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带来垃圾分类收13辆电动垃圾收集车上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陈英是县环卫所一名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的驾驶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开上3号收集车来到她负责的区域,一边沿街收集,一边播放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广播。随后,不少沿街的商户和环保工人把垃圾分类投放到车上对应的垃圾桶内,再统一运回集中处理。
陈英告诉记者:“我们是按所里面的区域划分,分为早、中、晚三次循环流动清运商铺与店面的生活垃圾。”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建筑装修垃圾,绿化管护单位作业活动中产生的绿化作业垃圾,以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和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 本市生活垃圾分为下列四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三)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废弃物、中药药渣等家庭厨余垃圾,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第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系统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住宅、办公楼、商业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进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进行指导。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净菜上市和非地产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指导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指导大型商场、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处置污染环境防治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园林和绿化、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指导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鼓励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第十条 支持运用科技手段,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管理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鼓励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等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应用。
第十一条 本市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应当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和成分特点,统筹生活垃圾处置流量、流向,明确生活垃圾处置结构和设施总体布局。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确定的中转设施、处置设施的用地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三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转、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规范,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规范配套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改造由所在地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场地、收集亭、垃圾房等设施。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核准,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进行重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第三章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市、县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分类投放查询、预约回收、可回收物交易价格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车辆等设备的类别、标识、规格,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本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三)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四)公路、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主管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五)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六)城市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管理人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七)农村居民点,村民委员会为投放管理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投放管理责任人。
物业服务合同中可以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服务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但是,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首次配置,由县级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更新维护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
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的配置位置、数量等,应当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需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容器可以在住宅区、居民点主要出入口等区域相对集中配置。
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处置利用需要,细化设置收集容器。
第十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分类投放要求。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和分类投放指导、监督。
(三)保持收集设施、收集容器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五)对翻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的生活垃圾,造成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污染或者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不听劝告、制止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分别交由符合相应要求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和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内部驳运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驳运。
第二十条 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区域。
尚未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第二十一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不得乱倒生活垃圾。
对家具、电器等体积较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投放至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堆放收集点,或者通过预约由收运服务单位收集。大件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者投放至收集容器内。
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但是,废药品应当投放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家庭废药品收集点。
厨余垃圾应当先在产生场所滤去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
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不得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动物的尸骸按照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得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第四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实行预约或者定期收集、运输,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集、运输单位协商确定收运时间。
(二)对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也可以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集、运输单位预约收运时间。
(三)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分类。对仍不分类的,可以拒绝接收,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收集、运输单位不符合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应当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收集、运输,并遵守下列作业要求:
(一)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运输设备,并保持运输工具功能完好、标识明显、外观整洁;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避免或者减少噪声扰民和交通拥堵,防止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
(三)及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中转、处置场所,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
(四)建立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
(五)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其他作业要求。
第二十五条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鼓励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二十六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应当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处置。
(二)有害垃圾应当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三)厨余垃圾应当按照规定交由厨余垃圾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或者进行就地就近处置;实行就地就近处置的,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级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垃圾应当由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应当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分类。对仍不分类的,应当拒绝接收,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置,并遵守下列作业要求: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管理、操作人员。
(二)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接收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或者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三)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
(四)对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土壤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按照规定进行修复。
(五)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数量、类别等信息。
(六)定期向社会公开年度环境报告书、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检测等信息。
(七)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其他作业要求。
第二十九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在约定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急预案。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单位无法正常作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或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立即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
第五章源头减量
第三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置总量控制计划,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
餐饮业、旅馆业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措施,并组织会员单位实施。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应当予以标注,并依法进行回收。
第三十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应当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
住宿经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可再生利用产品,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应当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点餐。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使用的筷子、调羹、刀叉。
第三十四条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和产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鼓励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实行绿色办公,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
第三十五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
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商场、超市、便利店等设置便民回收网点,开展定点回收和预约上门回收等服务。
第六章促进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公众开放活动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的分类意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激励机制,引导单位和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第三十七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把学习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履行分类投放义务等内容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日常教育、管理和考评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学前教育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收集容器类别标识等常识作为教育内容;其他学校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德育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对旅游者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旅游者在本市旅游期间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家政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纳入家政员技能培训的内容。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活动参与者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督促活动参与者在活动结束时将生活垃圾带走或者分类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
第三十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单位,应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候车亭、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车辆以及建设工地围挡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刊播、展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公益广告。
第四十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补助、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市、县级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等部门,编制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制定推动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市按照地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机制。跨行政区域使用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应当支付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费。具体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费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周边地区环境美化、环境整治,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等。
第四十三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通过建立全流程信息监管系统、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第四十四条 本市开展经国家、省批准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十五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聘请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指导员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指导员的业务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可以利用电子技术手段,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活动。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实后,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奖励。
实行新市民积分管理的地区,应当将非本市户籍公民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受到表扬、奖励的情况纳入积分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行使。
第四十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类别、标识、规格要求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将建筑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保持运输工具功能完好、标识明显、外观整洁的;
(二)未及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中转、处置场所的;
(三)未建立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的。
第五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整场活动的战略,可以为活动指明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1 一、活动背景:
校园在进行施工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太完善,我们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垃圾随处可见,污水随意从窗户往外面倒,垃圾随手从窗户扔,影响到了我们的公共卫生,环保学院不再环保。垃圾分类回收不仅关系我们个人的素质,还关系到学院的良好发展。
二、活动名称:
xxx垃圾分类环保活动
三、活动主题:
“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共建美丽校园”
四、活动目的:
1、让同学们更加重视垃圾分类的意义。
2、通过宣传活动,让同学们知道垃圾分类与环保切实相关,让他们自觉的保护环境,让环保学院真正环保。
3、让同学们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世界的潮流,一场不可阻挡的洪流,这将让我们每个人改变,让我们的环境改变,让我们祖国更加美丽,让民族在世界之林中更加有地位。
五、活动口号:
保护环境,从我们做起;美丽学院,从垃圾分类做起。
六、主办单位:
xxxx
七、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
八、活动地点:
校内
九、参加对象:
学校学生
十、活动形式:
演讲,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小游戏,知识卡片等。
十一、活动流程:
(1)、活动宣传:校内主要宣传点设在餐厅与宿舍楼交汇处,分专门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好处与不分类的危害,分发书签式纪念小传单(上面可以申请院长签署关于垃圾分类的倡议书),并且在各个寝室楼下贴出倡议传单,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打出相关的横幅,贴出宣传海报,也可以进行签名活动。
(2)、主题活动:
A、在校内各个垃圾桶上贴上标签(有关可分类与不可分类的物品名称),用次来提醒同学们进行垃圾分类。
B、在校内分发环保垃圾袋或者布袋(在袋上注明xxx学院和垃圾袋分类标示等名称)。
C、在宣传处进行有关垃圾分类小游戏(主持人待定),游戏获胜者给予不同颜色(如可回收用绿色,不可回收用黄色)的环保垃圾袋与其它物质奖励(物品待定)。并进行知识卡片小问答,奖励物品同上。
D、在校广播台及相关平台进行报道
(3)、活动结束
1.安排宣传报道人员,由院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后期宣传报道,并公布于校新闻网。
2.协会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以及相关资料(活动照片和报道等)的留档保存工作。
3.成立机动小组,谨防活动当天发生意外事件。
4.对乱扔的相关宣传产品进行回收
5.最后参加的活动成员进行校园内乱扔垃圾的回收工作,每个人的一个动作,将是我们热爱的学院环境前进的一大步。(视情况而定)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2 一、活动目的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三、活动对象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地点
xx校区x楼报告厅
五、活动流程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六、活动安排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七、补充说明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3 一、活动的主题
垃圾分类,你我有责
二、成立学校“垃圾分类,你我有责”主题活动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xx、xx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活动的宗旨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四、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
五、活动目标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3.在课堂上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学生讨论、设计方案、表达,培养探究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思维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活动形式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七、具体要求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八、具体措施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4 根据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在校内进行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教育,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人人知晓,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深厚氛围。
一、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成立以袁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年级领导及分管宣传工作的支委李春香、团支部书记董超为组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研究决定用专项经费保障宣传物资到位。
二、研究宣传途径,保证入脑入心
在疫情当前的'情况下,学校研究决定,启用三条宣传途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网络途径宣传,设计制作图片,宣传垃圾分类的吉祥物,每种吉祥物代表的垃圾种类,钱营一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等通过微信发到学生家长手中。
二是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每天工作时间滚动播出。制作专门的宣传栏,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随时收集师生垃圾分类的好作法,及垃圾分类实际行动中的照片,布置宣传橱窗,用身边的实事感召人。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5 一、活动意图:
垃圾,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也是随处可见的,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因此“垃圾”对人们的健康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就是要靠我们的自觉,把不同的垃圾安放在属于它们不同的“家”。只要我们动手分一分,我们的家园就会美十分。
二、活动目标:
1、能区分垃圾,并学习正确分类。
2、养成不乱丢垃圾的好习惯,建立初步的环保意识。
3、愿意维护环境卫生做力所能及的事。
三、活动准备:
1、4类垃圾桶
2、各类垃圾
3、垃圾分类小知识视频、图片
四、人员分配:
五、活动时间:10月24日早上10点~11点(多功能室)
六、活动流程:
(一)主持人引导幼儿从颜色方面认识各类垃圾桶。
〈提前摆好4类垃圾桶在舞台上>
(二)主持人利用视频、图片、讲解等方式,对垃圾分类进行普及。
(三)游戏“垃圾分类小能手” 。
1、主持人介绍游戏玩法。
规则:幼儿拿起一份垃圾,一个一个跳跃呼啦圈将垃圾丢进正确的垃圾桶!
2、Yana进行示范一次。
3、保育员将幼儿椅子收一边,有序进行游戏。
4、音乐声响起,游戏开始。
(四)主持人总结。
(五)活动延伸。
(六)活动结束,各回各班。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6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xx管区、xx岛示范区、xx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7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包干、属地负责,权责明确、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机关部门干部职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设美丽马桥。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街道机关(经编园区)各部门。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机关事业产生的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具体包括餐厨垃圾(主要为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主要措施
1、日常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
2、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3、提升分类质量。机关干部职工按分类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投入街道3号楼外面的智能化垃圾分类筒中,按制定的积分兑换制度进行兑换。同时街道实行定时定点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来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质量。
4、分片包干制度。建立垃圾分类联系包干制度,机关部门根据联村联企安排,认领所联系村、区域内企业、店面等单位的宣传、劝导、督促、服务等的垃圾分类工作,并定期做好检查指导。
5、检查考核方式。每月由街道分类办不定期抽查机关部门所有办公室,每个月对分类情况进行黑红榜公布,每个季度分类正确的办公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机关党员干部结合“两地双服务”活动,每年年终由所在村(社区)出具家庭垃圾分类情况证明,作为机关部门职工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两美马桥”的重要举措。各机关部门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好管理人员,切实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本部门职能来长效落实。
2、完善举措,确保成效。各机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有效措施,培养分类习惯,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干部职工的分类意识,加大保洁人员的垃圾分类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分类知识和责任心,切实提升职工参与度以及分类实效。
3、严格督查,加强考核。认真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在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街道分类办将统筹安排抽查,抽查情况将采取媒体报道或通报等形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督促推进。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范文3篇
现在各地社区,为了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肯定都会准备一份完整的工作方案的,那么应该如何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1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按照垃圾分类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全覆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薛家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按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辖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20xx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继续扩大居民小区试点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加快实施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力争建设完成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
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辖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同比减少,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二、主要任务
坚持街道带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梳理国家及省市区现行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合区完善街道监管考核体系。
(二)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1、配置分类收运容器、车辆。街道和市政作业队根据居民生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按照“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的选型、采购和配置。在辖区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交场站、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分类垃圾桶。
2、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外观设计喷涂工作,确定各类垃圾的分类收运路线。
3、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街道和市政作业队选址建立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针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暂存,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快大分流体系建设,增强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1、加快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扩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区开展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餐厨垃圾的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2、推进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大件及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城区大件及装修垃圾收集全覆盖。
3、配套足够的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加快建设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推进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设。装修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置,不可燃部分运至装修垃圾消纳场按要求进行回填、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品价格补贴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5、加快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源头分类的有害垃圾得到分类运输、妥善处理。
(四)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实施片区建设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区积极探索驻区内可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的相关企业,包括物业管理的高档写字楼、宾馆、饭店、综合商超、工矿企业等。到20xx年底,各区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2、以街道办事处机关、管区、岛示范区、湾社区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总户数的70%。所有新增的垃圾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区域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设备,严格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建立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居民将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至其他垃圾。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形成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1、思想高度重视,街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重要性。城市管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和管区、社区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快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中心建设,各社区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通过更多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影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2、抓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促进垃圾紧迫性。街道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练习,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各区、各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确定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对所辖区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学校等制订不同的宣传方案。
3、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根据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事项。街道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筹管理制度。建设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征地拆迁、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予以支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性资金。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握好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个人以“督促、教育、责改”为主,管理责任单位以“严管、重罚”为主。采取“过程抓环节、环节抓重点、重点求规范”的执法工作思路,通过执法活动,督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相关企业切实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带头作用和主体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各管区、社区组织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五)提升科技水平。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的大框架下,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常福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xx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xx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3、拓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5、推进集镇区生活垃圾分类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xx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xx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XX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3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
一、总体要求
xx小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xx区生态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xx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着力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夯实垃圾分类基础
xx重点抓好住宅小区、主次干道和综合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美丽乡村”创建、示范道路(小区)创建、环境长效管理有机结合。
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基本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建立xx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xxx。
2、在试点小区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xx次,发放宣传品xx余份。使居民知晓率达到100%。
(二)制订方案,健全机构
xx社区作为先行试点社区,按照要求对垃圾分类工作做统一部署,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了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以及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管理标准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宣传,营造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居民的支持,为了营造试点,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xx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全员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四)注重实效,有序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xx广场计划发放分类垃圾亭xx个,分类垃圾桶xx组;xx发放分类垃圾亭xx个,分类垃圾桶x组;x发放分类垃圾亭x个,分类垃圾桶xx组。xx月下旬将购买垃圾亭、垃圾桶的申请报告递交至xx,预计x月初资金落实到位,分类垃圾配置也及时安装到位。
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美丽巴东”建设,根据国家、省、州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底,全县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
乡镇处理率不低于70%;
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实县级主导、部门主管、乡镇主抓的层级工作责任链。有序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户分类。城镇建成区居民户(商铺)负责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
农村居民户负责自身房前屋后和承包责任田(山)的环境卫生保洁,将自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如电池、农药包装物等),由居民、驻地单位与个人自行收集,投放至指定收集容器,转运至指定的专用场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理。
2.可回收物(包括塑料制品、化纤布料、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可回收纸等),由居民自行收集售卖,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交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3.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餐厨垃圾收集车定时上门收集,交由专门处理终端作专业化处理。
4.易腐垃圾(包括农作物、植物枝叶、散养畜禽粪便、以植物为原料做成的产品等),由农村居民以堆肥、还田(山)等方式自行填埋处理。
5.其他垃圾(如已被污染、细碎、难分类的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由居民袋装后直接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或垃圾中转站。
村收集。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和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中心村主干道公路沿线等人流聚集区投放垃圾收集设备,负责按规定路线集中收集,实行“站点收集、直收直运”模式,做到日产日清。
乡镇转运。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运输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合理安排垃圾车收运路线,将村内垃圾收集转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有条件的可直接运送到垃圾处理终端)。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的乡镇、村(社区)可协调跨区域收集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就近运至野三关、神农溪和荷花等备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每个乡镇负责培育1至2家可再生利用资源回收企业,每个村(社区)培育1至2个垃圾回收点,可将垃圾中转站分拣站(房)免费出租给垃圾回收企业使用。对垃圾回收企业实行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县处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统筹调配密闭式转运车辆,不定期将各乡镇经压缩后的生活垃圾转运至荷花垃圾预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统一运往秭归县郭家坝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技术进行末端处理。
(二)落实稳定的保洁收运队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各乡镇组建环卫队伍,村(社区)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和保洁队伍。
1.组建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中心(在县市容环卫局加挂牌子)。调配4名事业编制,履行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经验推广等工作职责。
2.配齐清运保洁队伍。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135万平方米的卫生保洁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至华新环境公司垃圾预处理厂的垃圾转运、县城备用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的维护管理。对城区主干道实行机械化吸尘、洒水和冲洗,次干道、梯道及人行道按照每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
各乡镇组建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配备2至3名环卫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保洁队伍管理。乡镇建成区按照每10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行人工保洁。村(社区)明确1名副职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村(社区)聘请专(兼)职保洁员,负责辖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公共区域清扫工作。每个自然村可按照每1000人常住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30户以上配备1名保洁员,选聘农村低保人员或者贫困户人员担任,也可由村护林员、农村道路养护员灵活兼任,按标准配置保洁工具和保洁服。保洁员工资统一实行按量计酬,由乡镇和村(社区)分级负担,其标准由乡镇、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和村(社区)应划定环卫保洁责任区域、制定环卫保洁标准,加强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3.积极推进市场化服务。鼓励各乡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对交通便利且区域邻近的若干村可一并打包,通过现场竞价或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保洁公司承担片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鼓励各村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
(三)配置必要的保洁收运设备。
1.适度配置垃圾桶。主要采用容积240l垃圾收集桶、3m3垃圾箱。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原则上在主路旁及环境要求较高的道路旁不宜设置垃圾桶。城镇居住区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80米的标准布设一处勾臂式垃圾箱。乡镇主干道两边的居民集中区可摆放大型转运垃圾箱,街道、主要通道两边及居民集中区摆放分类垃圾桶。村(社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箱)。
2.科学配置垃圾车。主要采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密闭式收集”与“压缩车密闭式收集”两种工艺方式。城镇根据保洁清运面积相应配备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等专业设备。县城配置车厢可卸式大型垃圾运输车、餐厨垃圾收集车、吸污车,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调度,保障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和中转站渗滤液的转运处理。各乡镇根据需要配备后装式压缩车、清扫车和洒水车,每15至20个村(社区)配置1辆垃圾收集车,车辆使用由乡镇统一调度,清运路线由各乡镇自行规划制订。各村(社区)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度配置灵活机动的小型、密封、吊装式收运车辆进村入户收集生活垃圾。
3.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结合“智慧巴东”建设,建立健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在线监控。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制定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实施方案,逐步理顺全县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广泛宣传动员。组建巴东县环卫公司,开展垃圾处置设备更新升级和垃圾分类试点推广、存量垃圾清零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0月)。
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做好全面迎检准备工作。
(四)成果巩固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集中梳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三级书记主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融媒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及1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进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的统筹调度、工作推进、监督考核等事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责任主体,统筹组织协调做好本乡镇垃圾分类、收集、收运工作,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以及镇村环卫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大力宣传引导。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部门要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行院(户)门前“五包”,定期开展卫生评比。驻村“尖刀班”要紧密结合 脱贫攻坚 “六个全覆盖”工作,在农村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教育部门要将垃圾处理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扩大社会教育面,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县为主,乡镇和村(社区)共担,农户适当出资”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按户籍人口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保障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予以工作经费支持。该经费年初先拨付50%作为乡镇日常工作运转经费,其余50%通过考核验收的方式在年终按实际得分给予补助。二是各乡镇、村(社区)根据自有经济状况配置相应资金,其中,村(社区)光伏发电等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支出比例适当增加。三是建立城乡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根据发改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向县城镇居民户收取垃圾处理费,费用收取应纳入水费代征。对不具备纳入水费代征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授权垃圾收运处理机构代收。四是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承担辖区的保洁费用,鼓励乡村探索采取“一事一议”、居民自治或村规民约等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本村(社区)的保洁清运费用。该资金由村(社区)统一收取,乡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五是有效整合财政性资金。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村集体经济、居民自筹等作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投入。六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公司化运作模式,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七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补助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运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制订实施考核、管理及奖惩办法,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对工作进展快、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迟缓、重视不够、进展不力的严格追责问责。
后缀:垃圾分类收!13辆电动垃圾收集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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