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帮办|武汉北四环线噪音超标小区居民不堪其扰建设方分贝数合乎标准如超标将整改
极目新闻记者林楚晗
实习生程熊熙王靖
近日,有不少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恒大嘉园小区的居民拨打极目新闻热线027-86777777反映,称他们所居住的楼栋由于距离北四环(吴家山段)高架距离太近,自2021年4月30日四环线全线通车后,居民家中噪音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附近受此影响最大的业主多达200多户。
北四环线
可以找物业或者是报警。
像这种情况,你可以联系几位居民向物业、居民委员会反映一下,由物业派人出面制止回收人员,或者限定时间或者禁止入内。应该由物业来管。既然交了物业费,就应该享受安静的居住环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音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
8月14日晚,三亚接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件,反映三亚港门村路酒吧一条街超时经营、噪声扰民。群众举报内容显示:三亚吉阳区港门村路的酒吧一条街,每天晚上营业至凌晨2时至3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接件当晚,三亚即派出联合工作组现场调查。经过连续3天的巡查检测,三亚向部分噪声超标的酒吧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令其严控噪声。
联合工作组经查未发现酒吧存在超时经营的现象,但在2时前,经该市环境监测站检测咔呋酒吧后门、MIU酒吧外围,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向相关酒吧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三亚市文体局要求各酒吧务必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超时经营,控制好酒吧音量。
小区噪音超过多少分贝可以报警
小区噪音超过多少分贝可以报警
小区噪音超过多少分贝可以报警,按国家规定:
住宅区的噪音标准是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0分贝。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晚上11点到早上6点)应低于45分贝。
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更低,要求白天不能超过45分贝,夜间不超过35分贝,小区噪音超过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就可以报警,因此,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实际上,大多数城市居民在室内要承受的远远高于这个噪音限值,每个大城市有好几百万人不得不生活在噪音超标的环境下,尤其是挨着公路和机场的小区。
如何防止噪音问题:
1、门窗质量要好
门窗是室内外连接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室内噪音来源的重要通道,选择优质的隔音门窗,可以有效隔绝大部分的噪音,防止室内安静的环境被破坏。
2、安装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的隔音效果不错,对于一些楼板隔音差的区域,就可以选择安装实木地板,同时还可以搭配木龙骨,中间有一定空气的话,能大大降低楼板传声问题,还可以在地面铺设上一层地毯,避免固体传声问题。
3、制作隔音墙
墙面隔音效果有限,若是装修允许的情况下,家庭墙面是可以再做一个隔声处理的,也就是采用石膏板做隔音墙,并用吸音棉填充等,可以有效隔绝墙面固体的传声问题。
居民区噪音标准是多少分贝
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
一、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为:
0类:昼间为50分贝,夜间(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为40分贝。
1类: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
2类: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3类: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
4类: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居民住宅噪音污染标准主要参照1类、2类标准,高级别墅区可以参照0类标准。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二、噪音扰民该怎么办
首先作为被噪音骚扰者,要知道关于噪音分贝限制,是有相关的规定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有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比如居民区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如果邻居的音乐晚上大于45分贝,此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调低音乐,同时也可以报警,不过我们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三、噪音扰民去哪里投诉
如果是一般噪音如邻里间生活噪音、装修、动物吠叫、丧事、商店促销喇叭可以找人们警察调解。
如果是严重噪音,目前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音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音的防治。我们投诉噪音问题要走对衙门,实在不知道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六条 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第三十条 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开展宁静小区、静音车厢等宁静区域创建活动,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小区施工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夜间施工和噪音污染等可以向环保局投诉,由环保执法人员制止和处理,接到投诉后,环保监察人员将会使用噪声监测仪进行实地检测,从而确定居民所反映的噪声污染是否不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如环保局不作为,可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环保部门12369环境热线进行投诉,经噪声监测确定其昼间噪声是否超标,如果超标的则会限期其整改逾期依旧超标的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详细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部分。
如果经监测其昼间施工噪声未超标的,则只能协商调解解决,未超标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昼间的限值是比较宽松的,装修阶段昼间为65分贝,7月1日后标准为70分贝,不超标的可以由环保部门牵头双方协商开工时间及内容等诉求,但是协商结果并非强制性的。
国家噪声法规定在夜间时段22时至次日6时是禁止夜间施工的,除非有政府部门的审批许可,除夜间时段以外的昼间时段施工是不需要许可即可进行的,但是国家对建筑施工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及7月1日即将执行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其中都对建筑施工的昼间噪声限值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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