也促使长春的地位和等级越来越高。
长春现在也是我国14个副省级城市中的一个(现在解释一下“副省级城市”:东北有四个副省级城市,除长春外,其他的三个是沈阳、哈尔滨、大连。如合肥市,虽然也是一个省会城市、但是却是市级行政编制,也就是说合肥市市长的行政级别就要低于大连市的市长,尽管大连市不是省会城市。)
长春市的城区人口(即城市里的人口,不包括郊区和外县的人口)现在近300万,长春地区的人口(包括郊县的人口)达到了近700万,占吉林省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吉林市的城区人口也超过了100万,快到200万。
吉林省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了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可以说,长春成为吉林省的省会是城市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
吉林的省会为什么是长春市不是吉林市?
一家之言,谨供参考。首先“吉林”是满语,最早设省是在清末,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省会都设在吉林市。省会迁至长春是是1954年的事儿,我个人认为有这么两个原因:其一伪满时期伪都是设在长春的,客观的说,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长春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以一汽为首的一些重工也落户长春,话说一汽直到现在在长春地位还是举足轻重的,工业产值几乎占去长春的半壁江山。所以说,长春的整体发展是要优于吉林的。第二,我个人认为,长春地理位置较之吉林更适合做省会。吉林位置偏东,而长春几乎处在吉林省的正中心。从交通的角度讲,长春也称得上是吉林省枢纽中的枢纽了,看看地图就清楚,出关以后,锦州——沈阳——铁岭——四平——长春——扶余——双城——哈尔滨一线,无论是公路还是铁路,几乎贯通了东三省全境。另外,从清末、伪满、民国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东北的行政区划变化非常之混乱和频繁,我会告诉你我威武大四平也曾经几度做过“四平省”和“辽北省”的省会么?至于说到改名嘛,我就真的不知道其必要性在哪了,作为吉林人,表示一点也不觉得混乱和纠结,吉林市就是一个叫“吉林”的省下辖的一个叫“吉林”的市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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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到底是一个省还是一个城市
是吉林省,没有吉林市吧。。。我只知道吉林省长春市
为什么吉林省省会是长春?有什么故事么? 20分
春早先叫宽城子, 在金国时代就已经是北方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算是历史名城的,但是长春的真正崛起还是在近代,缘由则是“中东铁路”:
1898年,在沙俄主导下,开始修建中国东清铁路,这条铁路的线路如何设计的呢,大致可以理解为从大连向沈阳做直线,延长后恰好垂直交北线(满洲里到绥芬河段),整体构成一个T字型。垂足就是哈尔滨,而整个重心或者说中点则在长春,一个佐证,日俄战争后,沙俄将南满铁路转交日本,即长春至大连段。这两个城市也因此得到快速发展。
日本侵占东北后,成立“伪满洲国”,将长春定为“国都”,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这个铁路重心便于对东北全境的控制,否则从政治、文化上考虑,“盛京”沈阳似乎更合适。据百度说,到1944年,长春市区面积为80平方公里,人口达121.7万人,超过东京(都市区人口),号称亚洲第一大都市,是北方唯一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城市。
所以后来把吉林省会定长春是很自然的事,顺带还有黑龙江省会定哈尔滨~~
这类因为铁路而快速崛起的城市还有很多,国内的另一个典型案例就是石家庄。
吉林省会是
第十八届吉林省运会将在2018年在长春市举行,时间应该在9月左右
吉林市为什么不是吉林省的省会呢?!
吉林市清代叫吉林乌拉,满语意思是“沿江”。当时是吉林将军驻地,统辖长白山与松花江地区的行政军事,可以说是当时的“省会”,吉林省的省名就是来自吉林市的名字。长春建市较晚,是清末因蒙古王公垦荒才开始建城的。后来因为俄国修建中场铁路,路经长春,从而使长春的经济超过吉林市。伪满州国时建都长春,吉林省省会就是吉林市。建国初,吉林市仍是省会,后来迁往长春。
吉林省的省会是什么?
吉林省的省会是长春。
长春:是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市、中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城市。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一带一路”北线通道的重要枢纽节点城市。1954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 *** 从吉林市迁到长春,长春成为吉林省会城市。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潜力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数量和城市规模都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如何做到既要保证城市发展对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又要贯彻好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协调好城市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实现吉林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笔者认为今后城市建设应该走重挖潜而轻扩展的道路,因此,开展城市建设用地潜力研究也就显得更为重要。
1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现状
吉林省目前共有28个城市,其中人口规模超过100万人的特大城市2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7个,小于20万人的小城市19个(表1),28个城市中地级城市8个,县级城市20个。
表1 2002年吉林省城市等级 单位:万人
据统计年鉴显示,2002年全省城市非农业人口809.88万人,建成区面积810.10平方千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38.01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1.13平方米。从1998年至2002年五年间全省城市规模变化情况看,城市非农业人口净增加44.63万人,增长率为5.83%;建成区面积净增加60.85平方千米,增长率为8.1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52.70平方千米,增长率为7.69%(表2)。从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分析(表3),小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远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小城市,征地较易,容积率低,用地宽绰;特大城市和少部分中等城市用地指标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容积率和地价较高,用地比较节省。
表2 1998~2002年吉林省城市规模及变化情况
2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偏高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002年末,全省28个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均在60.00平方米之上(表3),表明各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水平都已达到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最低限以上。其中,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在60.10~75.00平方米之间的城市为1个,占城市总数的3.57%,说明用地水平紧张的城市数量很少;用地水平偏紧,即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在75.10~90.00平方米之间的城市数量为9个,占城市总数的32.14%。以上两类城市合计仅占城市总数的35.71%(按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全省只有这部分城市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要进行适当地扩张,而其余64.29%的城市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可以不扩张)。城市建设用地适度,即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在90.10~105.00平方米之间的城市数量为6个,占城市总数的21.43%;城市建设用地较宽松,即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在105.10~120.00平方米之间的城市数量为8个,占城市总数的28.57%;城市建设用地严重浪费必须下调,即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大于120.00平方米的城市数量为4个,占城市总数的14.29%(表4)。
表4 吉林省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分级 单位:平方米/人
2.2 建设用地利用程度低
根据航片分析与抽样调查,吉林省各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程度偏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建筑平均层数低
全省各城市中建筑平均层数最高的城市——长春市的建筑平均层数也仅为1.93层。28个城市中有26个城市建筑平均层数低于1.5层,占92.86%。低于1.2层的城市数量竟达16个,占城市总数的57.14%。
2.2.2 容积率过小
由于吉林省相当部分城市的建筑密度偏小,加之建筑平均层数低,导致了全省性的城市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过小。以长春市为例,商业、金融业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为1.73,居住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为0.96,工业仓储用地的建筑容积率为0.54,加之其他用地建筑容积率全市平均仅为0.76;除吉长两市外,其他各市的建筑容积率均不及0.50,土地利用程度严重偏低。
2.2.3 实际利用不充分
吉林省城市主体用地类型之一的工业用地存在严重闲置现象。据抽样调查,工业用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的占工业用地面积20%左右,中短期闲置的约占30%。有少数城市用地存在表面利用较好但实际利用不充分的现象,其中以珲春市最为严重。珲春市居住用地建而无用的比例约为25%,公共设施用地建而无用的比例为30%。
2.3 建设用地经济效益差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单位面积产出少。小城市单位面积上年生产总值多在40.00元/平方米以下,国家每年从城市建设用地上获得的收入少于5.00元/平方米,建设用地平均地价为85.00元/平方米,地价占房地产价格的比例在18%~25%之间。地级市情况虽略好,但总体上说各项指标与沿海城市相比差距较大(表5)。
表5 吉林省地级市建设用地经济效益情况 单位:元/平方米
3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潜力分析
3.1 一般性潜力分析
一般性潜力分析是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作为整体,通过分析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和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揭示城市建设用地潜力水平。
3.1.1 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测算潜力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第4.1.2条之规定,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Ⅲ 级(90.10~105.00平方米/人)内确定;当城市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Ⅱ级(75.10~90.00平方米/人)内确定,据此,吉林省1985年以前设市的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延吉市、通化市、辽源市、图们市、白城市、白山市等九个市应在第Ⅱ级(75.10~90.00平方米/人),其余19个市应在第Ⅲ级(90.10~105.00平方米/人)内确定。参照各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水平(表3),可推算出到2010年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潜力为2224~10397万平方米,是现有城市建设用地的3.06%~14.32%。
3.1.2 根据建设用地经济效益测算潜力
目前,全省小城市单位面积上年生产总值平均只有36.08元,如果通过提高单位面积的资金投入和大力挖潜,使小城市2010年土地利用效率与吉林省中等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大致持平(125元/平方米),那么平均每年建设用地上的产出将增加15.96%,完全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全省中等城市建设用地单位面积上的净产出平均为125元/平方米。如果2010年能达到目前东北地区50~100万人口规模城市的平均土地产出水平,即165元/平方米,那么就得保证经济平均每年增长6.85%。如果要求中等城市经济增长达到14%,通过挖掘潜力就可完成其任务的48.93%。
全省特大城市建设用地单位面积上的净产出平均为318元/平方米。参照东部沿海地区同类城市的目前建设用地产出水平,预计2010年建设用地效益可达到600元/平方米,年增长率为4.35%。如果要求特大城市经济发展速度保持在15%,那么通过挖潜可完成其任务的29%。
可见,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上的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就可以满足2010年以前小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全部,中等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48.93%,特大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29%。
3.2 城市主体用地潜力分析
城市主体用地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0%,它直接决定城市规模的大小,其潜力也左右着整个城市建设用地的潜力。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
3.2.1 居住用地潜力
从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来看,全省各城市的平均水平为29.40%。其中,长春市高达38.60%。如果按1980年以来的发展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到2010年将全省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提高5%,就相当于使全省居住用地的面积大约增加6.40%。
从居住用地的建筑容积率来看,全省各城市普遍偏低。其中,长春市、吉林市2个特大城市的容积率超过0.90;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吉市7个中等城市的容积率平均在0.50左右;其他城市均在0.40左右,有的甚至低于0.40。根据过去10年住宅的建设速度,如果使2个特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19个小城市的容积率分别再提高0.30、0.10、0.10,则相当于将目前各级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容积率各提高30%、20%、25%。
从建筑的平均层数来看,全省各城市住宅建筑的平均水平在1.50层左右。平均水平最高的长春市也只有1.93层,吉林市为1.68层,其他各城市在1.50层以下。参照东北较为发达地区城市目前的发展水平,根据不同城市规模,将城市住宅建筑的平均层数分别提高0.50、0.40和0.30层,按目前的平均层数,相当于将现有的居住用地利用率提高了26.40%。
3.2.2 工业用地潜力
吉林省的城市在进行工业用地结构调整时,首先要充分考虑挖掘工业用地的潜力。工业用地潜力主要体现在用地数量和土地利用效率上。
从工业用地的数量上进行调整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人均工业用地10.00~25.00平方米/人,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5.00%~25.00%。其中,大城市的工业用地宜采取其下限。其调整应与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工业项目的安排同步进行。
从工业用地的效率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主要是指适时调整工业结构,加强新技术产业的建设,使闲置的工业用地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以及对一些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综合效益和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通过以上途径,使相对比较高的工业用地比例逐渐降下来,从而获得相当于2.00%~8.90%的建设用地的潜力。对新上的工业项目,应当考虑废弃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尽量避免占用耕地。
综上所述,通过按国家标准进行用地调整,可以挖掘3.06%~14.32%的建设用地潜力;通过提高单位面积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可以使不同规模的城市获得29%~100%的建设用地潜力;作为主体用地的核心部分,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通过一定途径,可以分别挖掘出32.80%和2.00%~8.90%的用地潜力。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到2010年吉林省现有的建设用地至少有14.32%的潜力可以挖掘。
另外,在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限制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的同时,还要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特征和规律,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适度加以引导,使其走向正确的方向并保持合理的速度。
4 吉林省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挖潜的途径与措施
4.1 落实产业集聚政策,合理调整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充分利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将性质相近、物质生产交换关联度的城市第二、第三产业在地域空间上有机地集中配置,实现生产经营方面最大程度的“时空收缩”,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规模效益。通过产业集聚,促进城市产业布局的合理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集约利用。
4.2 发挥税费经济手段作用,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内部挖潜
要从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入手,统一制定并调整土地使用税费标准,建立鼓励土地合理、高效流动的机制。国家一方面应按不同地类、不同用途调整提高土地税费,使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和个人无偿获得的土地或占有的优越区位,逐步改造搬迁,将腾出的土地优先发展第三产业,从而盘活土地资产,显化土地价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另一方面,统一协调税费标准以及各种费用之间的关系,运用国家宏观调控土地政策和市场配置机制,使城市建设和发展在用地方面走上健康、合理、高效的轨道。
4.3 合理确定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定额制
现行1991年颁布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有些脱离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必须制定切合国情的城市人均用地标准,要按照城市不同类型,分层次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均用地指标。对建设项目用地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制定一套完整的用地定额指标标准,避免由于用地面积不合理而造成土地浪费。
4.4 发挥规划作用,引导城市开发向地上、地下空间发展
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的作用,合理安排用地,提高城市土地结构效率,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引导城市开发向地下、地上空间发展,适当提高城市建筑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城市绿地、扩充基础设施容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
4.5 给予优惠政策,促进旧城开发和城市空闲土地充分利用
在开发中,可以适度减收开发企业一定额度的税费,如城市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也可从土地出让金总额中统筹一部分资金,专款用于旧城改造和城市内部土地的开发。通过让利于建设单位的办法,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利用旧城区,使用城市空闲地建设的积极性。对城市内部的空闲土地,属征而未用且满两年的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或暂时交农民耕种。不便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其他土地,要依法征收土地荒芜费,限期开发利用。要运用政策和经济机制,加快城市旧城开发改造步伐和对空闲土地的充分利用。
吉林市已经宣布经济怎么了
工业经济快速回升,汽车制造业上拉作用明显。吉林市作为吉林省绝对的第二城,这几年发展得略显不尽人意,千亿的体量放到全国范围内确实偏低。虽然吉林市作为省内老二的江湖地位还是很牢靠的工业经济快速回升,汽车制造业上拉作用明显。
为什么吉林市存在感较低?
吉林市在全国来讲,是一个特殊存在,因为与省会重名,所以很多时候在新闻里“吉林×××”,大家都会以为是吉林省内的新闻。同样,吉林市也因为这个为其他城市背了很多黑锅。其次,吉林市的旅游资源并没有开发出来。最近的旅游景点就是松花湖,但是去过的人没有几个还想再去的。其他的,开车一个小时路程以内,真没什么值得称颂的地方。最后就是吸引外来人口方面,吉林市做的非常差,所以提起吉林市,很多人都不知道。作为吉林省第二大城市,这确实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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