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都写错柳州环江旅游码头停车场由小吃店自定收费部门发声
“进场超10分钟就要收5元,12小时最高收到45元!”春节期间,有柳州市民反映,原来一直供市民休闲、观光免费停车的环江旅游码头(以下简称“旅游码头”)配套停车场开始收费了,并且收费较高。接到反映后,记者前往采访核实。
1月23日农历大年初二,记者驱车来到该旅游码头停车场,只见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显示,经营单位为“柳州市环江旅游码头”,定价形式为“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为停车10分钟内免费,白天6时至17时第一小时收费5元/辆次,每超1小时加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12小时内最高限价45元,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5竟写成“123315”。
柳州市城中区南翔公园小吃店自定市场调节价对环江旅游码头停车场进行收费。
记者停车10多分钟,被收费5元,扫码后显示的收费单位为“柳州市城中区南翔公园小吃店”(以下简称“小吃店”)。记者通过查阅《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后,对环江旅游码头停车场的定价形式存疑,遂向12345政府热线反映这一问题。
您好,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遇到停车乱收费问题要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业务经营者的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第五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定价形式。
(一)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二)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乱收停车费归哪个部门管?
停车收费员归停车场的负责人或者是承包商管理。
正规的停车场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许可证,是可以收费的,应该有正规的停车发票。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所以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向公安交通部门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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