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女子煮食隔夜木耳引发急性肝功能衰竭不幸死亡,怎么回事?
心痛!东莞一女子食用隔夜木耳后因中毒引发急性肝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据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报道,女子将木耳浸水泡发后煮食,但当天没吃完,第二天继续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拉黑便等各种不适症状。
随即被家人送往东莞市中医院急救,医生诊断,她这是急性肝功能衰竭,随后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治疗,考虑到高昂的医疗费用问题,女子随后被转送到老家的医院后继续治疗,但由于毒素引发身体各器官衰竭,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东莞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测所副副所长杜济民表示,该女子在公司宿舍里面独身居住,泡发的木耳只有她一个人吃,我们在她的血液、还有尿液里面都检出了米酵菌酸毒素,而且血液里面的含量还很高。
米酵菌酸毒素损害人体肝脏,是致死率最高的细菌毒素之一,死亡率高达50%以上。杜济民介绍,黑木耳本身并没有毒素,但如果用水浸泡过久,就有可能会产生米酵菌酸、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质。
杜济民说:“我们的黑木耳在种植、运输等环节当中,就有可能会收到细菌污染,比如说保鲜不当、加工不当等,它就会产生这个米酵菌酸毒素。”
据了解,2015年7月至2019年7月,全国媒体报道了8起食用黑木耳中毒***。
- 2015年8月,长沙邓女士因吃了泡发2天的木耳,造成多器官衰竭最终不治身亡。
- 2016年7月,辽宁一对夫妇吃了泡发快2天的黑木耳,造成肝肾衰竭、中毒性休克。
- 2017年5月,安徽5岁小男孩东东,因食物中毒而不幸离世,而夺命的元凶很可能是一盘木耳炒鸡蛋。
- 2018年7月,浙江金华一家三口吃了浸泡2天的黑木耳出现中毒,其中7岁小女孩出现多脏器衰竭。
要防止木耳产生毒素,就不能浸泡太久。杜济民说:“冷水泡的话一到两个小时就可以了,最长不要超过4个小时,超过24小时我们就不要食用了。如果我们泡发之后的木耳触摸起来有粘液感,或者是闻起来有异味,我们也不要食用。”
木耳是生活中经常见到的食物,营养价值高,深受大家的喜爱,但大家却常常忽略它的有害之处,会因为***用一些错误的食用方法导致不良后果。近日,就有一名女子因误食泡发后的木耳,导致中毒,因抢救无效身亡,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的呢?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34岁女子因为吃了泡发超过24小时的木耳,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最终不幸身亡。相关人员介绍,该女子中毒身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前一天将木耳泡发煮食了一部分,剩余的继续浸泡到第二天食用,结果导致她出现了严重的米酵菌酸中毒,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
在事后我们了解到这个女工是独身居住在公司的宿舍,回到宿舍做饭的手,她一个人吃了泡发的木耳后,当天煮了一部分来吃,剩余的部分继续浸泡,然后过了一天,等于说超过了24个小时了,她泡发的木耳还在继续食用,结果导致她出现了严重的米酵菌酸中毒。这种由于因浸泡时间太久而产生的食物在生活中是不常见的,但是木耳是其中的一个例外,浸泡时间过久会产生米酵菌酸这种毒素,人们在误食这种毒素后,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中毒现象,不及时送医抢救生还希望渺茫。
经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米酵菌酸毒素是椰毒***单胞菌产生的毒素,而椰毒***单胞菌是存在于土壤里的一种细菌。黑木耳在种植、运输的过程中,由于保存不当、加工不当等原因,有可能受到细菌的污染,也就会产生米酵菌酸毒素。木耳长期浸泡在湿润的环境中,就会适宜细菌大量繁殖、产毒,当这些毒素进入人体后,会迅速的破坏人体健康,引发不适反应,最终导致中毒身亡。
此前,全国多地都曾出现因食用长时间浸泡的黑木耳导致多脏器损伤的中毒案例。这些案例都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认为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基本上是没有毒的。很多人对这种***都不放在心上,大部分人甚至还不知道这样的事情,特别是一些食物搭配后也会产生致命的毒素,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特别的食物以及食物搭配会中毒的现象应当加以关注,避免因食物中毒发生不可挽回的错误。
最后,专家给出的合理建议:家庭食用黑木耳,每次只短时间浸泡当餐食用量的木耳,不食用浸泡过夜的黑木耳;黑木耳浸泡后如发现有异味或手摸感觉有黏液产生,请立即丢弃不可食用;保持良好的厨房卫生环境,不留剩饭剩菜,及时洗净餐具,不留食物残渣。
有些时候,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往往会产生致命的错误,大家在处理饭菜的时候一定要加以关注,不能因为图方便,省力,让毒素钻了个空子。
要不是看到这则新闻,还真的不知道木耳泡时间长有毒!现在再吃木耳,心里都有阴影了!在哀悼死者的同时,有几个问题需要问问:
首先,像这种泡久有毒的食品,食品包装上为什么没有安全提醒?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为民以食为天。特别是现在,随着绿色消费观念的提升,许多以前喂猪的野菜,现在成了富人餐桌上的香饽饽。像这些野菜或其它食品,如果正常无毒,符合食用常识,也没什么大事。
但像有些食品,如果食用不当会造中毒的,食品包装上就应该注明安全食用注意事项。比如扁豆角要炒熟,否则容易中毒。黄花菜也要炒熟,否则也易中毒。木耳浸泡时间不能过长,否则也易中毒。像这些其实不能算常识,因为黄花菜、扁豆角农村老年人知道要煮熟才能吃,城市许多人并不知道,如果没有说明,就难免会出现中毒***。
木耳早就飞入寻常百姓家,进入大众餐桌了,查了一下资料,木耳中毒的***时有发生,那么同类***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就是食品的安全管理问题。
在包装上印一行醒目的字“木耳浸泡不能超过4小时,否则会引起中毒!”难吗?肯定不难,但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去做?归根到底还是管理问题。
其次,除了黑木耳,其它木耳及水发食品是否会有毒?
任何意外的事故发生,只有举一反三,才能规避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木耳致人死亡***也应该这样。新闻中的女士是吃了浸泡过久的黑木耳中毒的,那么除了黑木耳,白木耳、皱木耳、毛木耳、燕耳等其它类型的木耳浸泡久了会不会产生毒素并导致食用中毒?
除了木耳,其它的水发食品比如香菇、海参等会不会也有可能引起中毒?这些水发食品浸泡多久为宜。销售包装上都应该有所说明,否则今天木耳中毒、明天海参中毒、后天香菇中毒……老百姓还敢不敢买菜了?
其三,出了这种事,该向谁问责?
出了人身伤害事故,总得有人要去承担责任的。食用者因为不懂木耳水发过久而中毒,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自己本人已经承担了知识盲点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任何产品,如此产品有可能产生安全风险,必须告知客户。养鱼户的鱼塘如果淹死了人,鱼塘周边没有插有“禁止游泳”等告示牌,养鱼户是要担责的。
作为有可能食用中毒的食品,商家无论如何都应该标明食用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也应该承担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不要等出大事了再“亡羊补牢”,那时已经迟了。
像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家属该不该向商家追责呢?小伙伴们怎么看?欢迎留下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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